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環境保護局
關於進一步提高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效率
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通知
渝環〔2018〕103號
各區縣(自治縣)、經開區環保局,兩江新區環保分局: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改善營商環境的決策,進一步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動高質量發展,現就進一步提高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效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明確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領會把握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和「四個紮實」要求,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提質增效,堅持改革創新,持續推進分類精準放權,深化「放管服」改革,減負擔、縮時限、降成本,全面改進工作方式,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繼續鞏固和深化環境影響評價改革成果,圍繞「難點」「痛點」「堵點」問題,下猛藥去沉痾,強基礎、補短板、求突破,建立健全提高效率的工作機制,加大信息公開力度,進一步壓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時限,充分保障重點項目以及重大基礎設施等順利落地。
健全機制體制,分類精細管理,抓好關鍵少數。對不再審批的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項目做好政策宣傳,幫助指導建設單位開展網上備案;對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項目既要依法履職,更要主動服務、快辦快結;對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項目既要嚴格準入,更要提前介入、主動服務、提高效率。
二、強化舉措,提高效能
(一)提升工作水平,壓縮審批時限。
加強自身能力建設,提升工作水平,進一步壓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時限。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時限壓縮為20個工作日(法定公示期除外);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時限壓縮為10個工作日(法定公示期除外),遇法定節假日導致本審批時限超過《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規定審批時限的,從其規定。
市環保局強化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和技術評估績效監督考核,建立機制,細化辦法,對審批拖延滯後的區縣進行通報。
各區縣環保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在確保依法依規開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的前提下,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各區縣環保部門應儘快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行政審批的相關辦事指南、宣傳手冊等進行修訂,並及時公布。
(二)切實依法履職,嚴格執行並聯審批。
嚴格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依法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並聯審批工作。不得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中增設前置條件,對存在的或隱性前置行為,必須堅決予以清理。對其他部門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作為相關行政審批前置且無法律法規規定的,要加強溝通協調,做好宣傳解釋,切實為建設單位排憂解難。
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類管理和分級審批有關規定,不得擅自要求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提高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級。對屬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建設項目,指導建設單位自行網上備案。對有權限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不得無故推脫、拖延,不得對建設單位提出於法無據的要求,讓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少跑路」。
(三)推進規劃和項目聯動,縮短項目環評時限。
推進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聯動,對已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或跟蹤環境影響評價的產業園區,擬入駐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合理簡化內容,在滿足相關導則標準和規範要求的前提下,也可直接引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的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數據。鼓勵各區縣環保部門或園區管委會對區域、流域、產業園區定期開展環境質量現狀統一監測和評價,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積累資料。
(四)提前介入共享信息,主動作為強化服務。
各區縣環保部門要主動對接建設單位,宣傳解讀環境保護政策。藉助全市網上行政審批平臺等同發展改革、經濟信息、建設、交通、農業、國土、規劃、城市管理、水利、林業、旅遊等部門建立機制,強化信息共享,主動參與到投資項目立項、可研(核准、備案)、初設等前端環節,提前幫助建設單位準確識別並協調解決環境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對投資項目充分發揮「一碼式」關聯管理的優勢,為建設項目報件信息自動獲取,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奠定基礎。
三、抓緊抓實,推進重點項目
全力推進基礎設施提升、鄉村振興、軍民融合、創新驅動等戰略行動,以市政府發布的重點項目清單為基礎,尤其是「百項重中之重項目」,主動了解、對接、跟蹤項目建設規劃和動態,專人負責、提前服務、建立臺帳,保障好重點項目順利落地。
(一)高度重視,分類推進。
各區縣環保部門要高度重視重點項目推進工作,落實責任,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要將重點項目的推進納入工作計劃和目標考核,合理分類,明確任務。
(二)優化服務,提高效率。
各區縣環保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及責任單位,加強與建設單位、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可研或初設的諮詢機構等的溝通銜接,進一步優化服務,提高工作效率。要及時掌握轄區內重點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開展情況,實時跟進項目進度,宣傳解讀政策,幫助解決問題。對需要市環保局協調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匯報或反饋,做到上下銜接,同心戮力。
(三)定期調度,問責問效。
建立健全重點項目調度和跟蹤服務工作機制,會同相關部門定期調度重點項目進展,去庫存,不積壓。豐富調度形式,要採用聯席會議、報表報送、現場調研等多種手段,抓好重點項目分類指導和動態管理,確保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不耽擱重點項目進度。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對工作拖拉、推諉扯皮、懶政怠工等影響重點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進度的,要報請市政府督查室進行督查督辦,造成嚴重後果的,報請紀檢監察部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創新監管,開放環評市場
(一)強化智力引進,激發環評市場活力。
鼓勵外地優秀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尤其是「國」字頭、「中」字頭機構進入我市,促進形成公平透明的環境影響評價市場,為企業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環境影響評價諮詢服務。各區縣環保部門不得向建設單位指定環境影響評價機構,不得對外地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在我市依法依規從業進行幹涉,不得設置或變相提高門檻。
(二)推進環評進程信息公開,促進形成公平市場。
建立環境影響評價進程信息公開機制,破除建設單位對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從業信息難以掌握的壁壘,引導建設單位選擇效率高、講誠信、重質量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倒逼環境影響評價機構主動提高質量,提升效率。逐步建成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從業信息化平臺,實現建設單位通過網際網路直報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進程信息,並對相關情況進行跟蹤、反饋、投訴等功能,拓寬信息採集渠道,監督並促進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誠信從業。
五、配套政策,制定負面清單
按照國家長江經濟帶戰略環境影響評價要求,加快制定「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負面清單),從環境準入角度為全市招商引資和項目前期談判提供支撐。各區縣環保部門要按照「三線一單」專項工作要求加緊推進相關工作,早出成果,推動地方高質量發展。
六、廉潔從業,嚴守廉政底線
嚴格執行《重慶市環境影響評價系統廉潔從業規定》等相關要求,抓好廉政風險防控,強化廉政責任追究。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施行。
重慶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