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
重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資產購買及共同增資合資公司
暨關聯交易實施情況
之
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獨立財務顧問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聲明與承諾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接受重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擔任本次交易的獨立財務顧問。
依據《公司法》《證券法》《重組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及《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財務顧問業務指引(試行)》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按照證券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本著誠實信用和勤勉盡責的態度,遵循客觀、公正原則,在認真審閱相關資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為的基礎上,本獨立財務顧問出具了本核查意見。
本核查意見所依據的文件、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本次交易各方已承諾所提供文件和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並保證該等信息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本獨立財務顧問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任何風險責任。
本獨立財務顧問未委託或授權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見中列載的信息,以作為本核查意見的補充和修改,或者對本核查意見做任何解釋或說明。
政府有關部門及中國證監會對本次交易的重組報告書內容不負任何責任,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
本獨立財務顧問提醒投資者:本核查意見不構成對重慶啤酒的任何投資建議或意見,對投資者根據本核查意見作出的任何投資決策可能產生的風險,本獨立財務顧問不承擔
任何責任。本獨立財務顧問特別提請廣大投資者認真閱讀重慶啤酒董事會發布的關於本
次重組的公告文件。
目錄
聲明與承諾...............................................................................................................................1
目錄...........................................................................................................................................2
釋義...........................................................................................................................................4
第一節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況.................................................................................................7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7
二、本次交易的性質........................................................................................................7
(一)本次交易構成重大資產重組.........................................................................7
(二)本次交易不構成重組上市.............................................................................8
(三)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8
第二節 本次交易實施情況的核查.........................................................................................9
一、本次交易的決策過程和批准情況............................................................................9
二、本次交易的實施情況................................................................................................9
(一)資產交割及過戶情況.....................................................................................9
(二)標的資產的債權債務處理情況................................................................... 11
(三)證券發行登記等事宜的辦理狀況............................................................... 11
三、相關實際情況與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異.................................................. 11
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更換情況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調整情況.............. 11
五、重組實施過程中,是否發生上市公司資金、資產被實際控制人或其他關聯人佔
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為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提供擔保的情形.......................... 11
六、相關協議及承諾的履行情況.................................................................................. 11
(一)相關協議的履行情況................................................................................... 11
(二)相關承諾的履行情況...................................................................................12
七、相關後續事項的合規性及風險..............................................................................12
(一)支付剩餘交易價款.......................................................................................12
(二)重慶啤酒涉訴商標變更登記至重慶嘉釀名下...........................................13
(四)相關方需繼續履行協議及承諾...................................................................13
(五)持續履行信息披露義務...............................................................................13
第三節 獨立財務顧問結論意見...........................................................................................14
釋義
在本核查意見中,除非文義載明,以下簡稱具有如下含義: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指 重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在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碼:
重慶啤酒 600132
《重組報告書》 指《重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購買及共同增資合資公司
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
《增資協議》 指《關於重慶嘉釀啤酒有限公司之增資協議》
嘉士伯基金會 指 CarlsbergFoundation
嘉士伯 指 嘉士伯有限公司,即Carlsberg A/S
嘉士伯啤酒廠 指 嘉士伯啤酒廠有限公司,即Carlsberg BreweriesA/S
嘉士伯香港 指 嘉士伯啤酒廠香港有限公司,即Carlsberg Brewery HongKong
Limited
嘉士伯諮詢 指 廣州嘉士伯諮詢管理有限公司
嘉士伯重慶 指 嘉士伯重慶有限公司,即Carlsberg ChongqingLimited.
