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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上海寶龍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0年公開發行住房租賃專項
公司債券(第二期)發行公告
上海寶龍實業發展
(集團)
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閔行區七莘路
1855
號第
1
幢
4
層
02
室)
2020
年公開發行
住房租賃專項
公司債券
(第
二
期)
發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資者)
牽頭主承銷商、
簿記管理人、
債券受託管理人: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
1
號國貿大廈
2
座
27
層及
28
層)
聯席主承銷商: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
8
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籤署日期:
2020
年
8
月
4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並對公
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重
要
提
示
1
、
上海寶龍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
發行人
」
、
「
上海寶龍
」
、
「寶
龍實業」、
「
本公司
」
或
「
公司
」
)已於
2018
年
4
月
8
日
獲得
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
[201
8
]
613
號文
核准
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不超過
30
億元的
公司債券
(以下簡稱
「
本次債券
」
)。
發行人本次債券採取分期發行的方式,
其中
2019
年
4
月
1
日發行首期債券,發行
規模為
3
億元;
2020
年
3
月
20
日發行第二期債
券
,發行規模為
15
億元;
上海寶龍實
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
20
年公開發行
公司債券(第
二
期)
(以下簡稱「
本期
債券」)
為
本次債券的
第
三
期發行,
發行規模
為
不超過人民幣
1
0
億元
(含
1
0
億元)
。
2
、
本期債券
發行規模為
不超過
人民幣
1
0
億元
(含
1
0
億元),
每張面值為
100
元,
發行數量為不超過
1,
0
00
萬張(含
1,
0
00
萬張),
發行價格為
人民幣
100
元
/
張。
3
、
根據《
公司債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本期債券僅面向合格機構投
資者發行,公眾投資者和合格投資者中的個人投資者不得參與發行認購。本期債券上市
後將被實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僅限合格機構投資者參與交易,公眾投資者和合格投資
者中的個人投資者認購
或買入的交易行為無效。
4
、
經
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聯合評級」)
綜合評定
,
發行人
本期債券
評級為
AA+
。
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淨資產為
4,461,828.96
萬元
(
20
20
年
3
月
3
1
日合併報
表中
的所有者
權益合計)
,
合併口徑資產負債率為
70.78
%
,母公司口徑資產負債率為
41
.98
%
。
發行人
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為
353,266.34
萬元
(
201
7
年
度
年
、
201
8
年
度
和
2019
年度
實現的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
426,341.50
萬元、
297,130.56
萬元和
336,326.97
萬元
),預計不少於本期債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發行人在
本次發行前的財務指標符合相關規定。
5
、
本次發行結束後,公司將儘快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出關於本期債券上市交易的
申請。本期債券符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系統和綜合協議交易平臺同時交易(以
下簡稱「雙邊掛牌」)的上市條件。但本期債券上市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業績、現
金流和信用評級等情況可能出現重大變化,公司無法保證本期債券雙邊掛牌的上市申請
能夠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若屆時本期債券無法進行雙邊掛牌上市,投資者有權選
擇將本期債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經營與收益等情況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和流動性風
險,由債券投資者自行承擔,本期債券不能在除深圳證券交易所以外的其
他交易場所上
市。
6
、
債券
期限:
本期債券為
3
年期固定利率債券,附第
2
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
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7
、
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
發行人有權決定在存續期的第
2
年末調整本期債券後續
期限的票面利率。發行人將於第
2
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個交易日,在中國證監
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關於是否調整票面利率以及調整幅度的公告。若發行人未
行使票面利率調整選擇權,則本期債券後續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
8
、
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調整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的
公告後,投資者有權選擇
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第
2
個計息年度的投資者回售登記期內進
行登記,將持有的本期債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或選擇繼續持有本期債券;
本期債券第
2
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即為回售支付日,公司將按照深交所和債券登記機構相
關業務規則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
、
投資者回售登記期:
