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8日,中國紡織工業協會發出中紡協函[2011]115文號《關於延期實施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的通知》,轉發了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於延期實施GB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的復函》(國標委工二函[2011]17號),通知各有關單位GB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將延期至2012年8月1日起實施。自2012年8月1日起,不符合GB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的紡織產品,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
質量是產品立足的第一關,也是提高企業市場佔有率最重要的一關。服裝標準正是管控質量,將紡織服裝向節能環保型轉變和提升產業素質的最好工具。全國紡織標準化委員會秘書長鄭宇英表示:「各大紡織品生產企業在產品的生產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遇到諸多問題,包括原材料使用、工序操作等。企業只有提高全體員工的質量環保意識,並將環保和產品安全意識融入到企業文化中,這樣才能讓員工的質量意識深入骨髓,同時倡導清潔生產,在各個加工流程和生產工序中,嚴格監督,層層把關,這樣才能從容應對GB18401–2010對市場的影響。」
標準與質量和內貿
標準升級是環保的必然
紡織服裝的綠色環保標準是由國際生態學研究測試協會發布的,國際綠色紡織生態新標準OEKO-TEX STANDARD 100標準,主要內容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紡織原料的生產過程必須符合生態學標準。對於天然纖維而言,植物纖維棉麻的栽培、施肥、植被保護、生長助劑的使用以及動物纖維的動物飼養、保健、防病和生長劑的使用,要求避免使用大量的農藥和化肥,儘量減少或消除纖維上的農藥毒性殘留,以免造成生態失衡和土壤肥力的破壞。對化學纖維而言,則應使用生產過程中不產生汙染(如大豆蛋白纖維、莫代爾纖維、Tence1纖維、甲殼素纖維等)和不汙染環境的可生物降解纖維。第二部分是紡織品的生產、加工和包裝必須符合生態學標準,不可使用禁止使用的染料,以及含有樹脂、甲醛等有毒性的整理劑,採用不用水或少用水的染整加工技術,切實做到清潔生產或零汙染生產,避免或減輕對環境的汙染或對人體的傷害,保證最終產品的PH值(酸鹼度)達到最佳值。第三部分是紡織品在使用後的處理應符合環保要求,儘量避免或減少環境汙染,廢棄物可進行回收再循環使用或可生物降解。
這個標準是目前國際上紡織服裝貿易通用的標準。得到這個標準的認證對於服裝企業進入國際市場無疑是大有裨益。面對如此成熟的國際紡織服裝標準,中國的標準又是一個怎樣的現狀呢?
我國服裝行業自20世紀80年代初有了自己的國家標準之後,至今一直在不斷建立和完善我國自主的服裝工業標準體系。目前已頒布的服裝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共80多項,國家標準的實施對規範我國服裝銷售市場、促進我國服裝工業的快速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進入21世紀,我國消費者的綠色環保意識增強,對服裝的環保、舒適及安全有了進一步要求。特別是近十年制定和修訂的服裝標準都加入了對甲醛、pH值等重要指標的檢測。關於低碳經濟的討論更是成為社會上熱議的話題,服裝行業內也普遍在探討自身應如何走向環保、低碳,實現產業升級。中國的服裝標準在整個服裝產業發展過程中,一直發揮著推動服裝質量提升、企業技術進步的作用。
