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去年年末的時候,看到了楊丞琳最新排的微電影。其實並沒有很喜歡這個甜美教主,只是被那幾個簡單的字,無端端的吸引了,
"想幸福的人"。
是的,我也是個想幸福的人,我一直認同夏七夕的話,她說愛情是有理由背叛全世界的。我也贊同楊丞琳用倔強的神情說,你有什麼資格衝我發火?我不過是個想幸福的人而已。
想幸福,卻沒能幸福的人。
每當我跟身邊的誰說,哎,我好想有個男朋友,當個小女人啊。無論是誰,千篇一律的回答都是,你很好、會遇到、別著急、不用擔心、一個人也挺好,可是我自己知道,這不好,我不好,一個人也不好,很不好。
我任性、刁鑽、霸道、公主病,但是這些在"我愛你"面前都可以無條件讓步,舉手投降,不言片語。儘管這樣,還是沒有人願意走過來,抱緊我,承諾我幸福。
一直覺得在這個斑駁的世界上,我要的並不多。我不要名牌包包,不要奢華裙子,不要靚麗妝品,我只要愛情,要那個可以談妥的人。那些華麗的東西,我會買個自己,用自己的包包裝自己的故事,用自己的裙擺帶自己的假面,用自己的化妝品藏住眼淚。可是,只有心,是希望能有個誰,走出來,大義凜然地說,我要填滿它!
昨天,從豆瓣上看到一句話:倘若,下輩子你還是你,我還愛你。
隨即,我情不自禁地想,下輩子我還是我,會有誰在嗎?
什麼時候起,愛情成了奢侈品?究竟是誰奢侈了愛情?
簡簡單單的在一起,相愛,成了最難的事情。單身的人只能自我安慰地想,沒關係,我們很自由,我們是貴族。其實,關上燈,貴族心理有多少空虛,黑暗都會逐一數給你看,就像數綿羊一樣,一隻、兩隻、三隻...
它還會數給你的是,你為了想要幸福,而做過哪些努力。哪些是傷天害理的,哪些是天真爛漫的,哪些是不切實際的,哪些是比現實還殘酷的。
是的,我都做過,跪在教堂祈禱的時候,我跟主說:對不起,我為了想要幸福,而傷害過很多人。
可是,當淚流滿面的人,站在我面前,職責我憑什麼這樣傷害別人的時候,我會冷笑著說,這是個弱肉強食的社會,如果不願意受到傷害,就只能學會傷害別人。你軟弱,所以被我欺負。就算在我面前哭的梨花帶雨,我也只會覺得你更加可悲,可悲的只能用眼淚來捍衛自己最後的尊嚴。可惜的是,我並不會憐憫這個心理動詞。
然後,瀟灑的轉頭走開,走到誰也看不見,聽不見的地方,悄聲說:
對不起,我不過是太想幸福的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