自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調整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
的公告之日起
5
個交易日內,債券持有人可通過指定的方式進行回售申報。回售登記期
不進行申報的,則視為放棄回售選擇權,繼續持有本期債券並接受上述關於是否調整本
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的決定。
10
、本期債券無擔保
。
11
、
本期債券票面利率的詢價區間為
5
.0
%
-
6
.8
%
,
發行人和
主承銷商
將於
20
20
年
8
月
5
日(
T
-
1
日)向網下
機構
投資者利率詢價,並根據
利率
詢價
情況
確定本期債券的最
終票面利率
。發行人和
主承銷商
將
於
20
20
年
8
月
6
日(
T
日)在
深圳
證券
交易所網站
(
http://www.szse.cn
)
及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
)
上公告本期債券的最終
票面利率,敬請投資者關注。
12
、
本期債券發行採取網下面向
《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券期貨投資
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
法規規定的
合格機構投資者詢價配售相結合的方式。網下申購由發行人與主承銷商根據
網下詢價情況進行配售,具體配售原則請詳見本公告之「
三
、網下發行」之「(六)配
售」。具體發行安排將根據深圳交易所的相關規定進行。
1
3
、
網下發行對象為擁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開立的合格
A
股證券帳戶的
合格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
公眾投資者及合格個人
投資者參與發行認購或買入
無效
。
合格機
構
投資者通過向簿記管理人
提交《網下利率詢
價及申購申請表》的方式參與網下詢價申購。投資者網下最低申購單位為
1,000萬元(含
1,000萬元),超過
1,000萬元的必須是
100
萬元
的整數倍,簿記管理人另有規定的除外。
14、投資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帳戶或資金帳戶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替代違
規融資認購。投資者認購本期債券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有
關規定,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
5
、
敬請投資者注意本期
公司債券的發行方式、發行對象、發行數量、發行時間、
認購辦法、認購程序、認購價格和認購資金繳納等具體規定。
16、標準質押式回購安排:發行人主體信用等級為
AA+
,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
AA+
,本期債券不符合進行標準質押式回購交易條件。
17
、發行人在本期債券發行環節,不直接或者間接認購自己發行的債券。債券發行
的利率或者價格應當以詢價、協議定價等方式確定,發行人不操縱發行定價、暗箱操作,
不以代持、信託等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或向其他相關利益主體輸送利益,不直接或通過
其他利益相關方向參與認購的投資者提
供財務資助,不實施其他違反公平競爭、破壞市
場秩序等行為。
18
、發行人如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比例超過
5%
的股東及其他關聯
方參與本期債券認購,發行人將在發行結果公告中就相關認購情況進行披露。
19
、
本公告僅對本期債券發行的有關事宜進行說明,不構成針對本期債券的任何投
資建議。投資者欲詳細了解本期債券情況,請仔細閱讀《上海寶龍實業發展(集團)有
限公司2020年公開發行住房租賃專項
公司債券(第二期)募集說明書》。與本次發行的
相關資料,投資者亦可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資訊網
(
http://www.cninfo.com.cn
)
查詢。
20
、有關
本期債券
的其他事宜,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視需要在
深圳
證券
交易所網站
(
http://www.szse.cn
)
及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
)
上及時公告,敬請投資
者關注。
21
、
發行公告中關於本期債券的表述如有與募集不一致的,以募集說明書為準。
釋
義
除非另有說明,下列簡稱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義:
發行人、公司、本公司或上海
寶龍實業
指
上海寶龍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
2018
年
3
月變更前名稱為「上海寶龍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寶龍地產(香港)控股、控股
股東
指
寶龍地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實際控制人
指
許健康
寶龍地產控股
指
寶龍地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代碼:
1238.HK
)
本次債券
指
根據發行人
2017
年
6
月
12
日召開的董事會和發
行人股東
2017
年
7
月
3
日通過的有關決議,經中
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境內分期公開
發行的本金總額不超過
30
億元(含
30
億元)人
民幣的
公司債券
本期債券
指
上海寶龍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
20
年
公
開發行住房租賃專項
公司債券(第
二
期)
本次發行
指
本
期
債券的發行
募集說明書
上海寶龍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
20
年
公
開發行住房租賃專項
公司債券(第
二
期)
募集
說明書
主承銷商
指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
牽頭主承銷商、債券受託管理
人、中金公司
指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主承銷商、
中信證券指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證監會、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務院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住建部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
城鄉建設部
深交所
指
深圳證券交易所
證券登記機構
指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銀監會
指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承銷團
指
由主承銷商為承銷本次發行而組織的承銷機構
的總稱
承銷方式
指
本次債券由主承銷商負責組建承銷團,以餘額
包銷的方式承銷,認購金額不足最終發行規模