近期,國家質檢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2011年第6號標準發布公告,批准了192項國家標準,其中,紡織服裝相關標準8項,包括《針織棉服裝》、《針織拼接服裝》、《抗電磁輻射精梳毛織品》等,均為首次制定。
毋庸置疑,紡織服裝標準的環保趨勢日趨明顯,對此全國服裝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許鑑認為:「服裝標準可以引導新技術在行業內的推廣和普及,進而提高產品的質量。2000年之前,服裝標準主要關注的是縫製質量問題。2000年之後,服裝產業得到了進一步的提升,環保、安全性逐漸成為服裝標準關注的重點。今後,服裝標準將會更加關注產品的環保、安全、功能性和舒適性等方面的技術要求,使服裝在產品質量上更人性化。」
中國紡織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孫淮濱表示:「紡織工業目前在中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民生產業,這個產業一定會隨著中國的經濟發展不斷的發展,所以可持續問題是一個不可迴避的問題。問題當中,我們第一關心的是資源的協調,第二是環境的友好,第三是社會責任。在這三個領域當中,紡織工業做了非常多的工作。我們在致力於這個工業的可持續發展。」
當主要紡織服裝零售市場開始青睞綠色產品時,中國紡織服企也必須達到相應要求。全球可持續發展趨勢很明顯,中國環保必須達標。中國的紡織服裝企業必須從過去的環保「認識階段」,進入到「硬性標準」準入階段。
不斷出現的質量問題
在今年4月10日,一則來自北京市消協與國家服裝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天津)的針對57種休閒褲的比對試驗結果將ZARA推上了風口浪尖,纖維含量、色牢度等指標不合格,而這已經是ZARA自2009年8月以來,第7次因質量問題登上「黑榜」了。
ZARA隸屬於西班牙服裝巨頭INDITEX集團,自進入中國以來便深受時尚青年的喜愛,其流行程度令不少時尚品牌難以望其項背。本次檢測結果中,「受傷」的不只ZARA一家國際大牌,還有一些消費者熟知的品牌,例如MCM、Gallery虛標纖維含量;來自G2000的樣品則PH含量超標,會破壞皮膚的平衡和抵抗力;Marlboro classics、G-STAR等則色牢度不達標,已造成染料脫落,以致汙染消費者皮膚、沾染其他衣物,給消費者帶來麻煩。
對於本次的ZARA「質量門」,西班牙部分媒體也作了相應的報導。《阿貝塞報》認為ZARA開始在中國市場上遇到的這些問題,可能破壞ZARA在中國的擴張計劃。
這算是近期,因為標準與質量引起最大爭議的新聞事件了。
除了沸沸揚揚的ZARA「質量門」,在服裝中出現質量問題最多的應該算是童裝,這是因為兒童商品的標準本來就較成人裝更具體、細緻、更高,另外也是因為兒童產品所針對的消費者是人們最為關注的孩子,因此每次童裝質量出現問題,就會引起很大的社會關注。
上海市市消保委近日發布的流通領域兒童商品比較試驗顯示,近期抽檢的兒童、嬰幼兒服裝和童鞋合格率分別僅為79%和50%。抽檢得出的結論是,一部分企業對產品質量的監控不到位,質量瑕疵不少,一些樣品的質量並不能與其品牌知名度或昂貴的價格成正比。其中,「H&M」童裝就被曝出纖維含量不符合國家標準。在這次比較抽檢中涉及北京、上海、浙江、江蘇、福建、廣東等6省市近40家生產和經銷企業,以及20多個知名度較高或銷售量較大的品牌。經檢測,兒童、嬰幼兒服裝樣品不符合標準存在的主要問題有:纖維含量標註不準確,pH值、色牢度不符合標準規定等。
甘肅省質監局近期公布了對省內部分地區的兒童服裝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結果,顯示實物質量合格率為79.3%,同比略有提高。
