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主枉費是一件有福的事!
——書名:正常的基督徒生活:第十四章 福音的目的【5】
【續4】香氣
「屋裡就滿了膏的香氣。」(約十二3。)
馬利亞把玉瓶打碎,用香膏膏主耶穌,屋裡就充滿了最馨香的香氣,每一個人都能聞到,沒有一個人會不覺得。這有甚麼意義呢?
當你遇見真正受過苦的人,就是那些與主同經歷,寧受限制被主禁閉,不願擺脫限制而成「有用」,因而學會只在主裡面,不在別處尋找滿足的人,你會立刻覺得碰到了一個東西。你屬靈的感覺立刻察覺一種基督的香氣。在他的生命中有些東西已經破碎了,所以你聞到香氣。那一天充滿在伯大尼屋裡的香氣,今天仍然充滿在教會中;馬利亞的香氣永遠不會消失。為主打破玉瓶,只需一擊,但是那個破碎和膏的香氣卻永久存在。
我們在這裡乃是說到我們所是的;並不是說到我們所作或所傳的。也許你曾多時求主,巴不得祂樂於這樣用你,使你能把祂的印象分給別人。這樣的禱告,不能算是求傳道或教訓人的恩賜。毋寧說這是為著使你能彀把神分給和你接觸的人,讓人覺得神的同在,有神的感覺。親愛的弟兄,如果你不在主耶穌的腳前破碎一切,把那些你所最寶貝的都摔在主的腳前,你就不能把神的印象這樣分給別人。
如果你達到了這個境地,你在外表上不一定像是被主大大使用,但是神卻開始使用你在別人裡面創造饑渴。人要在你身上聞到基督的香氣,連在主的身體裡最小的聖徒,也會察覺這個實際。他會覺得,這裡有一個與主同行的人,曾經受過苦,行動不單獨、不自由,知道把一切都讓給主。這一種生活才能創造印象,而印象創造饑渴,饑渴又激動人去尋求,直等到他們得著神聖的啟示,被帶進在基督裡豐滿的生命。
神在我們這些人身上首先所要的,並不是要我們去為祂傳道或作工。祂所急切需要的,乃是我們能在別人裡面創造渴慕祂的心。這就是為傳道豫備土壤。
如果你把一個可口的蛋糕擺在兩個剛剛吃得非常飽的人面前,他們的反應會怎樣呢?他們會談論那個蛋糕,欣賞它的款式,討論它的製法和價錢-甚麼都談到了,就是不吃。相反的如果他們真是餓了,很快的那個蛋糕就不見了。聖靈的事也是這樣。如果在人裡面不先創造一種需要的感覺,就不能開始真實的工作。但是怎樣才能作到呢?我們不能勉強人對於屬靈的事有胃口;我們不能逼著人去饑渴。所以我們必須創造饑渴。然而只有那些帶著神的印象的人,才能在別人裡面創造饑渴。
我常常喜歡思想那個書念婦人說到先知的話。她已經看出那先知是個神人,雖然她還不十分認識他。她說,「我看出那常從我們這裡經過的,是聖潔的神人。」(王下四9。)並不是以利沙說了甚麼,或者作了甚麼,表達出這個印象,乃是因為他就是這樣的人。他僅僅從那裡經過,她就能有所察覺,她就能看出來。到底別人在我們身上發覺了甚麼呢?我們可以留給人種種印象:聰明、有恩賜,這樣,或是那樣。但是以利沙所留下的印象乃是神自己。
我們影響別人的關鍵,在於十字架在我們裡面的工作,而這工作乃是為著使神的心喜悅。它要求我只求祂的喜悅,只尋求祂的滿足,不顧我出多少代價。我所題起過的那一位姊妹,有一次遇到一個非常為難的處境,那個處境所要求的代價乃是她所有的一切。那個時候我和她在一起,我們一同跪下流淚禱告。她仰起臉來對主說,「主阿,為著使我能滿足你的心,我願意破碎我的心!」對於我們許多人,這樣說不過是一種空想的情感作用,但是在她所處的那種處境之下,她實在是願意心被粉碎。
我們必須有一個願意降服,破碎一切,把一切傾倒給祂的心,這樣才能釋放基督的香氣,才能在別人裡面創造需要,吸引他們出來,往前認識主。我覺得這是一切問題的中心。福音有一個目的,就是在我們這些罪人裡面,產生出一種情形,能彀滿足神的心。為著使祂得到所要的,我們就把我們所有的,和所是的,甚至那些在屬靈經歷上最寶貝的東西都帶到祂那裡,對祂說,「主阿,我願意為著你失去這一切;不光是為你的工作。不是為你的兒女,也不是為任何別的事,只是為著你自己!」
哦,枉費!為主枉費是一件有福的事。許多在基督教世界聞名的人,對此一無所知。許多人曾經被使用,甚至被用得太過了,卻還不知道為神枉費是甚麼意思。我們喜歡一直在作,但是有的時候主寧可把我們監禁起來。我們常想到使徒的旅程;但神竟然把祂最大的使者加上鎖煉!
「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林後二14。)
「屋裡就滿了膏的香氣。」(約十二3。)
願主賜恩給我們,使我們學習怎樣討祂的喜悅。當我們像保羅那樣,把這件事作為我們最高的目的時,(林後五 9,)福音就自然達到它的目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