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購房補貼250萬元
最高租房補貼5000元/月
個稅補貼每年最高50萬
創業貸款補貼每年最高貼息100萬
引進特色人才最高獎勵50萬元
茶山的特色人才們注意啦
東莞市近日出臺特色人才相關獎勵補貼申報公告
今年申請受理時間為
6月1日至8月1日
符合申請的特色人才及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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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我市特色人才補貼,做好2020年申報工作,根據《關於調整部分配套實施細則及辦理規程的通知》(東人才辦通〔2018〕2號)之《東莞市特色人才住房補貼申領實施細則》、《東莞市特色人才個人所得稅辦理規程》、《東莞市引進特色人才獎勵辦理規程》、《東莞市特色人才創業貸款貼息辦理規程》,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特色人才住房補貼
申報對象
經我市認定、評定的特色人才,分為特級、一類、二類、三類和四類,共五大類人才。
申報條件及補貼標準
特色人才住房補貼方式主要包括,租房補貼和購房補貼兩類:
1、租房補貼
對於來莞工作的特色人才,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在本市購買過商品住宅房,也未申請人才公寓的,可申請租房補貼租住商品住宅房。租房補貼按月計算(以房屋租賃發票為準),補貼年限累計不超過三年(36個月),標準如下:
特級人才,最高5000元/月;
一類人才,最高3000元/月;
二類人才,最高2500元/月;
三類人才,最高2000元/月;
四類人才,最高1500元/月。
2、購房補貼
特色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本市範圍內享受過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或參加單位內部集資建房等購房優惠政策,並未在本市購買過商品住宅房,在獲得東莞市特色人才稱號後,為解決特色人才在莞住房問題,以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名義在本市首次購買商品住宅房,按特色人才類別給予購房補貼。補貼金額以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核實的商品住宅購房總額為準,最高不超過以下標準:
特級人才,最高250萬元;
一類人才,最高200萬元;
二類人才,最高150萬元;
三類人才,最高100萬元;
四類人才,最高30萬元。
購房補貼從成為特色人才的當年起接受申請,從成功申請的下一年起按 5 年等額發放(每年須申請一次連續5年)。
申報材料
《特色人才住房補貼申請表》(系統列印);
《特色人才住房補貼使用承諾書》(附件);
特色人才及其家庭成員(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
在莞個人銀行帳戶(必須為一類帳戶,需在複印件上詳細準確備註開戶人中/英文姓名、開戶帳號和開戶所在地銀行支行);
申請領取租房補貼:①《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無新莞人服務管理部門的園區暫免提交)、個人房屋租賃發票;②社保證明或個人所得稅證明或工商營業執照(申請補貼的月數);
申請領取購房補貼:①經監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或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發票;②社保證明或個人所得稅證明或工商營業執照--首次申請且按原辦法管理(2016年前認定評定)的特色人才需提交滿三年(2017年6月至2020年5月),首次申請且按新辦法管理(2016年後認定評定)的特色人才及非首次申請的特色人才需提交滿一年(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
以上各類證明材料複印件各一式一份,且需經特色人才本人籤名確認,並提供原件核對。申報人和申報企業對所提交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
其他有關說明
特色人才層次發生變動,且此前未申領過租房或購房補貼的,按新的人才類別對應的補貼標準執行。正在享受租房補貼的,已申請部分不再補貼差額,新申請部分按新的人才類別對應的補貼標準執行;正在享受購房補貼的,先按原補貼標準發放,再按新的人才類別對應的補貼標準計算補貼差額,差額部分隨最後一年購房補貼一次性發放。已享受完租房補貼和購房補貼的,不再補貼差額。
夫妻雙方均屬特色人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按層次較高一方應享受的標準發放住房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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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線申請。個人登錄系統
(http://dghrss.dg.gov.cn/rc/),註冊後在線填寫《東莞市特色人才住房補貼申請表》並上傳所需提交的證明材料,完成後提交申請。在線通過審核的,申請人經系統列印《東莞市特色人才住房補貼申請表》。
2、提交紙質版材料。申請人在線列印《東莞市特色人才住房補貼申請表》,經所在單位加蓋意見後,在5 個工作日內向各鎮街(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提交。
3、審核和覆核。各鎮街(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受理申請並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通知,在受理截止之日起10 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並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完成對申請人租房、購房情況的審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對相關資料和申請人申報情況進行覆核。
4、安全信用審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徵求公安、市場監督、法院、檢察院、稅務等部門意見,對補貼申請進行安全信用審查。
