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4 18:0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三明兩名村民就因為一時貪心砍伐了國家保護樹種,引來了刑罰。
案件詳情
被告人莊甲、莊乙系三元區某村村民,以務農為生。2020年2月,二人前往山上採中草藥,偶然發現一株楠木,遂起意將這株楠木砍伐以佔為己有。
(砍伐現場遺留的樹幹樹枝)
同月22日晚,被告人莊甲、莊乙攜帶油鋸、柴刀、麻繩等作案工具,將該株楠木砍伐並鋸成數段,其中部分運至倉庫藏匿,剩餘部分遺棄在現場,後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林業技術部門鑑定,被盜伐的楠木樹種為閩楠,屬國家二級保護樹種,地徑54釐米,立木蓄積1.265立方米。
(公安機關查獲的木材)
2020年3月25日,被告人莊甲、莊乙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案發後,被告人莊甲、莊乙各繳納復綠補種保證金人民幣3000元。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莊甲、莊乙違反森林法的規定,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閩楠1株,立木蓄積量為1.265立方米,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
被告人莊甲、莊乙主動投案,且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自首,依法予以從輕處罰。被告人莊甲曾因犯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被法院判處刑罰,予以從重處罰。被告人莊甲、莊乙分別籤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在開庭審理過程中,被告人莊甲、莊乙表示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從寬處理。
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莊甲犯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被告人莊乙犯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責令被告人莊甲、莊乙應公益種樹三畝。
文稿來源:三元法院
原標題:《山中採藥發現珍貴林木,一時貪心帶來的一生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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