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特約評論員 馬青
近期,浙江杭州的吳女士在取快遞時被隔壁便利店老闆偷拍視頻,捏造出一個「女富婆」勾引快遞小哥的香豔故事。經過廣泛傳播,無辜的吳女士和她的男友被原公司辭退,也一直找不到工作,而造謠者被行拘9天,目前已經回歸正常生活。12月10日,吳女士表示已提起刑事自訴,不接受道歉,也可以不要賠償,但一定要追究造謠者的刑事責任。
吳女士遭遇的是非常典型的「社會性死亡」。這個詞最初是用來定義死亡的多重意義,除了肌體上的死亡,還有被社會周知了死訊的社會性死亡。當它變成了網絡熱詞,就泛化為一切公開丟臉的行為導致了社會負面評價。一個人的自然死亡只有一次,但是社會性死亡卻可以很多次。
在某些場合,這個詞是輕鬆詼諧的自我調侃,比如在地鐵上發現自己拉鏈沒拉好而發圈自嘲為「社死」,這是無傷大雅的玩笑。但在另一些場合,它卻變成殺氣騰騰的惡語威脅,在清華學姐誤會學弟「性騷擾」事件中,學姐就威脅學弟要使其「社會性死亡」,後來,當學弟以視頻為證,洗刷了不白之冤,學姐遭遇了「反殺」,也成為「社會性死亡」的受害者。最嚴重的時候,它是殺人武器,足以讓當事者走向自我毀滅。當年在泳池中與少年發生糾紛的安醫生,最終不堪網絡謾罵自殺身亡。
這個詞是今年才流行起來的網絡熱詞,但它所描述的現象並不新奇。阮玲玉那句「人言可畏」即使出自他人杜撰,但逼死她的力量中又何嘗沒有唇舌之劍?魯迅先生亦曾說過「謠言世家的子弟,是以謠言殺人,也以謠言被殺的」,精準地概括了「社會性死亡」背後的荒誕。
沒人知道下一個受害者是誰。我們可以自我安慰說,我們不是明星,不會被人八卦;我們不是阿嬌,沒有拍那種視頻;我們不是趙某某,沒有感染新冠病毒,也不去酒吧。可是,在看到吳女士的遭遇時,我們還能說什麼?正如她回復網友的話:「我不是沒有做錯,我是什麼都沒做。」當一個人什麼都沒做,僅僅因為他人的無聊和惡趣味,就成了「社會性死亡」的祭品,我們還有什麼藉口隔岸觀火?
吳女士勇敢地拿起了法律武器,以刑事自訴的方式,希望為自己討回公道。她是受害者,卻被汙名、謾罵、騷擾,被原公司辭退,也找不到新工作,還牽連了家人與男友。然而,那三個偷拍、編造故事並肆意傳播的作惡者,卻只是被行政拘留了幾天,出來後一切如常。如果作惡只需付出微薄的代價,便不會有動力吸取教訓痛改前非,對他人和社會也無法形成必要的震懾。法律上說,捏造事實達到刑事上的誹謗罪,必須有「情節嚴重」這個要件。誰也不能保證吳女士一定能打贏官司,但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官司的輸贏結果也許不是最重要的,她站到人前說出「絕不和解」的勇氣,已經為她正了名。
吳女士依法維權,頗有一種「看誰狠」的決絕。造謠容易闢謠難,汙名容易自證難。索性讓動靜更大一些,讓知道的人更多一些,讓議論更兇猛一些,大約只有這樣,才能在輿論中「置之死地而後生」。
可是,作惡的僅僅是那三個肇事者嗎?那些在不確定事實的時候就轉發隱私信息和謠言的,那些打電話發簡訊謾罵侮辱吳女士的,那些在網絡發言中向她口吐惡言的,還有以「公司名譽受損」為由辭退她和她男友的公司,在日常生活裡衝她指指點點的人……在這起「社會性死亡」事件中,他們要承擔什麼責任?是否可以躲在「不知道真相」的藉口後面繼續扮無辜?最讓人難過的是,今天那些痛罵作惡者的人,說不定當初就站在人群中向吳女士「投著石頭」。
很多人在網上表示支持吳女士的「絕不和解」,真正的支持,就是請守好自己網絡發言的邊界,別成為他人「社會性死亡」的幫兇。
【來源:長城網】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