重慶嘉釀、合資公司 指 重慶嘉釀啤酒有限公司,其曾用名為重慶興匯投資有限責任公
司
交易對方 指 嘉士伯啤酒廠、嘉士伯香港及嘉士伯諮詢的合稱
指嘉士伯(中國)啤酒工貿有限公司、嘉士伯啤酒企業管理(重
標的公司 指 慶)有限公司、嘉士伯啤酒(廣東)有限公司、昆明華獅啤酒
有限公司及新疆烏蘇啤酒有限責任公司、寧夏西夏嘉釀啤酒有
限公司及重慶嘉釀的合稱
嘉士伯擬注入資產 指 A包資產和B包資產的合稱
嘉士伯諮詢持有的嘉士伯(中國)啤酒工貿有限公司100%的
A包資產 指 股權、嘉士伯啤酒企業管理(重慶)有限公司100%的股權、
嘉士伯啤酒(廣東)有限公司99%的股權及昆明華獅啤酒有限
公司100%的股權的合稱
B包資產 指 嘉士伯啤酒廠持有的新疆烏蘇啤酒有限責任公司100%的股權
及寧夏西夏嘉釀啤酒有限公司70%的股權的合稱
標的資產 指 嘉士伯香港持有的重慶嘉釀48.58%的股權、A包資產及B包
資產的合稱
本次交易 指 以下子交易的總稱:(a)重慶嘉釀股權轉讓,(b)重慶嘉釀增資
和(c)購買B包資產
重慶嘉釀股權轉讓 指 嘉士伯香港向重慶啤酒出售和轉讓、重慶啤酒向嘉士伯香港購
買無任何權利負擔的重慶嘉釀48.58%的股權
重慶嘉釀股權轉讓完成 指 於重慶嘉釀的市場監管局完成重慶嘉釀股權轉讓的登記之日
日
重慶啤酒以重啤擬注入業務認購一定比例的重慶嘉釀新增注
重慶嘉釀增資 指 冊資本,嘉士伯諮詢以 A 包資產認購一定比例的重慶嘉釀新
增註冊資本;上述交易完成後,重慶啤酒持有重慶嘉釀51.42%
的股權、嘉士伯諮詢持有重慶嘉釀48.58%的股權
重慶啤酒及其各分公司(黔江分公司除外)截止基準日之時經
評估的、與啤酒的生產和銷售相關的全部業務及其在過渡期內
的增減變化,其初始範圍以重啤擬注入業務審計報告項下之模
重啤擬注入業務 指 擬資產負債表內的業務範圍為準。為本定義之目的,業務是指
除《增資協議》明確排除的項目外,由資產、人員、合同、債
權債務、權利義務等構成的處於持續運營狀態的有機整體,包
括但不限於重啤擬轉讓資產、重啤擬注入股權、重啤擬轉讓合
同和重啤擬遷移員工
購買B包資產 指 嘉士伯啤酒廠向重慶嘉釀出售和轉讓、重慶嘉釀向嘉士伯啤酒
廠購買無任何權利負擔的B包資產
B包資產股權轉讓市監局 就每一 B 包資產,係指以下日期中的後發生之日:(1)主管
完成日 指 市場監管局辦理完成股權轉讓登記手續之日;(2)相關市場監
管局將全部A包資產登記在重慶嘉釀名下之日
(a) 就重慶嘉釀股權轉讓而言,指從基準日後第一天起、截至
重慶嘉釀股權轉讓完成日的時段,如重慶嘉釀股權轉讓完成日
非為某一公曆月的最後一日,為確定和分配過渡期損益之目
過渡期 指 的,則截至重慶嘉釀股權轉讓完成日所在公曆月的最後一日;
(b) 就重慶嘉釀增資及購買B包資產而言,指從基準日後第一
天起、截至交割日的時段,如交割日非為某一公曆月的最後一
日,為確定和分配過渡期損益之目的,則截至交割日所在公曆
月的最後一日
就 A 包資產而言,指其範圍內各公司在過渡期內產生的盈利
或虧損(但就嘉士伯啤酒(廣東)有限公司而言,指其 99%
過渡期損益 指 的股權對應的盈利或虧損);就重啤擬注入業務而言,指按照
《關於重慶嘉釀啤酒有限公司之增資協議》規定的方法計算得
出的其在過渡期內產生的盈利或虧損。「過渡期盈利」和「過
渡期虧損」應據此分別解釋。
交割 指 重慶嘉釀就重慶嘉釀增資向有權的市場監管局完成變更登記
交割日 指 重慶嘉釀就重慶嘉釀增資向有權的市場監管局完成變更登記
之日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重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重
本核查意見 指 大資產購買及共同增資合資公司暨關聯交易實施情況之獨立
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本獨立財務顧問 指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年修訂)》
《證券法》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2019年修訂)》
《重組管理辦法》 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
《民事訴訟法》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年修訂)》
中國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註:本核查意見中若出現總數與各分項數值之和尾數不符的情況,均為四捨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節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況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如下部分:(1)重慶嘉釀股權轉讓,即:嘉士伯香港向重慶啤酒出售和轉讓、重慶啤酒向嘉士伯香港購買無任何權利負擔的重慶嘉釀48.58%的股權,轉讓價款應以現金方式支付,對價為643,442,100.00元,自重慶嘉釀股權轉讓完成日起五(5)個營業日內支付;(2)重慶嘉釀增資,即:重慶啤酒以重啤擬注入業務(對價為4,365,300,000.00元)認購一定比例的重慶嘉釀新增註冊資本,嘉士伯諮詢以A包資產(對價為5,375,544,224.04元)認購一定比例的重慶嘉釀新增註冊資本;該增資完成後,重慶啤酒持有重慶嘉釀51.42%的股權;嘉士伯諮詢持有重慶嘉釀48.58%的股權;(3)購買B包資產,即:嘉士伯啤酒廠向重慶嘉釀出售和轉讓、重慶嘉釀向嘉士伯啤酒廠購買無任何權利負擔的B包資產,購買價款以現金支付,對價為1,794,440,000.00元,重慶嘉釀以兩期分期付款方式支付給嘉士伯啤酒廠,其中首期付款為全部轉讓價款的51%,金額為915,164,400.00元,將自B包資產股權轉讓市監局完成日起五(5)個營業日內支付;第二期付款為全部轉讓價款的49%,金額為879,275,600.00元,將在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
二、本次交易的性質