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銷商餘額包銷
投資人、持有人
指
就本次債券而言,通過認購、受讓、接受贈與、
繼承等合法途逕取得並持有本次債券的主體,
兩者具有同一涵義
董事會
指
上海寶龍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
評級機構、聯合評級
指
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
《證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管理辦法》
指
《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
元/萬元/億元
指
如無特別說明,指人民幣元、萬元、億元
報告期
指
201
7
年
、
201
8
年
、
2
019
年
和
20
20
年
1
-
3
月
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
7
年、
201
8
年
、
2
019
年
和
20
20
年
1
-
3
月
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不包
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
區的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證券交易所營業日
我國、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簿記建檔
指
由簿記管理人記錄投資者認購數量和債券價格
的意願的程序
《配售繳款通知書》
指
《上海寶龍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0年
公開發行住房租賃專項
公司債券(第二期)配
售繳款通知書》
元
指
人民幣元
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1、發行主體:上海寶龍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債券
全稱
:
上海寶龍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
20
年公開發行住房租賃專項
公司債券(第
二
期)
。
債券簡稱為
20
寶龍
0
4
,
債券代碼:
149194
。
3、發行規模:本
期
債券發行規模不超過人民幣
1
0
億元
(含
1
0
億元
)
。
4、票面金額
及發行價格
:
本期債券票面金額為
100
元,按面值平價發行。
5、債券期限:
本期債券為
3
年期固定利率債券,附第
2
年末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
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6、債券形式:實名制記帳式
公司債券。投資者認購的本期債券在證券登記機構開
立的託管帳戶託管記載。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後,債券持有人可按照有關主管機構的規定
進行債券的轉讓等操作。
7、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
發行人有權決定在存續期的第
2
年末調整本期債券後續
期限的票面利率。發行人將於第
2
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個交易日,在中國證監
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關於是否調整票面利率以及調整幅度的公告。若發行人未
行使票面利率調整選擇權,則本期債券後續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
8、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調整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的
公告後,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存續期內第
2
個計息年度的投資者回售登記期內進
行登記,將持有的本期債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給發行人或選擇繼續持有本期債券;
本期債券第
2
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即為回售支付日,公司將按照深交所和債券登記機構相
關業務規則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投資者回售登記
期:
自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調整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
的公告之日起
5
個交易日內,債券持有人可通過指定的方式進行回售申報。回售登記期
不進行申報的,則視為放棄回售選擇權,繼續持有本期債券並接受上述關於是否調整本
期債券票面利率及調整幅度的決定。
10、 債券利率及確定方式:
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
本期債券票面利率
將根據網下詢價簿記結果,由公司與簿記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一致在利率詢價
區間內確定。
本期債券票面利率採取單利按年計息,不計複利。
11、 還本付息的期限
和方式
:
本期債券採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複利。每年付息
一次,
到期一次還本,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
12、 還本付息的支付方式:本期債券本息支付將按照債券登記機構的有關規定來
統計債券持有人名單,本息支付的具體事項按照債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辦理。
13、 起息日:本期債券的起息日為
2020
年
8
月
7
日
。
14、 利息登記日:本期債券的利息登記日按債券登記機構相關規定處理。在利息
登記日當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本期債券持有人,均有權就所持本期債券獲得該利息登
記日所在計息年度的利息。
15、 付息日:
本期債券的付息日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8
月
7
日;若投資者
在第
2
個計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
2021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8
月
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
1
個交易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
16、 本金支付日:
本期債券的兌付日為
2023
年的
8
月
7
日,若投資者在第
2
個計
息年度付息日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
2022
年的
8
月
7
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
1
個交易日;順延期間兌付款
項不另計利息。
