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仲基宋慧喬離婚了!從新聞到熱搜爆炸,只花了幾個小時。大多數評論說難以置信。
兩年前,雙宋通過偶像劇《太陽的後裔》成為一對真正的夫妻,男女主角高顏值,這段戀情如此甜蜜,以至於我不知道有多少CP粉絲在戀愛!之後的世紀婚禮吸引了無數網友祝福,形容這段戀情「愛情美好的樣子」。
那是多麼甜蜜,現在多麼震驚。在不到兩年的時間裡,曾經充滿愛與愛的卻宣布要離婚,這讓人感嘆世事多變。
如何分發「雙宋離婚」屬性
婚姻是資產的重組,無論是結婚還是離婚,都是一場財富之戰。
由於韓國娛樂圈以「明星富翁」聞名,雙宋婚前擁有大量財富。如今除了安慰傷心的粉絲外,最重要還討論如何處置他們的財產。
末,宋慧喬和宋仲基的總資產約為高達3億元。根據韓國企業評價研究院的分析結果,宋慧喬以最高的廣告信譽指數在代言人排名第一。
在宋仲基成為《太陽的後裔》亞洲各地區之後,電影報酬和代言費用大幅上升,資產也在近兩年直線上升。之前宋仲基是韓國片酬最高的男星之一。
兩人離婚財產的分配具有如此強烈的金錢吸引力,自然引來不少關注。不過,「雙宋」之前正在辦理離婚調解,不知道兩人的財產將如何分配,希望如宋慧喬方所說,「克制情緒」:一個不同,另一個寬容。
70後和80後變成了離異的最主要群體
在不到兩年的時間裡,「雙宋」已經從恩愛變成了閃離,我們不得不承認,時代確實變了,離婚越來越普遍。
北京中級人民法院公布的《涉家事糾紛專業化審判白皮書》披露了這樣一組數據:
在涉及886人的443起離婚糾紛中,80後326起,代294起,代136起,代75起。數據顯示,離婚年齡趨於年輕化,70、代出生的人群是情感危機最為脆弱的群體,也是訴訟離婚的主要群體。
沒有婚姻是註定要天長地久,一段關係的聚散離合是生活中常見的事情。與其感嘆不再相信愛情,不如及時為生活中的各種不確定性尋求可靠的保護。離婚和財產分割一般都受到婚前協議的限制,但我們普通人卻不一樣,了解離婚時不動產分配的法律知識勢在必行,無論夫妻多麼優秀,都不要掉以輕心!
那麼我們如何保管我們的財產呢?首先,我們要知道什麼屬於夫妻個人財產,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用具
根據《婚姻法》第18條,夫妻的個人財產屬於下列情形之一:
(1) 一方婚前財產;
(2) 一方因身體傷害取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費用;
(3) 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只屬於夫妻的財產;
(4) 一方生活必需品;
(5) 屬於一方的其他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了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的範圍,屬於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資、獎金是指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和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和補貼;
(2) 生產經營所得,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的生產經營所得;
(3) 智慧財產權收入是指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擁有的智慧財產權所得;
(4) 繼承或者贈與取得的財產,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者雙方因繼承、接受贈與而取得的財產。
(5) 應當屬於共同所有的其他財產。
(6) 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
(7) 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和破產安置補償金。
(8) 一部分一次性費用,如復員費、自謀職業費等,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
離婚後夫妻財產分割
1、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平均分配。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來源的性質,具體處理也可以不同。個人使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作的,入夥財產可以分給一方,入夥的一方應當按照入夥財產的一半向另一方賠償。
3、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生產資料,可以分配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一方。接受生產資料的一方應當按照財產價值的一半賠償對方。
4、夫妻共同經營的養殖種植業等,應考慮生產經營的發展,合理劃分或打折。
5、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與家庭共同財產分割的,一方可以先處理離婚和查清財產問題,並在離婚時將查清確實難以分割的財產告知當事人,或者在結案後中止離婚程序,恢復離婚程序。
6、離婚時,一方未取得經濟利益的智慧財產權歸另一方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給予對方適當照顧。
7、婚前雙方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了修繕、裝修、拆除、建造,離婚時產權未發生變化,增加部分屬於對方的部分,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
8、不適合單獨使用的房屋,應當根據雙方的住房條件和照顧子女或無辜一方的原則分配給一方。共有房屋的一方應當按照房屋價值的一半賠償對方。如果雙方有相同的條件情況下應該照顧好這個女人。
保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保險合同涉及的個人資產主要包括保險費、保險單紅利、退保現金價值養老金、保險賠償金等。這種個人財產是否屬於婚後共同財產,要看具體情況
1、夫妻共同財產保險
(1) 婚後保險。婚後購買的所有保險,無論是為自己,還是夫妻互保,通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 婚前為自己投保,但結婚後仍在繳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例如,陳先生婚前給自己買了人壽保險,婚後繼續支付。那麼離婚時,這段時間內支付的保險費需要給另一方一半的補償。
(3) 婚後收入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比如李女士婚前為自己購買了年金保險,婚後每年產生的收入也將按照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無分割保險
(1) 一方因人身傷害或疾病獲得的保險金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取得的保險賠償,無論是因大病、意外事故還是住院,都屬於個人的專屬財產,即使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保險單,對方也不能分割保險賠償金。
(2) 由父母一方支付的保險單
父母為子女購買的保險,無論子女是否結婚,都屬於父母的個人財產,當他們的孩子離婚時,他們不能放棄保險或將他們分開。
(3) 婚前購買的保險,並用個人財產完成繳費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保險在婚後繼續以個人財產支付,並能證明保費來源是個人財產,另一方不能分享任何收入。
(4) 父母死亡賠償金
父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死亡的,夫妻以受益人身份領取的死亡保險金屬於婚姻關係內的個人財產,離婚不分割。
(5) 婚前財產分開,購買保險時要對個人財產進行公證。
保險如何分割?
1、放棄:平分現金價值
長期保險有現金價值,如果您申請退保,保險人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退還的現金價值可由雙方平分。
2、不放棄:協商賠償金現金價值的一半
一般來說,我們購買的意外傷害保險、人壽保險和健康保險都屬於保護型保險,如果退保,一方面會失去保障,另一方面,保障性保險的保費主要用於風險保障,現金價值相對較小甚至沒有。因此自首對夫妻雙方都不划算。因此如果您不想退保,被保險人可以協商將保單現金價值的一半支付給對方,並保留原保單。
3、協商分工:雙方也可以通過協商,聘請其他更靈活、更公平的當事人進行保險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