(一)本次交易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根據嘉士伯擬注入資產、重慶嘉釀最近一年經審計財務數據及重慶啤酒最近一年經審計的財務數據以及標的資產交易作價情況,對本次交易是否構成重大資產重組的相關財務指標測算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序號 資產總額與交易 資產淨額與交易 營業收入
作價孰高金額 作價孰高金額
嘉士伯擬注入資產合計 a 733,098.95 716,998.42 725,130.85
重慶嘉釀48.58%股權 b 64,344.21 64,344.21 52,355.17
項目 序號 資產總額與交易 資產淨額與交易 營業收入
作價孰高金額 作價孰高金額
合計 a+b 797,443.16 781,342.63 777,486.01
上市公司 c 351,435.35 141,871.69 358,192.37
佔比(注1) (a+b)/c 226.91% 550.74% 217.06%
注1:根據《重組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計算上述財務指標佔比時,資產總額、資產淨額均為本次交易中標的資產交易作價與對應的標的資產經審計的資產總額、資產淨額的孰高值。此外,基於審慎性的原則,將嘉士伯擬注入資產、重慶嘉釀 48.58%股權的相應財務指標合併計算,並與上市公司資產總額、資產淨額和營業收入進行比較。
根據《重組管理辦法》的規定,本次交易達到重大資產重組標準,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
(二)本次交易不構成重組上市
本次交易前36個月內,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為嘉士伯啤酒廠,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嘉士伯基金會。本次交易完成後,嘉士伯啤酒廠仍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嘉士伯基金會仍為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本次交易將不會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變更,也不會導致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發生根本變化。
綜上所述,本次交易不構成《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重組上市情形。(三)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對方中,嘉士伯啤酒廠通過嘉士伯香港和嘉士伯重慶分別持有重慶啤酒 42.54%、17.46%股權,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嘉士伯香港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42.54%的股份,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嘉士伯香港直接持有嘉士伯諮詢100%股權,嘉士伯啤酒廠、嘉士伯香港、嘉士伯諮詢均為上市公司的關聯方。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第二節 本次交易實施情況的核查
一、本次交易的決策過程和批准情況
1、本次交易預案已經上市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同意籤署本次交易相關協議。
2、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經上市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同意籤署本次交易相關協議。
3、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經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並同意籤署本次交易相關協議。
4、各交易對方就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通過內部決策程序,並同意籤署本次交易相關協議。
5、本次交易標的公司中,寧夏西夏嘉釀啤酒有限公司涉及少數股東股權且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寧夏西夏嘉釀啤酒有限公司中少數股權股東對本次交易中擬發生權屬變更的股權享有優先購買權。本次交易已取得寧夏西夏嘉釀寧夏西夏嘉釀啤酒有限公司少數股權股東寧夏農墾集團有限公司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同意。
經核查,本獨立財務顧問認為: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取得了所需的決策及審批程序,其實施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和《重組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二、本次交易的實施情況
(一)資產交割及過戶情況
1、重慶嘉釀股權轉讓
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根據重慶兩江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嘉士伯香港持有的重慶嘉釀 48.58%的股權已過戶至上市公司並完成工商變更登記,上市公司已按照《關於重慶嘉釀啤酒有限公司之股權轉讓協議》的約定,向嘉士伯香港支付了全部股權轉讓價款。
2、重慶嘉釀增資
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根據重慶兩江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重慶嘉釀已完成本次交易之重慶嘉釀增資的工商變更登記,重慶啤酒持有重慶嘉釀51.42%的股權,嘉士伯諮詢持有重慶嘉釀48.58%的股權。