17、 兌付登記日:
2023
年
8
月
7
日的前一交易日為本期債券本金及最後一期利息
的兌付登記日。若
本期債券債券持有人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選擇權,則
2022
年
8
月
7
日的前一交易日為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登記日。在兌付登記日當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
本期債券持有人,均有權獲得所持本期債券的本金及最後一期利息。
18、 支付金額:本期債券於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資者支付的利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
利息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票面總額與對應的票面利率的乘積;於本金支付
日向投資者支付的本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兌付債券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最
後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債券票面總額的本金。
19、 擔保
措施
:
本期債券為無擔保債券
。
20、 其他增信方式:寶龍地產控
股就本期債券兌付作出全額收購承諾,發生以下
任一情形時,債券持有人有權要求寶龍地產控股收購本期債券:
1
、在兌付日前的第
3
個交易日,發行人在專項償債帳戶中的資金不足以兌付本期債券;
2
、在本期債券存續
期內,如債券持有人會議根據本期債券募集說明書的規定通過關於提前兌付債券的議
案,而在債券持有人大會通過的提前兌付日前的第
3
個交易日,發行人在專項償債帳
戶中的資金不足以兌付本期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按照上述約定要求寶龍地產控股收
購本期債券,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
灣地區)相關法律法規及
適用於寶龍地產控股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寶龍地
產控股將自行或指定寶龍地產控股實際控制的其他境內外子公司在兌付日
/
提前兌付
日前全額收購本期債券。
21、 募集資金專項帳戶: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安排指定帳戶作為募集
資金專項帳戶,用於
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的接收、存儲、劃轉與本息償付。
22、 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
根據聯合評級
出具的《上海寶龍實業發展(集團)
有限公司2020年公開發行住房租賃專項
公司債券(第二期)信用評級報告》,
發行人
的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
AA+
級,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
AA+
級。
23、 標準質押式回購安排:發行人主體信用等級為
AA+
,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
AA+
,本期債券不符合
進行標準質押式回購交易條件。
24、 牽頭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5、 聯席主承銷商: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6、 簿記管理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7、 債券受託管理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8、 發行對象: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合格證券帳戶的(法律、
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並且符合《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券期貨投資者
適當性管理辦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
2017
年修訂)》
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參與
公司債券認購和轉讓的,具備相應風險識別和承擔能
力的
合格機構投資者
。
29、 發行方式:採取網下面向
合格機構投資者
詢價配售的方式,由發行人與主承
銷商根據簿記建檔情況進行債券配售
。
30、 向公司股東配售安排:本期債券不安排向公司股東優先配售。
31、 承銷方式:本期債券由主承銷商負責組建承銷團,以餘額包銷的方式承銷。
32、 募集資金用途:
本期債券募集資金扣除承銷費外,其中
70%
擬用於公司住房
租賃項目建設
(包括置換前期的建安投入以及相關借款)
,剩餘部分擬用於補充公司營
運資金。
33、 擬上市交易場所:深圳證券交易所。
34、 網下配售原則:簿記管理人根據網下詢價結果對所有有效申購進行配售,投
資者的獲配售金額不會超過其有效申購中相應的最大申購金額。公司將按照投資者的申
購利率從低到高進行簿記建檔,按照申購利率從低到高對申購金額進行累計,當累計金
額超過或等於本期債券發行總額時所對應的最高申購利率確認為發行利率。申購利率在
最終發行利率以下(含發行利率)的投資者原則上按照價格優先的原則配售;在價格相
同的情況下,按照等比例原則進行配售,同時適當考慮長期合作的投資者優先。
35、 上市安排:
本次發行結束後,公司將儘快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出關於本期債
券上
市交易的申請。
36、 稅務提示:根據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者投資本期債券所應
繳納的稅款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37、 與本期債券發行有關的時間安排
:
日期
發行安排
T
-
2
日
(
2020
年
8
月
4
日
)
刊登募集說明書及其摘要、發行公告
、信用評級報告
T
-
1
日
(
2020
年
8
月
5
日
)
網下詢價
(簿記)
確定票面利率
T
日
(
2020
年
8
月
6
日
)
公告最終票面利率
網下發行起始日
簿記管理人向獲得網下配售的
合格機構投資者
發送配
售繳款通知書
T+1
日
(
2020
年
8
月
7
日
)
網下發行截止日
網下
合格機構投資者
於當日
1
6
:00
之前將認購款劃至
簿記管理人專用收款帳戶
日期
發行安排
T+2
日
(
2020
年
8
月
10
日
)
刊登發行結果公告
註:上述日期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發行,發行人和
主承銷商
將及時公
告,修改發行日程。
二、網下向
合格機構投資者
利率詢價
(一)網下投資者
本次網下利率詢價對象
/
網下投資者為
持有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深圳分
公司
A
股
證券帳戶的(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並且符合《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
