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士與李先生這一對再婚十三年的夫妻,張女士是一位老師,李先生是一位老闆。按理說這搭配也不錯,挺讓人羨慕的。不過最近幾年妻子張女士這一直過得很壓抑,她表示讓她感到鬱悶的是她這位在外人看來身價不菲的老闆丈夫對她非常小氣。張女士的丈夫李先生真的是這樣的人嗎?李先生表示自己很委屈,他認為自己不是一個小氣的人,他覺得情緒低落的妻子只不過是到了更年期,沒什麼大問題。
如今夫妻倆來到了調解現場,調解一開場張女士表示希望這個老闆丈夫每個月能固定給她點錢,張女士覺得這可以讓她找回一點安全感。不過丈夫李先生卻說自己並不是不想給妻子錢,只是因為自己最近經濟上確實很緊張。如此說來是妻子張女士不理解丈夫李先生嗎,張女士表示這完全是丈夫在哭窮,丈夫的目的可能是想拋棄自己。
張女士說丈夫接手了一個工程,還開了一家公司,公司每個月都是十多萬的收入,工程結束後還有幾百萬的尾款可以到手,所以她認為丈夫就是不像給自己錢。對此李先生表示妻子看到的只是自己的表面收入,他在幾年前接了個五千萬的大工程,可是效益一直不太好,最多的時候欠了工人五個月的工資,所以公司的收入基本拿來當工人工資了。
面對丈夫李先生的解釋,妻子張女士並不認可。張女士說丈夫雖然最近資金周轉上出了點問題,但每個月要固定給她一點錢還是可以做到的,只是丈夫不想給而已,歸根結底是丈夫沒有把她當成一家人。因為在他們結婚初期經濟更緊張的時候,她的丈夫因為買房的事情就白白送了十六萬給她的姐姐。當時本來就值八萬元的房子,交了錢他的姐姐卻不肯過戶,一直拖了十多年。後來丈夫又借給了他的姐姐八萬元,但是姐姐還是不肯過戶,現在房子漲到了五十萬左右,丈夫的姐姐又說要再給八萬元才能過戶,然而事情至今還沒有辦妥。
李先生說這件事自己也很憋屈,他的確沒想到姐姐會拿了錢就翻臉不認人,但是畢竟是自己姐姐他也就沒有徹底翻臉。他也明白妻子的不開心,所以他其對妻子的娘家人都很不錯,能幫的忙都幫了。
張女士說雖然她的丈夫李先生對她娘家人表現得也不錯,但那基本都是表面上的噓寒問暖,她娘家人並沒有實際得到他多少好處。在和李先生結婚的時候,她和前夫有一個兒子,李先生也和前妻有一個兒子,兩個小孩都分別判給了對方。但是李先生在經濟上卻經常會用他們夫妻共同財產暗中資助他自己的親生兒子。
張女士說正是因為丈夫對他自己原來的家庭毫無原則的偏袒,讓她極度缺乏安全感,因此她才會想到抓住丈夫的一部分財產來獲得安全感。對此李先生並不認可,他表示其實在他事業剛有起色的時候,妻子就有過這樣的擔心,他為了讓妻子安心,當時就買了一套房和一個店面都是登記在妻子名下,並且承諾如果離婚,這部分財產屬於妻子的婚內個人財產。
按照李先生的說法,似乎這個丈夫對妻子也還不錯,應該不至於讓妻子如此沒有安全感。對此張女士表示房子和門面合起來也就值四十多萬,相比於丈夫的收入她不接受自己就得到這麼一點,她覺得丈夫收入這麼高,她必須要掌控一部分現金,每個月起碼給自己一萬生活費。
妻子提出的要求,讓李先生非常惱火,在他看來妻子根本就是不信任他,不理解他,把他往絕路上逼。調解至此年輕氣盛的觀察員徐老師拿起了話筒,他表示沒有錯男人應該賺錢養家,男人可以這樣想但女人不能這樣就覺得是理所當然,妻子不應該把金錢當作婚姻安全的基礎。對張女士來說,隨著丈夫事業的日益發達她在擔心中丟失了自己的優勢,而對李先生來說,他在忙於事業的打拼中,又忽略了對妻子情感上的主動付出,這些造成了這個沒有孕育共同孩子的再婚夫妻心靈的距離越來越大。
而在調解團律師張老師看來,問題似乎主要出在妻子身上。妻子倘若堅持每個月要求丈夫支付一萬元給她,那麼妻子也應該承擔丈夫在公司經營中的風險,顯然作為月收入只有幾千元的張女士,是不願意承擔這部分風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