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根據嘉士伯(中國)啤酒工貿有限公司、嘉士伯啤酒企業管理(重慶)有限公司、嘉士伯啤酒(廣東)有限公司及昆明華獅啤酒有限公司所在地主管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及換發的營業執照等文件,A包資產已全部過戶至重慶嘉釀,並完成相應工商變更登記。
經核查,本獨立財務顧問認為,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本次交易中重慶啤酒用於向重慶嘉釀增資的重啤擬注入業務中,除重慶啤酒部分商標尚未過戶至重慶嘉釀名下外,其他主要資產、股權已經完成相關轉讓/過戶/移交工作。根據本次交易相關方籤署的《增資協議》的約定,在重慶嘉釀就本次增資向有權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變更登記之日後的15日內,重慶嘉釀的雙方股東(即上市公司和嘉士伯諮詢)應促使重慶嘉釀聘請一家雙方認可的獨立的第三方審計機構,依照中國公認會計準則對重啤擬注入業務的過渡期損益進行專項審計,並由雙方根據《增資協議》的約定享有/承擔過渡期損益。
此前重慶啤酒部分商標因涉及訴訟被查封,具體情況詳見重慶啤酒於 2020年12月4日披露的《重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部分銀行帳戶被凍結及商標被查封暨訴訟進展的公告》2020-046)。2020年12月9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書,裁定解除對重慶啤酒該等商標的查封。此外,為保證在該等商標變更登記至重慶嘉釀名下之前的期間內重慶嘉釀對該等商標的正常使用,重慶啤酒已與重慶嘉釀於2020年12月2日籤署《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授權重慶嘉釀在自交割日至該等商標的到期日期間內使用該等商標。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該等商標未設定質押、限制轉讓或其他權利負擔,上市公司目前正在辦理該等商標變更登記至重慶嘉釀名下的程序,上述情形不會對本次交易的交割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3、購買B包資產
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根據新疆烏蘇啤酒有限責任公司和寧夏西夏嘉釀啤酒有限公司所在地主管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及/或企業基本註冊信息查詢單及換發的營業執照等文件,B包資產已全部過戶至重慶嘉釀,並完成相應工商變更登記,重慶嘉釀已按照相關協議的約定向嘉士伯啤酒廠支付
了首期股權轉讓價款,即全部轉讓價款的51%。
(二)標的資產的債權債務處理情況
本次交易標的資產為股權,本次交易完成後標的公司均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仍為獨立存續的法人主體,其全部債權債務仍由其享有或承擔,不涉及債權債務處理相關事宜。
(三)證券發行登記等事宜的辦理狀況
本次交易不涉及證券發行登記等事宜。
三、相關實際情況與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異
經核查,本獨立財務顧問認為,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本次交易實施過程中未發生相關實際情況與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異的情況。
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更換情況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調
整情況
經核查,本獨立財務顧問認為,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重慶啤酒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發生更換的情況。
五、重組實施過程中,是否發生上市公司資金、資產被實際控制
人或其他關聯人佔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為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
人提供擔保的情形
經核查,本獨立財務顧問認為: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在本次交易實施過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資金、資產被實際控制人或其他關聯人非經營性佔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為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提供擔保的情形。
六、相關協議及承諾的履行情況
(一)相關協議的履行情況
2020年6月19日,重慶啤酒與嘉士伯啤酒廠、嘉士伯香港、嘉士伯諮詢、重慶嘉釀籤署了《增資協議》。
2020年9月11日,重慶啤酒與嘉士伯香港籤署了《關於重慶嘉釀啤酒有限公司之股權轉讓協議》。
2020年9月11日,重慶啤酒與嘉士伯啤酒廠、嘉士伯諮詢、重慶嘉釀籤署了《關於重慶嘉釀啤酒有限公司之增資協議》。
2020年9月11日,重慶啤酒與嘉士伯啤酒廠、嘉士伯香港、嘉士伯諮詢、重慶嘉釀籤署了《關於重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購買及共同增資合資公司之盈利預測補償協議》
2020年9月11日,重慶嘉釀、嘉士伯啤酒廠籤署了《關於寧夏西夏嘉釀啤酒有限公司之股權轉讓協議》及《關於新疆烏蘇啤酒有限責任公司之股權轉讓協議》。
經核查,本獨立財務顧問認為: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上述協議的生效條件已全部滿足,交易相關方已經或正在履行上述協議,未出現違反協議約定的行為。
