原創 網格線 X博士
編輯:涅瓦 策劃:阿迪民
提起泰國,你會想到什麼?
大象之邦
佛教之國
面帶微笑的國民
休閒度假的好去處
......
然而近兩年,泰國卻被人們貼上了「殺妻勝地」的標籤:
從2018年10月到現在,在泰國一共發生了三起中國人殘害妻子的案件,並且每一起都手段殘忍,令人不寒而慄。
2018年10月底,泰國普吉島就發生了這麼一件事情。
嫌犯張軼凡為了騙取人壽保險,將自己的妻子小潔活活淹死在泳池中。
除此之外,根據泰國的屍檢報告,小潔身上還有多處外傷,一根肋骨斷裂,腹內和腎臟有出血跡象,肝甚至被撕裂了。
小潔的父母在接受採訪的時候,聲淚俱下,他們透過鏡頭哭訴道:
「希望同樣的悲劇不要再度重演。」
然而,悲哀的是,半年後,第二起類似的殺妻事件便發生了。
2019年6月9日,在泰國風景優美的帕登國家公園,同樣是為了騙保,嫌犯俞振東將懷有身孕的妻子王靈(化名)推下了34米高的懸崖,並對外聲稱,妻子因暈眩而墜崖,企圖掩蓋他的罪行。
幸運的是,王靈奇蹟般地活了下來。
王靈被好心人送到了當地醫院,在ICU裡搶救了8天,右大臂、左手臂、眼周圍均遭到重創。
為了固定摔斷的手腳,醫生給王靈的身體裡打進了大量的鋼板、吻合釘。
更令人心碎的是,因為在治療過程中要使用大量的嗎啡和放射性治療,王靈的孩子被迫引產了。
據王靈回憶,事發前,俞振東曾津津有味地跟她分析:
「之前泰國殺妻騙保案的那個男的太傻了,怎麼能動手打老婆留下痕跡,不被逮住就怪了。」
半年後,2020年1月,泰國春武裡府。
一隻黑色的旅行包被衝上了海岸,人們在包內發現一具死狀悽慘的中國籍女屍,屍體蜷縮、手腳被綁、眼睛也被膠帶蒙住。
在發現屍體96小時後,泰國警方逮捕了38歲的中國臺灣籍男子盧某,一番審訊後,警方才知道了盧某的罪行:
盧某先是把他的妻子騙到酒店,在一番毆打和虐待後將其殺死,隨後裝進買好的旅行包裡,拋屍海中。
盧某將在明年1月迎來對他的審判,而之前的張軼凡和俞振東現已被泰國檢方判處了無期徒刑。對於這個判決,受害者的家屬均表示「判得太輕了」。
短短2年間,2起惡性殺妻案和1起殺妻未遂,在指責和唾罵這些犯罪者的同時,人們也不由得發出這樣的疑問:
為何這些殺妻者都「不約而同」地選擇去泰國作案?為何這片篤行佛教,人民友善的土地會變成今天網際網路討論中的「殺妻勝地」?
關於這個問題,人們提出了各種各樣的猜測:
有人認為,泰國的監控少,所以犯罪不容易被發現。
有人認為,泰國有落地籤,旅遊便宜,所以犯罪成本低。
還有人認為,泰國的司法腐敗,在180個國家中僅排在99位,所以犯罪後容易靠權錢交易擺平。
這其中,一個討論比較多的觀點是:
和中國比起來,在泰國殺人受到的懲罰並不算重。
據泰國尼採國際律師事務所介紹,由於宗教信仰等因素,在今天的泰國,即便是虐殺這樣的重罪,犯人最多也只會被判無期徒刑而不是死刑。
從2009~2013年,泰國有3430人被謀殺,但所有謀殺犯裡僅有2人被處死。
並且,如果犯人在獄中表現良好,甚至還能提前獲釋。
比如,2005年,一位叫做頌吉·潘龐(Somkid Pumpuang)的男性,因為連續殺害5名女性的而被泰國法院判處了終身監禁。
但僅僅關了14年,他就被提前釋放了出來,並在出獄後的半年內再次虐殺了一位51歲的酒店女服務員,在泰國社會引起軒然大波。
除了刑罰輕,也有人認為:這兩年泰國頻發的旅遊事故為殺妻創造了條件。
僅2018年一年,在泰國就發生了多起中國遊客失蹤和傷亡的事件。
比如在當年7月,由於風暴,兩艘載滿了中國遊客的遊船在泰國普吉島海域翻覆,造成了多人失蹤,47人死亡。
而在當年的10月,人們在泰國的合艾象牙瀑布景區發現了一具下身赤裸的中國籍女性屍體。
警方認為這是一起他殺案件,並高度懷疑兇手是就是該女性的一名男同事。
人們分析,正是這些事故和犯罪給殺妻者創造了機會,讓他們萌生了「藏木於林」的方法:
「已經有這麼多人命喪異國了,再多一個也不會被人發現吧。」
然而,上述這些說法其實都只是人們合理的猜測。
因為如果我們去回顧這2年發生的3起中國人殺妻案,便會發現:
「溺殺妻子案」的嫌犯張軼凡選擇在泰國行兇,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
而「妻子墜崖案」的嫌犯俞振東和「殺妻拋屍案」的嫌犯盧某則都曾在泰國生活了好多年,所以他們選擇在這個國家殺害妻子,僅僅只是因為對泰國比較熟悉。
換言之,與其說是這些嫌犯為了殺妻而選擇泰國,不如說是這些嫌犯在殺妻的時候恰好就在泰國。
並且,除了作案地點選擇在了同一個國家外,這三名殺妻人身上其實還存在著許多其他的共性,而這些共性,似乎才是我們更應該去關注的。
長期以來,人們都傾向於用「激情殺人」,「沒有控制住情緒」,「被憤怒衝昏了頭腦」等詞彙來解釋各類謀殺伴侶的案件。
然而,當我們嘗試用「不理性」和「一時糊塗」去解釋泰國的三起殺妻案,卻發現一切根本就說不通:
因為這三位嫌犯從作案到被抓再到被宣判,全程都表現出了異常的平靜。
就拿宣判這一塊兒來說。
在法庭上,溺殺妻子的張軼凡和把妻子推下懸崖的俞振東全程都邏輯清晰,語氣淡漠,臉上毫無內疚感,對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全部矢口否認。
而殺妻拋屍的盧某不但不認罪,甚至還在法庭上同自己的翻譯大聲嬉笑,完全沒有悔過之意。
為什麼這三位殺妻嫌犯會在犯罪後表現的如此平常?