管理辦法》、《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投資者適
當性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參與
公司債券認購和轉讓的,具備相應風險
識別和承擔能力的
合格機構投資者
。
合格機構投資者
的申購資金來源必須符合國家有關
規定。
(二)利率詢價預設區間及票面利率確定方法
本期債券票面利率的詢價區間為
5
.0
%
-
6
.8
%
。本期債券最終票面利率將根據網下詢
價簿記結果,由發行人與簿記管理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一致在利率詢價區間內確定。
(三)詢價時間
本期債券網下利率詢價的時間為
20
20
年
8
月
5
日(
T
-
1
日),參與詢價的投資者必
須在
20
20
年
8
月
5
日
(
T
-
1
日)
14:00
-
1
7
:
0
0
之間將《
上海寶龍實業發展(集團)有限
公司
20
20
年公開發行住房租賃專項
公司債券(第
二
期)
網下利率詢價及認購申請表)》
(以下簡稱
「
《網下詢價及認購申請表》
」
,見附件
一
)傳真至簿記管理人處。
經
簿記管理人
與發行人協商一致,可以延長網下利率詢價時間。
(四)詢價辦法
1
、填制《網下詢價及認購申請表》
擬參與網下詢價和申購的
合格機構投資者
應從本發行公告中所列示的網站下載《網
下詢價及認購申請表》,並按要求正確填寫。
填寫網下詢價及認購申請表時應注意:
(
1
)應在發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區間範圍內填寫
申購
利率;
(
2
)詢價可不連續;
(
3
)填寫
申購
利率時精確到
0.01%
;
(
4
)
申購
利率應由低到高、按順序填寫;
(
5
)投資者的最低申購金額不得低於
1,000
萬元,每個
申購
利率上的申購金額不
得少於
1,000
萬元(含
1,000
萬元),並為
1
00
萬元的整數倍;
(
6
)
每一詢價利率對應的申購總金額,是當最終確定的票面利率不低於該詢價利
率時,投資者的最大投資需
求(具體見本公告填表說明第
7
條之填寫示例);
2
、提交
參與利率詢價的
合格機構投資者
應在
20
20
年
8
月
5
日(
T
-
1
日)
14:00
-
1
7
:
0
0
間將
以下文件傳真至簿記管理人處:
(
1
)填妥並由經辦人或其他有權人員籤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部門章或業務專用
章)後的《網下利率詢價及認購申請表》(見附件一);
(
2
)加蓋單位公章(或部門章或業務專用章)的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複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資格證明文件複印件;
(
3
)
加蓋
證券公司或營業部印章的由開戶
證券公司出具的《債券合格投資者資質
審核確認單》(以下投資者可無需提供: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及其
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養老基金、社會公益基金、
QFII
、
RQFII
);
(
4
)
簿記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資質證明文件,以及監管部門要求能夠證明申購人為
合格機構投資者
的相關證明
。
申購傳真:
010
-
65353036
,諮詢電話:
010
-
65353021
。
每家
合格機構投資者
填寫的《網下詢價及認購申請表》一旦傳真至簿記管理人處,
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得撤銷。
合格機構投資者
如需對已提交至簿記管理人處的《網下
詢價及認購申請表》進行修改的,須徵得簿記管理人的同意,方可進行修改並在規定的
時間內提交修改後的《網下詢價及認購申請表》。
3
、利率確定
發行人和簿記管理人將根據網下詢價的情況在預設的利率區間內確定
本期債券的
最終票面利率
。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
將於
20
20
年
8
月
6
日(
T
日)在
深圳證券交易所網
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
com
.cn
)
上公告本期債券的
最終票面利率。發行人將按上述確定的票面利率向
合格機構投資者
公開發行本期債券。
三、網下發行
(一)發行對象
網下發行的對象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
開立合格證券帳
戶的(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並且符合《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
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
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參與
公司債券認購和轉讓的,具備相應風險識別和承擔能力
的
合格機構投資者
,
包括未參與簿記建檔的合格機構投資者。
合格機構投資者的申購資
金來源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主承銷商有權要求申購投資者配合其進行投資者適當性核查工作,申購投資者應積
極配合該核查工作如實提供有效證明資料,不得採用提供虛假材料等手段規避投資者適
當性管理要求。如申購投資者未通過主承銷商對其進行的投資者適當性核查,主承銷商
有權拒絕向其配售本期債券,在此情況下,投資者應賠償主承銷商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和產生的一切費用。
(二)發行數量
本期債券的
發行規模為
不超過人民幣
1
0
億元
(含
1
0
億元)
。
每家
合格機構投資者
的最低認購單位為
10
,000
手(
1,000
萬元),超過
10
,000
手的必須是
1
,000
手(
1
00
萬元)
的整數倍。每
家
合格機構投資者
在《
網下詢價及認購申請表
》中填入的
累計有效申購金
額
不得超過本期債券的發行總額。
(三)發行價格
本期債券的發行價格為
100
元
/
張。
(四)發行時間
本期債券網下發行的期限為
2
個交易日,即發行首日
20
20
年
8
月
6
日(
T
日)至
20
20
年
8
月
7
日(
T+1
日)。
(五)申購辦法
1
、參與本期債券網下申購的
合格機構投資者
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自行承
擔有關的法律責任。
2
、凡參與本期債券網下申購的
合格機構投資者
,認購時必須持有登記公司的證券
帳戶。尚未開戶的
合格機構投資者
,必須在
20
20
年
8
月
5
日(
T
-
1
日)前開立證券帳戶。
3
、
參與網下詢價及申購的各
合格機構投資者
應在
2020
年
8
月
5
日
(
T
-
1
日)
14:00
-
1
7
:
0
0
間將以下資料傳真至簿記管理人處:
(
1
)
填妥並由經辦人或其他有權人員籤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部門章或業務專用
章)後的《網下利率詢價及認購申請表》(見附件一);
(
2
)加蓋單位公章(或部門章或業務專用章)的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複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資格證明文件複印件;
