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街頭塗鴉,放任還是嚴管?
4月13日,在上海市金山區楓涇古鎮新義村,遊客觀看法國藝術家柒先生創作的「江南版」塗鴉作品。新華社發
法國街頭藝術家柒先生(Julien Malland)曾經在上海康定路拆遷房的廢墟裡留下塗鴉作品,成就了老建築的「最後絕唱」。
前段時間,這些「名不正言不順」的塗鴉作品在一夜之間被擦除。最近,柒先生又一次受邀來到上海,在楓涇古鎮重現這些塗鴉。
如今,上海市中心老弄堂、小馬路的「塗鴉牆」越來越多。這種街頭創意的出現,也引來許多不同意見。市民和遊客會為這些塗鴉的靈感和美感喝彩,忍不住拍照留念;城市管理者則出於安全、市容環境等更複雜的考慮,會對這些即興作品皺眉頭;而住在此地的居民,往往是喜憂參半……
孰是孰非,不妨聽聽各方意見。
弄堂添新景,有何不可
聽說上次在靜安老弄堂裡作畫的畫家又在楓涇古鎮新義村有了新作,市民蔣躍花了近300元打車前去觀賞:「正好油菜花開,自然風景與人文風景結合,很美好。」這不是蔣躍第一次為幾幅塗鴉來一次「任性」的旅程:去年她曾經為了街頭塗鴉飛去越南旅遊。
「塗鴉跟一般的繪畫不一樣,它的載體是城市公共空間,好的塗鴉一定是記錄著城市的共同記憶。」蔣躍認為,在上海老弄堂裡適量塗鴉,非但不會破壞弄堂原有的風情,反而會增加現代感與藝術感,會吸引更多的旅遊者前來,甚至可以帶動相應的產業。
喜歡街頭藝術的市民呂小姐表示:藝術本身是自由揮灑的結晶,其本身也有優勝劣汰的過程,不必對出現的空間、內容進行過多的幹預,「街頭藝術跟市場經濟一樣,本身就有從無序到有序的自濾功能,只要不涉及違法,為何不能讓藝術家大膽揮灑創意?」一些市民也認為,在弄堂等區域進行塗鴉,比掛口號式的宣傳橫幅更有魅力,能讓老弄堂煥發青春活力。
針對老弄堂塗鴉可能引發的安全問題,市民向先生表示,當初靜安區動遷基地出現藝術家塗鴉時,他曾到現場觀看,確實有不少中老年人在廢墟中走來走去、拍照攝像,存在一定安全隱患。但他認為:「城市管理不能因噎廢食,不能一封了之。為什麼不能在這些已經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塗鴉場所,快速加裝安全提示裝置,設計參觀線路,讓志願者引導進出?」
還有一些市民認為,以「安全」之名杜絕塗鴉進弄堂是一些政府部門「懶政」、「不動腦筋」的表現:「政府管理部門應該從服務的角度做好安全基礎設施工作,協調好居民和參觀者之間的關係,使之形成政府、居民、參觀者『三贏』的局面。」
街頭亂塗鴉,不能任性
對於街頭塗鴉,不少人樂意接受有美感的創作,但不能忍受亂塗亂畫。其實,美與醜只是判定街頭塗鴉能否立足的標準之一,還有更多的因素值得考慮。
前一陣,康定路拆遷工地的塗鴉畫作在網絡上走紅。許多攝影愛好者慕名前往,到了現場卻失望地發現作品已不復存在。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直言不諱,是他們清除了塗鴉。做這個決定前,職能部門已了解清楚,這些作品是上海和法國藝術家的合作作品,花了不少心血才完成。但待拆遷工地存在安全隱患,如果參觀的人多了,一旦有殘壁斷垣倒下砸到人,容易釀成安全事故。
街頭創作不能任意而為。從城市管理者的角度來說,塗鴉作品能不能存在,要看它畫在何種建築物上,建築物歸屬於誰。徐匯區新樂路上曾經有一面百米塗鴉藝術牆,是一家建築設計工作室的創意,藝術家的初衷是用作品掩蓋灰撲撲的牆面和狗皮膏藥般的黑色小廣告。但從創意到實現,過程其實很複雜。藝術家先要找街道和居委會商量,居委會又邀請區域單位、房管辦、物業領導和居民代表一起協商、溝通,反覆徵求意見,得到廣泛認可後,才誕生了塗鴉藝術牆。
公共場所的外牆立面不屬於個人所有,要讓其成為創作的載體,首先不能違反城市管理的規定,在發達國家也是這麼做的。2003年洛杉磯開始禁止在公共場所塗鴉。2013年政府解除禁令,允許在商業區和工業區塗鴉,但藝術家須向市政府註冊,並支付60美元的申請費,塗鴉作品不得包含商業信息,且必須保持至少兩年,城市街區還可以申請「選擇加入」。
上海也應借鑑這樣的「有限管理」模式,規範塗鴉作品。如規定允許塗鴉的區域,對商業廣告、低俗內容等設置「負面清單」。對於居民區裡要不要存在塗鴉作品的問題,可以採取自治方式,讓各方討論參與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