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心中都住著一個時常上演「內心獨白」的戲精,這種來自內部的聲音能引導我們進行自我反思 (Diaz & Berk, 1992)。人們對這種自說自話的模式並不陌生,但近期的研究表明在自我對話中使用的指向自我的語言影響自我控制。具體來說,在自我對話的反思中用自己的名字而不是第一人稱的「我」可以增強在壓力中控制思想、感情和行為的能力 (Kross & Ayduk, 2016)。
但是通過第三人稱的自我對話來控制情緒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嗎?我們知道有許多形式的自我控制可以調節情緒,而這些模式都是要付出努力的 (Baumeister, Vohs, &Tice, 2007)。情緒調節很大程度上依賴於認知控制機制去壓制情緒反應(Heatherton, 2011)。
近期的一個研究回答了這個問題 (Moser et al., 2017)。
在第一個實驗中,要求參與者分別在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的條件下觀看引起消極和中性場景的標準化圖片。第一人稱的條件中參與者問自己「我現在是什麼感覺?」而第三人稱的條件中參與者問自己「『參與者的姓名』是什麼感覺?」。
這個過程中記錄了參與者的ERPs數據,得到了在第三人稱條件中的自我對話在厭惡的情景下引發了象徵著情緒反應的晚期正成分LPP (late positive potentials) 的減小,而代表著認知控制過程的刺激前負成分SPN(stimulus preceding negativity)並沒有變化。
第一個實驗中運用的標準圖片在嚴格控制的條件下很有效但是日程生活中要求自我控制的情境大多數是通過對特殊負性經歷的思考引發的。
因此,在第二個實驗中,運用了自傳體記憶範式激發消極情緒去檢驗第三人稱的自我對話在一個更加有生態效度的場景下是如何運行的。並且運用fMRI技術檢驗得到第三人稱的自我對話減少了代表自我與他人(例如:內測前額葉皮質)的腦區的激活,並且沒有增加支持認知控制的額顳區的激活。
使用這兩種神經成像的方法得到了自我參照的情緒處理和認知控制在時間和空間維度上收斂的證據。
第三人稱的自我對話可以增強對情緒的調節而不需要運用認知控制。那第三人稱的自我對話是由什麼推動的呢?暗示人們運用自己的名字對他們的情緒經驗進行反思可以快速變化情緒的表現方式,使人們可以用類似於思考其他人的方式思考自己 (Krosset al., 2014)。
由於第三人稱的自我對話的簡易性和有效性,日常生活中可以運用這個方法對情緒進行調節。也正是這種特性使得用這種調節情緒的方法易於傳播也容易實施。
所以,還猶豫什麼呢?快轉給你認為需要調節情緒的人,讓他/她感受到你的關懷吧!
參考文獻:
[1] Diaz,R. M., & Berk, L. E. (1992).Private speech:, from social interaction to self-regulation.
[2] Kross,E., &Ayduk, O. (2016). Self-distancing: theory, research, and currentdirections. Advances in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3] Baumeister,R. F., Vohs, K. D., & Tice, D. M. (2007). The strength model ofself-control. Current Directions in Psychological Science, 16(6),351-355.
Heatherton,T. F. (2011). Neuroscienceof self and self-regulation. Annual Review of Psychology, 62(62),363.
[4] Moser, J.S., Dougherty, A., Mattson, W. I., Katz, B., Moran, T. P., &Guevarra, D.,et al. (2017). Third-personself-talk facilitates emotion regulation without engaging cognitive control:converging evidence from erp and fmri. Scientific Reports, 7(1),4519.
[5] Kross,E., Bruehlman-Senecal, E., Park, J., Burson, A., Dougherty, A., &Shablack,H., et al. (2014).Self-talk as a regulatory mechanism: how you do it matters. Journal ofPersonality & Social Psychology, 106(2), 304-24.
責任編輯:閆霽雯 崔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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