面對標準,進口品牌服裝並非質量無憂。近日,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在市容環衛管理中心集中銷毀今年來查獲的79批萬餘件不合格進口中高端服裝,不合格產品的主要產地為韓國、義大利、葡萄牙、摩洛哥、西班牙、印度、土耳其、孟加拉等。銷毀的不合格進口服裝包括成人服飾9944件、童裝99.94千克。主要不合格安全衛生項目為色牢度、pH值、偶氮染料、甲醛、纖維成分等。另據不完全統計,上海口岸年進口服裝3萬餘批,進口金額佔中國進口服裝總額的40%以上。作為重要的進口服裝口岸,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自2005年起就對進口服裝實施了摸底調查和監督抽查工作。進口服裝的不合格率一直高居20%以上。
標準與企業的並進關係
新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將於2012年8月1日正式實施。和以前標準所不同的是,這個標準是強制性標準。
2012年8月1日開始,凡在市場上流通的紡織產品都將按新國標進行檢測判定。據相關專家介紹,隨著我國紡織服裝業轉型升級步伐的不斷加快,國家對紡織產品質量安全以及環保要求也在逐步提高,相關標準正在不斷修訂完善,消費者的穿衣安全將會更有保障。纖維檢驗所的有關專家介紹,該標準適用於在我國境內生產、銷售的各類紡織產品,「新國標中的標準規定更清楚,可操作性更強,在指標要求和測試方法上都更符合服裝市場的新變化。」
北京嘉曼服飾有限公司董事長曹勝奎在接受採訪時說:「我國的標準確實比較高。得到這個結論是因為我們同時代理國外的品牌,國外的檢測標準一般只有3—4項,而我們的檢測標準有16項之多。」曹勝奎指出,這樣高的標準中國的企業是能夠做到的,但相應付出的是比較高的成本。
對於付出的成本是否值得,曹勝奎認為,如果對消費者有好處,並且對於企業自身提升有利,這種成本的增加就是值得的。隨著服裝標準提高,企業確實得到了提升。從開始的不適應到現在的適應,是企業質量不斷提升的過程,當然企業為此付出了很多成本和代價。這種成本和代價對於不同企業所產生的效果是不同的,那些實力和底蘊比較深厚的企業因此得到了鍛造,在發展的道路上走得更穩健了。而那些由於實力不夠,努力過後仍舊無法達標的企業,最後就被自然淘汰,消失於人們視線中。從某種角度而言,標準起到了優勝劣汰的關卡作用,而通過這道關卡後,服裝市場和企業的發展都會向更高更好的階段發展,這無疑對服裝產業的健康發展是有很大好處的。
曹勝奎說,企業在接到新標準時也會適應標準,按照標準的要求去做自己的產品。在生產工藝和設計環節上進行調整,在這個過程中,企業自身不斷得到規範和技術提升,這對於企業自身的良性發展無疑大有好處。
曹勝奎認為,近期國家對標準在制定和推行的過程中比以前更人性化,比如對童裝檢驗PH值從7.5提升至8.5就採納了企業們的呼聲。當初很多服裝企業為了達到PH值的標準,加工後採用草酸中和的後續工序,結果導致服裝出廠時散發著一種酸味,影響消費者穿著。新標準對PH值的調整顯然更符合環保和市場情況。並且之前新標準沒有給過渡期,這對於企業而言非常不符合運作規律,如今新標準推遲一年執行,更符合企業發展的規律,這都是標準制定過程中更加人性化的體現。
中國的紡織服裝標準化,是個長期的積累過程。目前以中小企業為主的紡織服裝產業的整體發展並不均衡,從業人員技術素質也參差不齊。加上生產設備、工藝、管理水平和技術力量的不盡相同,有些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採購質次價低的面輔料,導致產品質量不能保證,從而給消費者帶來傷害。而各種「標準」將會進一步規範服裝企業的發展,對整個服裝產業向良性的可持續性方向發展帶來的是正面、利好的影響。
標準與質量和外貿
外貿企業頻繁陷入「召回門」
一份來自歐盟REACH「唯一代表」聯合會統計發布的數據顯示:2009年,歐盟非食用消費品快速通報系統(RAPEX)共向中國產紡織服裝產品發出召回通報122項,同比增幅184%,佔歐盟RAPEX全球召回紡織服裝產品總數的48%;同一年,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也向中國產紡織服裝產品發出召回通報33項,同比增幅達73%,佔美國CPSC全球召回紡織服裝產品總數的62%,位列CPSC召回「榜單」的首位。
