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高空墜物案。涉案當事人潘某因犯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案件的起因將從2020年8月13日開始。
8月13日,安徽省合肥市一居民區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墜物案。據目擊者小陳說,他下班路過公寓樓時,突然從天上掉了一個電飯鍋,砸在了自己旁邊。那時候,他被巨大的物品嚇壞了。後來,他看到一個電飯鍋,被一身冷汗驚呆了,如果砸到自己身上,會死的。
事實上,不僅小陳有這樣的恐懼,周圍很多人都聽到了巨大的噪音。事發後他們很震驚。陳撥打了報警電話。民警來到現場對公寓樓進行地毯式調查,並逐一詢問住戶。最後,警方指認了犯罪嫌疑人龐某,並承認他的行為是從1日開始的。三樓的電飯煲。
據潘某交代,那天他在家做飯。因為工作上的不快和種種不公平,壓力接踵而至,於是他很不高興,把電飯煲從13樓扔了下來。在警方的教育和批評下,潘某意識到自己的所作所為是錯誤的,並表示今後不會再發生類似情況。
近年來,高空墜物引發的悲劇屢見不鮮。這種行為不僅不文明,而且是違法的。有人曾經做過一個實驗。從四層樓高的地方扔一個雞蛋,頭上會有一個大袋子。如果你從25樓扔下一個雞蛋,就足以殺死一個人。雞蛋還有這麼大的能量,更不用說電飯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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