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與女同學曖昧狂發微信紅包 事後卻告上法院要求返還)
記者今日獲悉,本案經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資金往來上百次,金額從0.8元至10000元不等,與民間借貸中正常的交易習慣嚴重不符,遂判決駁回男方全部訴訟請求。
同學聚會發紅包玩曖昧
今年37歲的阿明和阿秀兩人自1996年畢業後就一直沒有聯繫過。2015年8月左右,因為舉辦同學聚會,阿秀創建了一個初中同學微信群,數十年未曾謀面的同學們在微信群裡相聊甚歡。
在微信群裡,阿秀經常向阿明訴說對自己的婚姻生活以及生活的不滿。出於同學之情,阿明甘願當傾聽者,並時常安慰。
一來二去,兩人感情漸漸升溫。在微信溝通中,兩人多次相互發送微信紅包及微信轉帳,備註內容分別為「一生一世我只愛你」、「我愛你」、「端午節快樂」、「一生一世我愛你」、「一生一世」、「買點水果給你爸媽吃」等,微信紅包數字也是「520」「1314」「888」等比較有意義的數字。
平常,阿明還通過現金、銀行轉帳、淘寶支付等形式,給阿秀前前後後付出了總計121831.94元。
男方起訴想要拿回錢財
這樣不計較金錢的付出,照理應該贏得女同學的心了。然而劇情卻急轉直下——
2016年12月,阿明將阿秀告上了法庭,稱之前打給阿秀的錢全部為借款,要求阿秀還錢!
「我多次要求她還款,礙於情面並未緊追,直至2016年8月我資金緊張要求她還款時,她不承認借款事實,並曾多次電話騷擾辱罵我及我妻子。我多次索要借款無果,所以起訴到法院。」阿明在訴狀中說。他請求法院判決阿秀償還他借款共計121831.94元。
阿秀則表示,借款不是真實事實,兩人雖然是同學關係,可能比同學關係更密切,關係更好也不代表阿秀向阿明借款,阿明提交的證據都是轉帳幾十塊、幾百塊的記錄,而且數額都是520、1314、888等數目均是比較有意義的數字,這些數字均說明雙方關係不一般,如是借款不可能出現上述數字,這些只能說明存在轉帳記錄。再說了,自己已經為人妻子有正當的職業,有固定的收入,無需向阿明借款,如為借款,應該有借款合意,通過阿明提供的有關證據均不能證明借款事實,另阿明通過微信或其他轉帳給其的,其中有包括阿明讓其代為支付貨款的以及代購衣服、鞋應支付的款項。
阿秀律師認為,阿明與阿秀兩人之間的關係已比普通同學關係更深層次,阿秀也多次向阿明支付微信紅包、微信轉帳、購買機票等,兩人之間的轉帳、紅包、購票等行為實為雙方禮節性的贈予以及回贈。
法院判定紅包等不是借款
法院怎麼看?
廣州市白雲區法院審理後認為,民間借貸必須借貸雙方均達成借款的合意,民間借貸關係才成立。本案中阿明、阿秀之間雖存在多筆的資金往來,但無證據證明雙方已達成借款合意,且雙方之間資金往來中多有「一生一世我愛你」「我愛你」「親愛的!生日快樂!」等曖昧字眼備註,結合實際雙方資金往來上百次,金額從0.8元至10000元不等,與民間借貸中正常的交易習慣嚴重不符,故無法認定阿明支付給阿秀的款項為借款,故阿明要求阿秀返還借款共121831.94元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近日判決依法駁回原告阿明的全部訴訟請求。
法官提醒說,雙方借貸關係要以明確的借款合意為基礎,尤其是在戀愛、婚姻等特殊的人身關係中,主張借款更要有明確依據,否則民間借貸關係將無法被法院認定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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