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2 02:4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原創 易文財 鍾娜 會昌縣人民法院
又是一年520!
(準備啥禮物,這年頭流行發紅包!)
去年5月20日,「微信支持發520元紅包」上了熱搜:
漸漸的,熱戀中男方給女方發「520」、「1314」特殊意義的紅包成了男方向女方表忠心、表愛意的最佳方式,而這樣有特殊含義金額的微信紅包截圖也成了520這一天朋友圈的批量狗糧。
(今天你們吃飽了嗎?)
情侶間發發紅包浪漫浪漫毋庸置疑,但是已婚人士不給原配發紅包表示表示就算了,竟然瞞著原配背地裡給小三發特殊意義的紅包。
這不,會昌一男子發生婚外情近半年,期間給小三發了 「520」、「1314」特殊意義的紅包及轉帳近3萬元,後被原配發現,原配起訴至法院要求小三返還,並將丈夫列為第三人以便核實案情。
5月20日下午,會昌法院審結了此起案件。
那麼巧,就是今天~~
案件事實
原配與丈夫於2017年5月9日在會昌縣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2019年5月,丈夫與小三相識,並一直保持婚外不正當男女關係。此後,丈夫陸續向小三個人微信帳戶發送紅包或轉帳。其中520元的轉帳共8筆計4160元,1314元1筆,其餘轉帳19268元。另有商戶消費類2筆2584元。以上合計27326元,其中轉帳24742元。
法院認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條規定,夫妻雙方負有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第十七條,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本案中,原配與丈夫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除小額外原則上需要取得另一方的同意或認可。但丈夫向小三發送的諸如「520」等具有特殊含義的轉帳及其他大額的轉帳,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其擅自將多筆夫妻共同財產的資金贈送給小三,損害了原配對夫妻共同財產的所有權和處分權。同時,該贈與行為還違反了婚姻法關於夫妻之間負有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義務的規定,有違公序良俗原則和婚姻倫理道德,具有不正當性。我院對原配主張要求小三返還夫妻共有財產24540元的請求予以支持,此外消費類2筆2584元無法證實與小三有關聯,另一筆202元屬於小額,我院均不予支持。
調解結案
經過法官的努力調解,小三當庭返還原配財產18000元,並向原配公開道歉。
法官提醒:婚姻關係具有法律效力,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受到法律保護。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與他人發生婚外不正當關係的,有違夫妻忠實義務和公序良俗原則。
夫妻雙方對於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協商一致。
情侶間發「520」「1314」紅包,
到底是屬於「贈與」還是「借款」?
男女朋友之間,會在特定日期或特定時候,向對方發出含有特定含義的紅包,比如520元,1314元,表達個人情感,也是人之常情,但用於表達情感的紅包不是借款,而是贈與,意味著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後不得任意撤銷、主張返還。
戀愛的甜蜜使人頭昏,
那麼情侶間經濟往來需要注意什麼方面?
法官提醒:沉浸在熱戀中的情侶們,民間借貸關係的成立包括雙方借款合意,即有借款的意思表達,以及實際支付款項。在男女朋友分手之後,以借款為由,要求對方返還贈與的520元、1314元等特殊含義紅包,難以得到法院支持。戀愛中的青年男女對自己的出資行為要有合理的預期,戀愛關係不同於婚姻關係,戀愛期間發生的頻繁經濟往來,分手時並非每一項財產都能被清晰認定可以返還,尤其是涉及大額轉帳,最好能留下證明真實轉帳意圖的證據,為戀愛做好「備註」。
zhishi就是力量,
你get到了嗎?
��
文 末
520快樂
love
願山河無恙,
願人間安詳。
願天下有情人,
芝蘭茂千載,
琴瑟樂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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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會昌本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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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昌縣人民法院
尊敬的會昌縣父老鄉親:
當您接到省民調中心0791-12340、0791-86312345等號碼的測評電話時,請耐心接聽,期待您用普通話作出「十分滿意」的評價。您的回答與會昌的對外形象直接相關,您的讚許和肯定是對人民法院工作最大的鼓勵與鞭策!祝您和您的家人、朋友身體健康,萬事如意,闔家幸福!
原標題:《會昌一男子給小三發520元、1314元特殊意義紅包,原配要求返還獲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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