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9月8日)下午,據多家媒體報導,藍思科技(300433,SZ)員工牽涉供應鏈貪腐案。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了解到,湖南省瀏陽市人民法院今年8月31日出具的一份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瀏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4年2月至2019年5月,鄭秋麗利用先後擔任藍思科技瀏陽區採購部總監、採購部(三園區合併)總監、董事長助理、中央採購部總監等職務便利,收受藍思科技供應商財物554.15萬元。鄭秋麗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主動退繳645.64萬元。鄭秋麗的行為已經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據法院審理查明,鄭秋麗借在藍思科技的職務便利,收受藍思科技供應商深圳市科標淨化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科標)賄賂33.1萬元、湖南翰宇科技有限公司賄賂40萬元、深圳市迪富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迪富蘭科技)賄賂250萬元、東莞市匯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賄賂22萬元、東莞市創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創科材料)賄賂160萬元以及深圳市精藝機械五金設備科技有限公司的賄賂財物約49萬元,共計收受賄賂554.15萬元。
其中,迪富蘭科技和創科材料的賄賂金額較大。判決書顯示,迪富蘭科技是藍思科技的拋光液供應商,創科材料是藍思科技的研磨材料供應商。
記者查詢啟信寶了解到,上述藍思科技的供應商註冊資金在500萬元至3000萬元之間,其中深圳科標註冊資金最高,為3000萬元。藍思科技招股書顯示,深圳科標在2013年、2014年都是藍思科技的前五大應付款方之一。2015年上半年深圳科標也還是藍思科技的重要應付款方。2017年上半年,深圳科標成為藍思科技前五名其他應收款對象之一。
鄭秋麗於2019年6月14日被瀏陽市公安局抓獲,次日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9年8月18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9月18日被逮捕。鄭秋麗對指控罪名和事實均無異議,認罪認罰。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鄭秋麗在2015年、2017年以技術(業務)人員、關鍵管理人員身份出現在藍思科技的員工股權激勵名單中。
就鄭秋麗涉供應鏈貪腐案一事,記者也試圖與藍思科技方面取得聯繫,但截至發稿,藍思科技方面尚未回應。
這並不是藍思科技第一次爆出貪腐案。2019年8月,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藍思科技工程技術部員工喻宏峰、劉明、陶德仁、尹遠四人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藍思科技供應商伊萊特公司的賄賂款,其中喻宏峰共計收受賄賂款68萬元左右,劉明收受賄賂款30萬餘元。
記者也注意到,隨著體量越做越大,一些大公司的貪腐亂象不少。2013年,富士康就曾出現過讓郭臺銘震怒不已的內部貪腐案。2018年以來,OFO、滴滴、大疆等企業都有內部貪腐現象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