5、審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通過覆核和安全信用審查的補貼申請進行情況整理和名單匯總,並報市政府審批。
6、資金撥付。通過市政府審批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編制資金預算,下一年度預算資金下達後,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集中撥付。
提交材料地址
茶山鎮莊園路3號
茶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
聯繫電話
86417876(茶山人社分局)
2、特色人才個人所得稅補貼
申報對象
經我市認定、評定,且符合相關要求的特級類、一類、二類、三類、四類人才。
補貼標準
按特色人才上年度在我市繳納的工薪收入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80%的標準進行補貼,同時人才獲得的補貼資金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繳納稅率為20%的個人所得稅;補貼時間從被認定、評定為特色人才且在我市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當月算起,為期最長三年(36個月),每人每年最高補貼不超過50萬元。
申報材料
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個人身份證明;
個人銀行帳戶(必須為一類帳戶,需在複印件上備註開戶名稱、開戶帳號和開戶所在地銀行支行—建議提交中國工商銀行東莞分行帳戶);
《東莞市特色人才個人所得稅補貼申請表》(經網站系統列印)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複印件需經申請人籤字確認,並提供原件核對。申報人和申報單位對所提交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
其他有關說明
1、領滿36個月補貼的特色人才,再被認定、評定為其他類別特色人才的,不再享受此項補貼。
2、2020年6-7月我市將開展「東莞市產業發展和科技創新人才經濟貢獻獎勵」(以下簡稱「產業創新人才獎」)申報工作。在莞連續工作滿12個月(二類以上特色人才9個月)上年度工薪收入30萬以上(屬金融機構和創業投資企業的50萬以上)的特色人才,可申領「產業創新人才獎」,按其當年度所繳納工薪收入個人所得稅以及科技成果轉化形成的個人所得稅市留成部分的最高不超過80%標準核算獎勵,每人每年最高100萬元。已領取或申報本項補貼的,不得申請相應年度的「產業創新人才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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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人申請
①申請人登陸系統(http://dghrss.dg.gov.cn/rc/),並註冊個人帳號;
②申請人在線申請。經個人帳號登陸系統,在線提交申請表並上傳相關附件。申請通過審核後申請人經系統列印申請表;
③提交紙質版申請材料。通過審核的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裝訂好的紙質材料至各鎮街(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
2、審核。①、各鎮街(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受理申請,出具受理回執,並進行初審後,送市人力資源局審核。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申請人繳納個人所得稅補貼進行審核。
3、資格覆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集體討論,對相關材料及申請情況進行審查和資格審核。
4、安全信用審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徵求公安、工商、法院、檢察院、稅務等部門意見,對申請人進行安全信用審查。
5、審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通過資格覆核和安全信用審查的補貼申請進行情況整理和名單匯總,並報市政府審批。
6、撥付。通過市政府審批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下年度按程序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申請人帳戶,並作為扣繳義務人,為人才獲得的補貼資金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提交材料地址
茶山鎮莊園路3號
茶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
聯繫電話
86417876(茶山人社分局)
3、引進特色人才獎勵
申報對象
申請獎勵對象需具有合法資質或營業執照,在推動高層次人才對接和落戶過程中起到決定性作用的企業、社會組織、東莞市海外人才工作站和非全額財政核撥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中介機構」)。
申報條件
中介機構為東莞市行政區域內註冊(登記)的企、事業單位和中央、省駐莞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推薦並成功引進高層次人才,該人才按照《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取得東莞市特色人才資格,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人才與引進單位籤訂1年以上正式勞動合同併到崗,從國(境)外引進的每年在莞工作時間累計6個月以上;在莞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人才在莞註冊創辦企業,為企業第一大股東,持有企業股份總額不低於30%,企業實繳註冊資本不少於100萬元,並依法納稅,無違法行為。
獎勵標準
特級人才,每引進1人給予獎勵資金50萬元
一類人才,每引進1人給予獎勵資金20萬元
二類人才,每引進1人給予獎勵資金10萬元
三類人才,每引進1人給予獎勵資金5萬元
四類人才,每引進1人給予獎勵資金2萬元
引才獎勵每年發放一次,每個單位每年最高可獲50萬元獎勵資金。引才獎勵資金按引進人才首次取得的特色人才等級一次性核發,同一人才引進後特色人才等級發生變化的不重複獎勵或補差額。
所需材料
《東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特色人才)獎勵資金申請表》