(
3
)
加蓋
證券公司或營業部印章的由開戶
證券公司出具的《債券合格投資者資質
審核確認單》(以下投資者可無需提供: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及其
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養老基金、社會公益基金、
QFII
、
RQFII
);
。
(
4
)
簿記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資質證明文件,以及監管部門要求能夠證明申購人為
合格機構投資者
的相關證明
。
(六)配售
簿記管理人根據網下詢價結果及網下發行期間
合格機構投資者
認購申請情況對所
有有效申購進行配售,
合格機構投資者
的獲配金額不會超過其累計有效申購金額。
配售依照以下原則進行:
按照
合格機構投
資者
的申購利率從低到高進行簿記建檔,
按照申購利率從低到高對申購金額進行累計,當累計金額超過或等於本期債券發行總額
時所對應的最高申購利率確認為發行利率。申購利率在最終發行利率以下(含發行利率)
的投資者原則上按照價格優先的原則配售;
申購利率相同且在該利率上的所有申購不能
獲得足額配售的情況下,按照等比例原則進行配售,同時適當考慮長期合作的投資者優
先。發行人和
簿記管理人
有權決定本期債券的最終配售結果。
(七)繳款
簿記管理人將於2020年8月6日(T日)向獲得配售的合格機構投資者發送《上
海寶龍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0
年公開發行住房租賃專項
公司債券(第
二
期)
配售繳款通知書》,內容包括該合格機構投資者獲配金額和需繳納的認購款金額、付款
日期、劃款帳戶等。上述《配售繳款通知書》與合格機構投資者提交的《網下詢價及認
購申請表》共同構成認購的要約與承諾,具備法律約束力。
獲得配售的
合格機構投資者
應按規定及時繳納認購款,認購款項在
2020
年
8
月
7
日(
T+1
日)
1
6
:00
前足額劃至
簿記管理人
指定的收款帳戶。劃款時請註明
合格機構投
資者
全稱和
「
證券帳戶號碼
+
寶龍
公司債」
字樣,同時向
簿記管理人
傳真劃款憑證。
帳戶名稱: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
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國貿支行
銀行帳戶:
1100 1085 1000 5600 0400
匯入行人行支付系統號:
105100010123
聯繫電話:
010
-
65051166
傳真:
010
-
6505 0196
(八)違約的處理
獲得配售的
合格機構投資者
如果未能在
2020
年
8
月
7
日(
T+
1
日)
1
7
:
0
0
前
向
簿記管理
人
指定帳戶足額劃付認購款項,將被視為違約。
簿記管理人
有權處置該違約投資者申購
要約項下的全部債券,並有權進一步依法追究違約投資者的法律責任。
四
、認購費用
本次發行不向投資者收取佣金、過戶費、印花稅等費用。
五
、風險揭示
主承銷商在已知範圍內已充分揭示本次發行可能涉及的風險事項,詳細風險揭示條
款參見《
上海寶龍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0
年公開發行住房租賃專項
公司債券(第
二
期)
募集說明書》
。
六
、發行人和
主承銷商
(一)發行人:上海寶龍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許健康
住所:上海市閔行區七莘路
1855
號第
1
幢
4
層
02
室
聯繫電話:021
-
5175
9999
傳真:021
-
5175
2222
聯繫人:丁川
(二)牽頭主承銷商、債券受託管理人、簿記管理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軍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1號國貿大廈2座27層及28層
聯繫電話:010-6505 1166
傳真:010
-
6505 1156
項目負責人:張翀
項目經辦人:邢藝凡、
張詩佩、姚藝聰
、王英傑
(三)聯席主承銷商: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
8
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聯繫電話:010
-
6083 8888
傳真:010
-
6083 3504
項目負責人:楊芳
項目經辦人:鄧小強
(以下頁無正文)
(
此頁無正文,為《
上海寶龍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
20
年公開發行住房
租賃專項
公司債券(
第二期
)
發行公告
》之蓋章頁)
發行人:
上海寶龍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頁無正文,
為《上海寶龍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
20
年公開發行住房
租賃專項
公司債券(
第二期
)發行公告》之蓋章頁
)
牽頭主承銷商、簿記管理人
: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頁無正文,
《
上海寶龍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
20
年公開發行住房租賃
專項
公司債券(
第二期
)
之蓋章頁)
聯席主承銷商: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一:
上海寶龍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0
年公開發行住房租賃專項
公司債券(
第二期
)
網下利率詢價及認購申請表
重要聲明
1
、填表前請詳細閱讀
發行公告、
募集說明書及
填表
說明。
2
、本表一經申購人完整填寫,且籤字及加蓋單位公章(或部門章
或
業務專用章)後傳真至簿記管理人處,
即構成申購人發出的、對申購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要約,不可撤銷。申購人如需對已提交至簿記管理人
處的本表進行修改的,須徵得簿記管理人的同意,方可進行修改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修改後的本表。
3
、申購人承諾並保證其將根據簿記管理人確定的配售數量按時完成繳款。
4
、本期債券在
深圳
證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請確認貴單位在
深圳
證券交易所已開立可用於申購本期債券的
帳戶。經發行人和
簿記管理
協商一致,簿記時間可適當延長。
若因市場波動較大導致需求不足或為合理
控制發行人融資成本,經發行人
和
簿記管理人同意,可以取消本期債券發行
。
基本信息
機構名稱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電子郵箱
經辦人姓名
傳真號碼
聯繫電話
託管券商席位號
證券帳戶名稱(深圳)
證券帳戶號碼(深圳)
利率詢價及申購信息
2+1
年期
(利率區間:
5
.0
%
-
6
.8
%
)
申購利率(
%
)
申購金額(萬元)
主承銷商
中金公司
中信證券合計
分配比例(
%
)
100%
重要提示:
參與利率詢價的
合格機構投資者
,請將此表填妥由經辦人或其他有權人員籤字並加蓋公章(或部門
章或業務專用章)後,於
20
20
年
8
月
5
日(
T
-
1
日)
14:00
至
1
7
:
0
0
間連同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
