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浙江的溫州市和嘉興市,以及河南省都分別對過馬路玩手機開具了「罰單」之後,又一城市對「低頭族」開罰。今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下稱《若干規定》)第 44 條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時,不得瀏覽電子設備。
又一城市對過馬路看手機開罰單
另據第 59 條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時,瀏覽電子設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 50 元罰款。
根據相關調查表明,玩手機過馬路的行人闖紅燈機率比普通人高 4 倍,且橫穿馬路所用的時間也比正常人多出 2 秒。據世界衛生組織調查:全世界每年有超過 27 萬行人,死於路面交通事故,而行人走路時玩手機分散注意力被認為是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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