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今天來談談西方歷史上女權運動那些有趣卻也摻雜著殘酷的歷史。
女權,當下最火的話題之一,因諸多所謂的「田園式女權」支持者們的誇張表演而變得令人不忍直視。筆者倒是覺得恐怕沒有人會像田園女權那麼弱智,這些人之所以厚著臉皮迎風而上,恐怕支持女權是假,想要出名才是真。閒話少說,嚴格地講,歐洲歷史上真正的、值得被提倡的女權運動其實應該叫「平權運動」,至今已有超過200年的歷史。
近代平權運動是從英法兩國開始的,在此之前,西方社會處於男權的支配之下,女性在社會中扮演的角色極其有限,尤其是在政治方面,極少有女人被賦予談論國家大事的資格,因此,克裡斯蒂娜國王、葉卡捷琳娜大帝這樣的存在,幾乎可以被稱為奇蹟了,她們也自然而然成為當時乃至今日女權支持者們的偶像。
開始於1480年、持續了長達兩個世紀的獵殺女巫運動是女權的最低點。那會兒,即便是有人失手殺了某位女士,只要一口咬定對方是「女巫」,兇手很容易便能脫罪。法國大革命後,隨著資本主義的迅速崛起以及思想啟蒙運動的迸發,越來越多的歐洲人開始認同「人人生而平等」;1791年9月,法國著名女權運動領袖奧蘭普·德古熱發表《女權與公民權宣言》。在認識到先前在人權問題上犯下錯誤的同時,歐洲女權運動的發展又進入了新的階段。
不過有意思的是,進入18世紀以來,許多文獻中對當時的女權的描述帶有一種「被動」的色彩。舉個例子:在上層社會,雖然紳士們願意承認也尊重女士在社會中的地位,但實際上,那會兒尊重女性是「紳士精神」的凸顯,換句話說,在承認平權運動合理性的同時,男人們其實也是在強調男權。從19世紀開始,男權和女權的關係仿佛「水漲船高」一般,男人們「大度」地承認並尊重女士們的權力,但女權實際上一直都在男權的庇護之下。在這段時期,人類社會在進步,但社會的本質實際上是沒有變化的。
男人們不給,女人們就鬧,因此在那段時期,出現了許多激進而極端的女權組織和人物,他們讓歷史驟然變得殘酷起來。
1889年,女權領域出現了一位「了不起」的大佬,名叫艾米琳·潘科赫斯特。她一手創建「女權同盟」,又把自己倆女兒也拉下水,網羅了大批女權運動支持者。艾米琳不屑於像其他女權主義者那樣,整天跑到街上喊喊口號抗抗議;她是個「實幹家」,策劃組織了許多駭人聽聞的活動,如自殺、縱火、破壞等等。舉個例子,當英國首相在大廳裡講話時,她就會帶著同志跑進會廳裡大吵大嚷,強行中斷會議,質問首相為啥不讓女性來取代在座的男人;這還不算,一旦安保措施到位,艾米琳無機可乘時,她就帶著追隨者跑到會場附近破壞公共設施,弄出很大的動靜,甚至乾脆放一把火。
說起放火,法國女權主義者們更是內行。他們手握幾大利器:除遊行演講、張貼布告之外恐怕就數放火了。同英國人不同,法國人喜歡燒紙:她們似乎特別痛恨由男人們制定的法律條文,上到拿破崙的《民法典》,下到剛剛頒布的條令,只要有東西燒,法國女權支持者們就絕不放過。她們三天兩頭在街頭放火搞騷動,這種行為也漸漸滋生出一股「仇男」情緒——男人所承擔的社會壓力她們視而不見,男人們的優越所在她們恨得咬牙切齒,這也被認為是當下一部分非典型女權的由來。
女權貫穿整個歐洲近代史,它在發展的過程中沒少走彎路。從二戰時美軍鼓勵婦女參與勞動的宣傳畫中的標語「We can do it」就能夠看出,一部分女權支持者們所強調的是享受同男人們對等的權利,卻不提男人們替女人們承擔的責任。而學者也表示:所謂女權,就是從女性群體中選擇優秀者,為她們提供更多的勞動崗位,讓她們與男士們一起社會壓力——這是女權運動健康發展的唯一途徑。不過另一方面,理智且溫和的平權也是必要的,這是社會進步與人權意識覺醒的體現。在歷史巨大的慣性面前,另一部分溫和的平權主義者也難免不被誤解。
20世紀法國存在主義女作家西蒙娜·德·波伏娃也說了這麼一句話:「女人是處境造成的,而不是先天造成的。」意思就是說,把她生為女人是父母造成,是不可違逆的先天結果,而不是由她選擇的,但不能因此剝奪她與男性平等的權利。她在追求平權的同時也提倡寬容和理解,強調女性的自我意識,致力於向人們展示觀念衝突的可怕,其觀點是相對溫和理智的,然而這仍為其招來許多罵名。如其著作《第二性》於1949年出版時,立馬有人咒罵她是「毒婦」、「同性戀」、「搞平均主義」等等。平權運動遭受的阻力可見一斑。
不同國家追求平權的方式也不盡相同,如美國,雖然女性在社會上仍處於劣勢,但其立國根基《獨立宣言》強調「人人生而平等」,有這份神聖而不可侵犯的綱領作保障,再加上女權者們把自己跟黑人運動僅僅捆綁在一起,尊重女權在美國很快就變成了敏感的「政治正確」。
從法國《女權宣言》的提出直至20世紀初期,歐洲女權運動日臻成熟,既有豐富厚實的理論支持,又有性格鮮明、極富號召力的箭頭人物,然而現實卻是十分骨感的: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男性和女性的社會權利依舊遠未能達到對等。女性仍然不會去當建築工人、下水道工人,但她們也幾乎毫無可能走上政治場,替這個世界的未來做決定。真正打破這一藩籬的恰恰是蘇聯。
蘇維埃政權從建立的第一天起就充分保障女性參政議政的權利,不但專門設立各級女性政治機構,更是將婦女的選舉權進行立法保護。蘇聯時代,「女領導」這種存在已經不再新鮮,而當蘇聯出現女市長時,這種事對西歐國家而言還是天方夜譚。不同制度的優劣,在此刻得到了凸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