本)複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資格證明文件複印件、加蓋
證券公司或營業部印章由開戶
證券公司出具的
《債券合格投資者資質審核確認單》(以下投資者可無需提供: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
及其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養老基金、社會公益基金、
QFII
、
RQFII
)傳真至簿記管理人處
,
申購
傳真:
010
-
65353036
,諮詢電話:
010
-
65353021
。
申購人在此承諾:
1、 申購人以上填寫內容真實、有效、完整(如申購有比例限制則在該申購申請表中註明,否則視為無
比例限制)
,
未經與發行人及簿記管理人協商一致本認購申請表不可撤銷;
2、 本期申購款來源符合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及其它適用於自身的相關法規或合
同約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內外部批准;
3、 申購人已閱知《合格投資者確認函》(附件二),並確認自身屬於(
)類投資者(請填寫附件二
中投資者類型對應的字母);若投資者類型屬於
B
或
D
,並擬將主要資產投向單一債券的,請打鉤
確認最終投資者是否為符合基金業協會標準規定的合規投資者。
(
)是
(
)否;
4、 申購人確認:(
)是(
)否
屬於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比例超過
5%
的股東及其他關聯方;
5、 申購人確認,本期申購資金(
)是(
)否
直接或間接來自於發行人及其利益相關方,或配合
發行人以代持、信託等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或向其他相關利益主體輸送利益
,
或接受發行人及其利益
相關方的財務資助;
6、 申購人承諾遵循獨立、客觀、誠信的原則進行合理報價,不存在協商報價、故意壓低或抬高利率、
違反公平競爭、破壞市場秩序等行為;
7、 本期債券僅面向符合《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和《深
圳
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具備相應風險識別和承擔
能力的
合格機構投資者
發行,申購人確認並承諾,在參與本期債券的認購前,已通過開戶
證券公司債券合格投資者資格認定,具備認購本期債券的
合格機構投資者
資格,知曉本期債券信息披露渠道,
並仔細閱讀本期債券募集說明書等相關信息披露文件及《債券市場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書》(附件
三)所刊內容,充分了解本期債券的特點及風險,經審慎評估自身的經濟狀況和財務能力,同意參
與本期債券的認購,並承擔相應的風險,且認購帳戶具備本期債券認購與轉讓權限;
8、 主承銷
商有權要求本申購人配合其進行投資者適當性核查工作,本申購人將積極配合該核查工作並
將如實提供有效證明資料,不得採用提供虛假材料等手段規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如本申購人
未通過主承銷商對其進行的投資者適當性核查,則本申購人同意主承銷商有權拒絕向其配售本期債
券,在此情況下,本申購人承諾賠償主承銷商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和產生的一切費用;
9、 申購人同意簿記管理人根據簿記建檔等情況確定其具體配售金額,並接受所確定的最終債券配售結
果;簿記管理人向申購人發出《
上海寶龍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0
年公開發行住房租賃專項
公司債券(
第二期
)
配售繳款通知書》(簡稱「《配售繳款通知書》」),即構成對本申購要約的承諾;
10、 申購人理解並接受,如果其獲得配售,則有義務按照《配售繳款通知書》規定的時間、金額和方式,
將認購款足額劃至簿記管理人通知的劃款帳戶。如果申購人違反此義務,簿記管理人有權處置該違
約申購人訂單項下的全部債券,同時,本申購人同意就逾時未劃部分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記
管理人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簿記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損失;
11、 申購人理解並接受,如遇市場變化或其他特殊情況,發行人與簿記管理人有權延長本期債券的簿
記
時間或者取消本期債券發行;
12、 每一申購利率對應的申購金額是指當最終確定的票面利率不低於該申購利率時,
合格機構投資者
的
新增的投資需求,每一標位單獨統計,不累計;
13、 申購人承諾遵守行業監管要求,本次各配售對象申購金額不超過其所對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規模;
申購人承諾本次申購的資金來源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經辦人或其他有權人員籤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合格投資者確認函(以下內容不用傳真至簿記管理人處,但應被視為本發行方案
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請仔細閱讀,並將下方投資者類型前的對應字母填入《網下利率
詢價及認購申請表》中)
根據《
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投資者適
當性管理辦法》第六條及相關管理辦法之規定,請確認本機構的投資者類型,並將下方投資
者類型前的對應字母填入《網下利率詢價及認購申請表》中
(A)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
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等;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
的
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機構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於
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託產品、
經行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如擬將主要資產投向單一債券,請同時閱讀下方備註項)
(C)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構
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
(D)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1. 最近1年末淨資產不低於2000萬元;
2. 最近1年末金融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
3. 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
(如為合夥企業擬將主要資產投向單一債券,請同時閱讀下方備註項)
(E)中國證監會和本所認可的其他投資者。請說明具體類型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如
有)。
前述金融資產,是指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
