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杭州的吳女士在取快遞時被隔壁便利店老闆偷拍視頻,捏造成一個不甘寂寞獨自在家帶娃的「女富婆」,並先後兩次勾引快遞小哥。
事發後,吳女士稱自己「社會性死亡」,找不到工作,而造謠者被行拘9天,已回歸正常生活。12月10日,吳女士發聲稱不接受道歉,已刑事自訴。
造謠者被行拘,錄製視頻道歉
7月7日,吳女士在小區門口的快遞站取快遞時被人偷拍了一段視頻。一個月後,一段9秒的視頻和編造的聊天截圖在網上擴散,甚至登上了杭州同城熱搜。
捏造的微信聊天截圖
視頻中,偷拍者把她作為獨自在家帶孩子的「富婆」人設,編造了「富婆出軌快遞小哥」的劇情。吳女士稱,造謠者捏造的謠言中有一些不堪入目的詞彙。視頻流傳後,從吳女士小區業主,到其領導、同事、朋友都在議論這段視頻和截圖,甚至還有國外網友發來信息罵她。
忍無可忍之下,吳女士選擇報警求助。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餘杭區公安分局就此事發布警情通報。造謠者郎某和何某因誹謗他人被行政拘留了9日,並錄製了道歉視頻。
但吳女士表示,在錄製道歉視頻時他們多次修改 。「一再跟我們討價還價,避重就輕。他們的道歉不具備任何誠意。」
女子精神抑鬱 至今找不到工作
發視頻表示不接受道歉,已刑事自訴
9月8日,吳女士感覺「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到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臨床心理科就診,被診斷為抑鬱狀態。因為處理這件事牽扯的精力和時間,吳女士被公司勸退,此後的工作面試接連失敗,自己已「社會性死亡」。
她表示自己有嘗試從這件事中走出來,但發現社會是關閉的,找不到工作。
12月10日,吳女士通過個人社交媒體帳號發布視頻表示不接受道歉,並配文「絕不退縮 !絕不和解!」
吳女士表示自己已於10月26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希望造謠者受到法律的懲罰。
律師解讀
針對這一事件,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明明律師接受央視記者採訪時表示,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除郎某和何某外,若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連結等必要措施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郎某、何某承擔連帶責任。
此外,吳女士可以提起涉嫌誹謗罪的刑事自訴,誹謗罪刑事立案標準比較高,要求「情節嚴重」。
「情節嚴重」如何認定?
明明律師認為,目前,吳女士面對的困難主要為「情節嚴重」的舉證。若吳女士可提供證據證明「情節嚴重」,法院則可判處造謠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後又誹謗他人等等情形會認定為「情節嚴重」。
「若本案未達到刑事案件『情節嚴重』的情形,吳女士也可提起民事名譽權糾紛之訴,請求法院判令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恢復名譽、賠償損失。」明明律師稱,通過刑事或民事判決披露真相後,相當於為吳女士恢復了名譽。
解決網絡謠言問題可以通過哪些途徑?
律師表示,可通過行政、民事、刑事等三種途徑:
行政途徑,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請求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民事途徑,可以向法院提起名譽權侵權之訴,請求法院判令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恢復名譽、賠償損失。
刑事途徑,可以向法院提起誹謗罪自訴,情節嚴重的,法院可對犯罪嫌疑人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央視熱評
「社會性死亡」的單,不該由受害者來買
「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被造謠傷害的後果不該由受害者去承擔。解救「社會性死亡」,需要有力度的法律支撐,也需要一個有溫度的社會伸出救援之手。
即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比之前的民法規範,其中最大的立法突破之一便是人格權獨立成編,其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這些,都將為制止「社會性死亡」提供堅實的法律支撐。
從社會釋放溫暖的角度來說,吳女士現在最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目前來看還比較缺失的救濟渠道,除了寄望法律幫助恢復名譽、評估並彌補損失之外,來自全社會的正能量聲援與幫助同樣不可缺少。比如,澄清事實,擴大真相的獲知面,禁止「無風不起浪」「蒼蠅不叮無縫蛋」等冷言冷語,對於那些侮辱受害者外貌、身材的言論展示出「人人喊打」的態度,對於那些因此事件拒絕吳女士的用人單位雖可理解、卻不能認同。
吳女士面對網絡謠言「絕不妥協」的態度,也應是我們整個社會的態度。無論何時,「社會性死亡」的單都不該由受害者來買,否則就是對造謠者的縱容。
(原標題《取快遞竟被造謠出軌!杭州女子稱自己「社會性死亡」:我絕不和解!》,編輯 何雙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