2010年,美國、加拿大、歐盟針對中國紡織服裝產品的召回事件呈大幅增加之勢。來自中國紡織工業協會社會責任辦公室的「2010/2011中國紡織服裝行業社會責任年度報告」數據顯示:2010年,美國針對中國紡織服裝產品的召回為37起,同比增長54.17%;加拿大針對中國紡織服裝產品的召回為23起,同比增長228.57%,因為2009年這個數字僅為7起,2008年則是5起;歐盟針對中國紡織服裝產品的召回為304起,較2009年增加42.72%。
進入到今年,中國紡織服裝產品被召回的案例繼續增加。僅上半年,就有多起中國紡織服裝產品被美國、加拿大、歐盟等通報召回事件。如:2011年1月11日,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與The Vermont Teddy Bear Co. Inc.聯合宣布對中國產Hoodie Footie嬰幼兒連腳睡衣實施召回,被召回的商品數量約為800套,原因為連接睡衣和帽子的金屬搭扣易脫落,若被嬰幼兒放入口中,有窒息危險。2月17日,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對中國產約6700件夾克實施召回,原因是該夾克不符合易燃標準,有引發火災的危險。6月15日,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和加拿大衛生部對中國產Emma Garden牌圓點連衣裙實施召回,共計約
23600件,原因為該衣服前面的裝飾紐扣易脫落,造成窒息危險等等。還有很多類似的召回案例,以上只是「冰山一角」。
從近幾年中國紡織服裝產品在海外遭遇召回的情況看,不難發現,我國出口紡織服裝的召回率正呈上升趨勢,且遠遠高於其他國家。
對國外檢測標準了解有限
不可否認的是,外貿服裝頻繁被「召回」,一部分是因為出口產品自身確實存在質量和安全性問題。有些企業質量意識淡薄,也有一些生產型企業由於不太了解紡織服裝出口現狀,缺乏質量觀念,沒有按照正常的要求進行生產管理和質量監控,還有部分企業存有僥倖心理,為降低成本忽略生產環節。「纖維含量不是一個很難解決的問題,但問題一直存在的原因,不是企業對問題不關注,而是企業在質量監管上有缺陷。」國家纖維紡織服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主任孔麗萍曾以纖維含量方面的問題為例分析說。
還有一些中小企業,由於規模小,只能接小單,以外貿鞋企為例,有些單個顏色才幾百雙的量,而一雙鞋子的檢測費就高達10元以上,這樣一來,企業不但賺不到錢,還要虧本。「我們主要做加工出口,本來利潤只有微薄的幾個點。所用的原材料都是買來的,如果這些都要逐一去做測試,算下來出口一批鞋子的測試費少則幾萬塊,多則幾十萬塊,一筆單子掙的錢還不夠做檢測。」這是晉江小型鞋業外貿企業主普遍的無奈。
另一方面,在不太「差錢」的外貿企業看來,更讓人煩惱的是本地沒有高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而要送到一線城市甚至國外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這樣一來,僅檢測時間就要佔去生產周期的1/3甚至2/3,一旦企業生產周期沒有安排好,就非常容易出現延誤交貨期等風險。
但除了上述這些原因以外,更深一層的癥結則在於相當一部分外貿企業存在與國外信息溝通和信息是否同步的障礙。有業內專家分析指出,中國紡織服裝產品遭進口國通報和召回不是技術問題,而是源於對進口國檢測標準的不了解。國內外貿企業與進口國相關機構或組織未進行及時溝通,信息不暢,沒有關注到進口國的最新行業信息,尤其是一些最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國內紡織品服裝企業盲目按照設計方提供的設計進行生產,而對於進口方的貿易法規卻並不了解的現象不勝枚舉。
以童裝企業為例,一些國內的外貿童裝生產企業對國外技術法規缺乏了解,一些企業只知按客戶要求生產,對設計方案是否符合國外技術法規缺乏足夠的辨識能力。
在這一點上,中國紡織工業協會檢測中心副主任楊萍也持相同觀點。「中國外貿企業頻繁遭遇『召回門』,在很大程度上跟企業對國外檢測標準的掌握程度和了解程度有關係。」楊萍對本報記者說。
能否有機構為企業提供權威信息?