1821年的殺妻油畫,作者:Cesare Mussini
一位犯罪學專家的理論也許可以解答我們的困惑。
英國格羅斯特郡大學的簡·蒙克頓·史密斯 (Jane Monckton Smith)博士,在分析了372起發生在伴侶之間的謀殺案後,從中總結出了許多犯罪者的共性、特點和行為,比如:
· 犯罪者會很快與被害人陷入熱戀並閃婚。
· 在關係建立後,犯罪者便開始嘗試控制被害人的生活,比如財務,社交關係等等……
· 通常存在一個觸發事件,使犯罪者發覺他們的控制受到了威脅,進而對被害人產生殺意。
· 一旦決定殺死伴侶,犯罪者便會開始規劃謀殺的方法,並試圖製造與被害人獨處的機會。
而當我們利用這套模式再度復盤三起泰國殺妻案,便會從三名嫌犯的身上找出大量的共性,比如:
首先,為了謀財,三名嫌犯都迅速與被害人確立了婚姻關係。
張軼凡在認識小潔半年後便結了婚,很快就有了孩子;
盧某在與王麗麗交往了3個月後,便帶著她去泰國的政府機關領證;
而俞振東更是在認識王靈僅七天的情況下,便開始瘋狂地向她求愛,直到她接受為止。
其次,三起案件都存在「觸發事件」,簡而言之,就是這些嫌犯因為某個事情,對妻子產生了殺心。
溺亡案的觸發事件是在案發的四個月前,張軼凡給自己的妻子小潔購買了第一份人壽保險,開始籌劃殺妻騙保的計劃。
拋屍案的觸發事件則是王麗麗想去泰國帶回她和盧某共同的孩子,並想藉此徹底切斷與盧某的聯繫,擺脫他的控制。
墜崖案的觸發事件則是王靈閨蜜口中的「500萬」事件:
當時嫌犯俞振東想向王靈借500萬元還高利貸,王靈果斷地拒絕了他。從此,俞振東便對王靈及其家人心生怨恨。
張軼凡為妻子購買的壽險保單
最後一點,三名嫌犯都有一份精心預謀的殺人計劃。
在去普吉之前,張軼凡已經為妻子買好了16份總保額高達3000萬元的人壽保險;
在將妻子推下山崖之前,俞振東總是有意無意的跟她提及有關「完美犯罪」的話題;
而在得知妻子要來泰國把孩子接回國後,盧某走進一家商店,購買了一把34CM的長刀,一些塑料扎帶,巨大的黑色塑膠袋和行李箱,以及行李的捆綁帶和拉繩……
泰媒製作的虛擬畫面,還原了盧某購買兇器的過程
總之,儘管在法庭上,這三名殺妻者全都宣稱自己是「激情殺人」,但上面所呈現的種種卻與他們的辯稱完全相反——這完全是三起蓄謀已久的「故意殺人」。
並且,不僅僅是這三名中國的犯罪者,放眼全球的旅行中殺妻事件,我們還能找到更多類似的案例:
2013年,以色列人伊萊·科恩(Eli Cohen)將自己的前妻騙到泰國曼谷相見,然後在旅館裡將她殺死並肢解,並將屍體的碎塊扔進了當地的河流中。
伊萊·科恩和被他殺死的前妻
2017年4月,同樣是為了騙保,韓國一名李姓男子在蜜月旅行中,用尼古丁原液毒殺死了他的妻子。
根據BBC等媒體的報導,在2017年,平均每天都有137名女性被身邊的親屬蓄意謀殺。而在這些作為謀殺者的親屬中,丈夫又佔了相當大的比例。
總的來說,上述的這些殺妻者,都有這麼一些共性:
有預謀地接觸被害人,
有預謀地控制她們的財產,
有預謀地規劃她們的死亡,
有預謀地結束她們的生命。
到了法庭上,他們則換上了懺悔者的面孔,用「激情殺人」,「一時失手」這樣的詞彙來為自己開脫,企圖逃過法律的制裁。
所以,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在泰國的三起殺妻案中,三位嫌犯至始至終都沒有表現出任何發自真心的驚慌與懊悔。
因為促使他們向自己妻子痛下殺手的並不是情感的衝動,更不是這片名為泰國的土地,而是對伴侶無休止的利用,是對錢財無止境的貪婪。
設計/視覺 suisui老師
原標題:《是什麼讓他們選擇在泰國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