《東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特色人才)單位信息表》
《東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特色人才)信息表》
就業類人才提供工作單位營業執照、正式勞動合同、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材料;創業類人才提供所創辦企業的營業執照,創辦企業股東股份佔比的證明材料(如機讀檔案或其他證明材料)(複印件);
引進高層次人才的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
中介機構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中介機構的單位銀行帳戶(複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現場校驗原件。申報企業對所提交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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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獎勵申請。申請人填寫有關表格,連同有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資格審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申報資料,符合獎勵申請的,填寫審核意見並加蓋公章。
3、資格覆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覆核材料,經覆核無異議的報市政府審批。
4、資金撥付。通過審批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下年度撥付獎勵資金。
提交材料地址
東莞市松山湖科技十路
聯合金融15棟一樓
聯繫電話
86417876(茶山人社分局)
4、特色人才創業貸款貼息
申報對象
根據《東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認定、評定的特色人才在莞所創辦的獲得銀行機構貸款的企業。絕對控股(佔股50%以上)的在《實施辦法》實施期間創立的,於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獲得銀行機構貸款的企業。
申報條件
申請企業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由特色人才本人絕對控股(佔股50%以上),於《實施辦法》實施期間創辦。
申報企業是在東莞市依法進行工商註冊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較為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經營管理制度,能提供年度審計報告,且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為特色人才本人。
企業依法經營,從事的產業和借款投向的項目要符合國家、省、市的政策導向,並由推薦特色人才的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初審確認。
所申請企業未獲市財政其它貼息資助。
資助標準
市財政按企業貸款期內實際支付利息最高不超過70%的比例給予貼息,貼息時間最長不超過兩年,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貼息100萬元。已獲市財政其它項目貼息資助的同一筆貸款不能重複進行貼息申請。
所需材料
《東莞市特色人才創業貸款貼息申請表》;
身份證;
申報企業的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或提交「三證合一」證照);
申報企業股東股份佔比的證明材料(如機讀檔案或其他證明材料);
申報企業與銀行機構籤訂的貸款合同、銀行機構放款給企業的進帳憑證、企業利息支付憑證原件及複印件,以及年度審計報告和其他相關材料;
申報企業本次申請貼息項目未獲市財政其它項目貼息資助的說明函;
以上材料複印件需提交一式三份,並提供原件核對。申報人和申報企業對所提交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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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特色人才填寫《東莞市特色人才創業貸款貼息申請表》,並提供相關申報資料,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
2、申報受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申請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進行初審,經初審合格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回執;受理時間截止後,匯總申請材料送市金融工作局進行資格覆核。
3、資格審核。市金融工作局會同市相關職能部門對特色人才申請資格、企業項目實施、貸款申請、重複資助等情況進行審核,並匯總形成推薦名單和資助標準建議,提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4、資格覆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推薦資助名單徵求公安、工商、法院、檢察院、稅務、國安等部門意見,對創業貸款貼息申請情況進行安全信用審查和資格覆核。
5、審批。經覆核無異議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匯總報市政府審批。
6、資金撥付。通過市政府審批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編制資金預算,下一年度預算資金下達後,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集中撥付。
提交材料地址
東莞市松山湖科技十路
聯合金融15棟一樓
原標題:《@茶山人才,購房最高補貼250萬元,東莞四個政策「禮包」快來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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