對於外貿企業來說,遭到進口國和地區的預警或召回通報,不僅會造成直接的經濟損失,在預警或召回通報過程中,涉及到的其他相關費用,如違約費、對進口商處罰的補償費用等,也要由出口企業「埋單」。
不僅是金錢方面的損失,更嚴重的是對外貿企業形象的負面影響。因為在歐美日等國家和地區的安全預警報告和召回通報中,會詳細列明進口來源地、產品品牌、安全預警或召回的原因及處罰方式等信息。這將極大打擊國外消費者的購買熱情,甚至最終導致該產品退出進口國市場。
如何應對進口國的各種檢測標準和不斷出臺的新法規,成了我國出口紡織服裝企業亟待破解的難題。
對此,中國紡織工業協會檢測中心副主任楊萍給出的建議是———最重要的還是企業要嚴把質量關,同時深入了解和熟悉進口國的法律法規。
在質量把關方面,毋須多言,因為這是任何一個企業自身生存和發展的最基本條件。
而在了解和熟悉進口國法律法規方面,我國的外貿出口企業則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也有很多環節需要學習和掌握。
首先,企業要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一些外貿企業常常抱怨很難及時、準確地獲取進口國相關法律法規信息和檢測標準的最新變更。其實,「只要企業有相關的外語人才,就可以到國外網站上直接檢索檢測標準的最新信息,比如美國的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官方網站、歐盟聯合會官方網站等,這些對口網站的信息是及時更新的,且都是免費的。」中國紡織工業協會檢測中心副主任楊萍的一席話,不知是否給那些正陷入苦惱的外貿企業提了醒。
這裡,還有一個例證。羅清蒙是石獅南洋路一家服裝貿易公司的老闆,他在歐盟「戰場」上已摸爬滾打了十多年,公司80%的貨單來源於歐盟客戶,每年業務量達百萬元之多。對於前不久剛實施的歐盟REACH法規新規定,羅清蒙說,他們已經把新規的每一條具體內容都爛熟於心,並且按照規定嚴格進行檢測。「如果還想在歐洲市場繼續站穩腳跟,就必須根據規定去申報,否則已經出口到歐盟市場的產品,如果違規就要接受處罰,還沒有出口的產品以後就不能出口了。」只有像羅清蒙這樣對這進口國的新規定、新法規時刻保持高度注意和清醒認識的外貿企業,才能一直活躍在進口國的市場上。
除了外貿企業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之外,提升外部因素的推動作用似乎更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高端、權威的第三方檢測機構被企業強烈呼喚著。很多外貿企業由於本地沒有高端第三方檢測機構,而不得不按照客戶的要求將產品送到一線城市的權威第三方檢測機構,這無形中增加了企業的時間成本,並且,一旦企業生產周期沒有安排好,還非常容易出現延誤交貨期等風險。雖然,像中國紡織工業協會檢測中心等機構已經在一些產業集群地設了分實驗室,以方便當地的企業及時進行檢測,還有像TUV南意志集團第三方檢測機構等「國外身份」的高端檢測機構與一些地方產業集群達成合作,使出口產品可以實現省內送檢,但還是有一些外貿企業由於地理位置、資金實力等原因所限,不能享受到這一利好。
還有一點,也是最為關鍵的: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一個專門服務於外貿出口紡織服裝企業了解和掌握進口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變更等信息的部門。外貿企業沒有有效的渠道去及時了解相關的國外檢測標準。他們應該去哪兒了解,成為了解決問題的關鍵。
「這確實是一個問題,現在只有國家質檢總局官方網站上有一些相關的國外檢測標準等信息,其實應該有一個專門的政府部門來負責此方面信息的整理和公布,以便外貿企業能及時、準確、系統地了解想要知道的信息和檢測標準變更。」中國紡織工業協會檢測中心副主任楊萍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一語擊中問題核心所在。
延伸閱讀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變化
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以下簡稱10版標準)已於2011年1月14日發布,此版本取代目前實施的GB 18401—2003(以下簡稱03版標準),將於2012年8月1日起實施。《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是國家強制性標準,是產品進入市場的必要條件,是為了保證紡織產品對人體健康無害而提出的最基本的安全技術要求,它在紡織品生產銷售以及日常監督檢驗等工作中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正確理解標準條文,明確其與03版標準的區別顯得尤為重要。
10版標準與03版標準相比主要在適用範圍、嬰幼兒紡織產品的定義、產品分類和基本安全技術要求的表示方法、致癌芳香胺中增加了「4-氨基偶氮苯」、pH值要求的變化、色牢度不考核的說明等各方面做了調整,可以稱之為GB18401—2003的加強版。
(責任編輯:佟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