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12月2日電 廣東省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日前發布的通知顯示,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較之前規定提高了10萬元。對此,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這有助於降低購房成本,對當地住房消費等有積極作用。
湛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發布的《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按照第一次和第二次申請貸款,對額度上限進行了調整。《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五年。
其中,第一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方繳存,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雙方繳存,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50萬元。
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方繳存,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20萬元;雙方繳存,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萬元。
2019年年初,湛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關於階段性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通知》顯示,最高貸款額度方面,單方繳存為20萬元,雙方繳存為40萬元。
「對於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單方申請從20萬提高到了30萬,雙方申請從40萬提高到了50萬,即額度均提高了10萬。」嚴躍進表示,這有助於降低購房成本。類似降低,自然使得購房者運用公積金購房的積極性提高,對於當地住房消費等活躍都有積極作用。
此外,《通知》還對貸款準入條件進行了調整。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則可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辦妥房屋抵押登記手續且所購房屋主體結構封頂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則給予發放貸款。
2017年發布的《湛江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按揭樓盤管理辦法》規定,按揭樓盤的準入條件之一是「項目工程進展順利,申請準入樓棟的主體結構已完成」。
「對比可以看出,當前公積金業務的辦理節奏明顯加快,房企只要具備預售許可證,即便樓盤沒有完成主體結構,也可以和公積金中心進行合作。這其實都為後續公積金貸款創造了更好的條件,有助於貸款效率的提高。」嚴躍進如是說。(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