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張今年41歲,是一名普通工人,四年前的他經人介紹認識了妻子小徐,二人相識一見覺得不錯,而後閃婚組建家庭,婚後育有一女,夫妻感情一般,前些天二人因一點瑣事發生矛盾,妻子提出離婚並一走了之,這讓小張非常著急。
小張告訴我們,他和妻子結婚四年了,夫妻倆的感情一直不是很好,其緣由在於二人的性格不和,再者妻子絲毫不將他放在眼裡的態度。前些天他二人出門逛街,妻子看中一件5000多元的皮包,他覺得太貴就不付帳,之後二人就吵了起來,事後越吵越烈人群圍得滿滿,他覺得丟面子就給了妻子倆巴掌,然後妻子就離開了,怎麼勸也勸不行,還上訴法院鬧離婚,為此希望能和解和解。
見到丈夫上門請求原諒,妻子小徐顯得很是激動並拒絕見面協商,小徐告訴我們,她和丈夫的感情確實不好,但原因並非都在她身上,丈夫也有不好的地方,可以說是彼此彼此而已。前些天是她們倆的結婚紀念日,她用打工所得8000餘元給丈夫買了根金鍊子,可丈夫卻不願意給她以對等的方式買個包包,更甚者還當著眾多人的面毆打於她,為此她才堅持離婚。
妻子這番話讓小張很是尷尬,小張坦言,妻子確實給他送了條鏈子,之所以不願給妻子買包,全因鏈子保值,而包包一旦背過則掉價,再者他覺得夫妻二人沒必要較真,而今只要妻子願意換一個禮物,當然是保值的東西,他可以接受,同時希望妻子能撤掉離婚訴訟,回歸家庭。對此妻子表示拒絕。
最終,雙方不歡而散,妻子小徐堅持離婚不願協商,小張表示接受,對此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