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及其他衍生產品等。
備註:如為以上B或D類投資者,且擬將主要資產投向單一債券,根據穿透原則(《公司
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之規定)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符合基金業協會標準
規定的合格投資者,並在《網下利率詢價及認購申請表》中勾選相應欄位。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及《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適當性管
理制度》的相關規定,符合上述(
A
)、(
B
)和(
C
)項規定條件的投資者屬於
I
型專業機
構投資者,符合上述(
D
)和(
E
)項規定條件的投資者屬於
II
型專業機構投資者。請確認
申購人的專業機構投資者類型,並在申購要約中勾選
對應類。
附件三:深交所債券市場
合格機構投資者
風險揭示書(
以下內容不用傳真至簿記管理人處,
但應被視為本發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請仔細閱讀
)
尊敬的投資者:
為使貴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資
公司債券的相關風險,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債券市場投
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有關規定,本公司特為您(貴公司)提供此份風險揭示書,請認真詳細閱
讀,關注以下風險。
貴公司在參與
公司債券的認購和交易前,應當仔細核對自身是否具備合格機構投資者資
格,充分了解
公司債券的特點及風險,審慎評估自身的經濟狀況和財務能力,考慮是否適合
參與。具體包括:
一、總則:參與債券投資或交易具有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放大交易風險、
標準券欠庫風險、政策風險及其他各類風險。
二、投資者適當性:投資者應當根據自身的財務狀況、實際需求、風險承受能力,以及
內部制度(若為機構),審慎決定參與債券投資或交易。
三、信用風險:投資者參與債券投資或交易將面臨債券發行人無法按期還本付息的風險。
如果投資者購買或持有資信評級較低的信用債,將面臨顯著的信用風險。
四、市場風險:投資者參與債券投資或交易將面臨由於市場環境或供求關係等因素導致
的債券價格波動的風險。
五、流動性風險:投資者參與債券投資或交易將面臨在短期內無法以合理價格買入或賣
出債券,從而遭受損失的風險。
六、放大交易風險:投資人利用現券和回購兩個品種進行債券投資的放大操作,從而放
大投資損失的風險。
七、質押券價值變動風險:投資者在參與質押式回購業務期間需要保證回購標準券足額。
如果回購期間債券價格下跌,標準券折算率相應下調,融資方將面臨標準券欠庫風險。融資
方需要及時補充質押券避免標準券不足。投資者在參與質押式協議回購業務期間可能存在質
押券價值波動、分期償還、分期攤還、司法凍結或扣劃等情形導致質押券貶值或不足的風險。
八、操作風險:由於投資者操作失誤,
證券公司或結算代理人未履行職責等原因導致的
操作風險。
九、
政策風險:由於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交易所規則的變化、修改等原因,可能會
對投資者的交易產生不利影響,甚至造成經濟損失。對於交易所制定、修改業務規則或根據
業務規則履行自律監管職責等造成的損失,交易所不承擔責任。
十
、
不可抗力風險:
因出現火災、地震、瘟疫、社會動亂等不能預見、避免或克服的不
可抗力情形給投資者造成的風險。
特別提示:本《風險揭示書》的提示事項僅為列舉性質,未能詳盡列明債券交易的所有
風險。貴公司在參與債券交易前,應認真閱讀本風險揭示書、債券募集說明書、債券上市
說明書(如有)以及交易所相關業務規則,確認已知曉並理解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並
做好風險評估與財務安排,確定自身有足夠的風險承受能力,並自行承擔參與交易的相應
風險,避免因參與債券交易而遭受難以承受的損失。
附件四:填表說明:(以下內容不用傳真至簿記管理人處,但應被視為本申請表不可分割的
部分,填表前請仔細閱讀)
1、參與本次發行網下利率詢價發行的合格機構投資者應認真填寫《網下詢價及認購申
請表》。
2、票面利率應在利率詢價區間內由低到高填寫,最小變動單位為0.01%。
3、有關票面利率和申購金額的限制規定,請參閱發行公告相關內容。
4、網下發行本期債券的申購金額下限為1,000萬元(含1,000萬元),超過1,000萬元的應
為100萬元的整數倍;本期債券的申購上限為100,000萬元(含100,000萬元)。
5、每一申購利率對應的申購金額是指當最終確定的票面利率不低於該申購利率時,合
格機構投資者的新增的投資需求,每一標位單獨統計,不累計。
6
、以下為申購利率及申購金額的填寫示例(聲明:本示例數據為虛設,不含任何暗示,
請投資者根據自己的判斷填寫)。
假設本期債券票面利率的詢價區間為
6.
0
0
%
-
7.
0
0
%
。某投資者擬在不同利率標位上分別
申購不同的金額,其可做出如下填寫:
票面利率(
%
)
申購金額(萬元)
6.
00
1,000
6.30
1
,000
6.50
1
,000
上述報價的含義如下:
◆
當最終確定的票面利率高於或等於
6.50
%
時,有效申購金額為
3
,000
萬元;
◆
當最終確定的票面利率低於
6.50
%
,但高於或等於
6.30
%
時,有效申購金額
2
,000
萬元;
◆
當最終確定的票面利率低於
6.30
%
,但高於或等於
6.
0
0
%
時,有效申購金額
1,000
萬元;
◆
當最終確定的票面利率低於
6.
0
0
%
時,該申購要約無效。
7、參與網下詢價的合格機構投資者請將此表填妥由經辦人或其他有權人員籤字並加蓋
公章(或部門章或業務專用章)後,在本認購申請表要求的時間內連同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
執照(副本)複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資格證明文件複印件、加蓋
證券公司或營業部印章由
開戶
證券公司出具的《債券合格投資者資質審核確認單》(以下投資者可無需提供:經有關
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及其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養老基金、社會公益基
金、QFII、RQFII)傳真至簿記管理人處。本表一經申購人完整填寫,且由其經辦人或其他
有權人員籤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部門章或業務專用章),傳真至簿記管理人後,即對申購
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可撤銷。若因合格機構投資者填寫缺漏或填寫錯誤而直接或間接導致
申購無效或產生其他後果,由合格機構投資者自行負責。
8
、參與詢價與申購的合格機構投資者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9、投資者須通過以下傳真號碼以傳真方式參與本次詢價與認購,以其他方式傳送、送
達一概無效。合格機構投資者傳真後,請及時撥打聯繫電話進行確認。申購傳真:
010-65353036,諮詢電話:010-6535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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