(二)相關承諾的履行情況
在本次交易過程中,相關方就避免同業競爭、規範關聯交易等方面出具了相關承諾,承諾主要內容已在《重組報告書》中披露。
經核查,本獨立財務顧問認為,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各承諾相關方均已經或正在履行相關承諾,未出現違反相關承諾的行為。
七、相關後續事項的合規性及風險
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本次交易實施的相關後續事項主要包括:
(一)支付剩餘交易價款
重慶嘉釀將根據本次交易相關協議的約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嘉士伯啤酒廠支付購買B包資產的第二期轉讓價款,即全部轉讓價款的49%。
(二)重慶啤酒部分商標變更登記至重慶嘉釀名下
如本核查意見「第二節 本次交易實施情況的核查」之「二、本次交易的實施情況」之「(一)資產交割及過戶情況」部分所述,此前重慶啤酒部分商標因涉及訴訟被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查封,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於 2020年12月9日出具民事裁定書,裁定解除對重慶啤酒該等商標的查封。上市公司目前正在辦理該等商標變更登記至重慶嘉釀名下的程序。
(三)對過渡期損益進行審計
根據本次交易相關方籤署的《增資協議》的約定,各方同意在重慶嘉釀就本次增資向有權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變更登記之日後的15日內,重慶嘉釀的雙方股東(即上市公司和嘉士伯諮詢)應促使重慶嘉釀聘請一家雙方認可的獨立的第三方審計機構,依照中國公認會計準則對重啤擬注入業務、A包資產和B包資產的過渡期損益進行專項審計,並由雙方根據《增資協議》的約定享有/承擔過渡期損益。
(四)相關方需繼續履行協議及承諾
本次交易過程中,交易各方籤署了相關協議並出具了相關承諾,對於尚未履行完畢的或承諾期限尚未屆滿的,相關承諾方將繼續履行有關協議和承諾事項;對於承諾前提條件尚未出現的,需視條件出現與否,確定是否需要實際履行。
(五)持續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重慶啤酒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交易持續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在交易相關方按照其籤署的相關協議及作出的相關承諾完全履行各自義務的情況下,本次交易實施涉及的相關後續事項在合規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風險,後續事項的實施不存在實質性法律障礙。
第三節 獨立財務顧問結論意見
本獨立財務顧問認為,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
1、本次交易已取得了所需的決策及審批程序,其實施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和《重組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2、本次交易涉及的標的資產,包括重慶嘉釀48.58%股權、A包資產、B包資產均已完成相應的過戶登記手續;重慶嘉釀增資工商變更登記已完成;就重啤擬注入業務部分,除重慶啤酒部分商標尚未過戶至重慶嘉釀名下外,其他主要資產、股權已經完成相關轉讓/過戶/移交工作。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日,該等商標未設定質押、限制轉讓或其他權利負擔,上市公司目前正在辦理該等商標變更登記至重慶嘉釀名下的程序,上述情形不會對本次交易的交割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本次交易的實施符合重組協議及《重組管理辦法》的規定,本次交易相關方尚需辦理本核查意見所述後續事項;
3、本次交易標的資產不涉及債權債務處理相關事宜;
4、本次交易不涉及證券發行登記等事宜;
5、本次交易實施過程中未發生相關實際情況與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異的情況;
6、重慶啤酒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發生更換的情況;
7、在本次交易實施過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資金、資產被實際控制人或其他關聯人非經營性佔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為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提供擔保的情形;
8、本次交易相關協議的生效條件已全部滿足,交易相關方已經或正在履行相關協議,未出現違反協議約定的行為;各承諾相關方均已經或正在履行相關承諾,未出現違反相關承諾的行為;
9、本次交易相關方尚需完成本核查意見所述相關後續事項,在交易相關方按照其籤署的相關協議及作出的相關承諾完全履行各自義務的情況下,本次交易實施涉及的相關後續事項在合規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風險,後續事項的實施不存在實質性法律障礙。
(以下無正文)(本頁無正文,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重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購買及共同增資合資公司暨關聯交易實施情況之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之籤署頁)
獨立財務顧問主辦人:
王 肖 鄧瑗瑗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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