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影視劇裡那些在感情中唯唯諾諾的人,大家都會氣得牙痒痒,Ta怎麼就不能颯一些呢?這麼放低姿態談戀愛太糟心了!回到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卻自動扮演起「討好」伴侶的角色,做任何事優先考慮對方的喜好,渴望獲得對方的認同,卻使自己受盡委屈,在下面的故事中,是不是也有你的影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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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是付出討好型人格,渾身自帶抖M屬性。
不喜歡我的,我想盡辦法舔狗一般上去找虐,越得不到,越不死心。我想要的永遠是那個不理自己人。會因為對方不理我感到不安,生怕自己做錯說錯了什麼,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個人身上。對於喜歡我的,我打心眼裡不自覺地厭煩,默默疏遠。
一方面是覺得承受別人的愛太有壓力,不如做一個掌握主權的人,想愛就愛,不愛就離開。另一方面真的不想有人對我,抱有太多想像中的期待,我壓根兒就滿足不了。直到時間久了我發現:
這種付出討好型人格不僅太容易讓人喪失自我,還會加深焦慮感,甚至會對自己展開不斷地自我否定,認為一切得不到對方回應的原因,都是自身的無能。
前幾天,有個讀者說要大老遠飛到男朋友面前,把話說清楚再離開。過去的我,一定會為此感動。畢竟有句話這樣說過:世界上有一件很浪漫的事:為了見一個人,不遠萬裡。現在的我,退步了,也進步了。成了討好一個人到這種卑微的程度,不如用來討好自己。在你眼裡,你以為突然出現在對方面前會讓他感動不已,其實這根本挽回不了感情,甚至會給對方帶來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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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她這樣的事兒,可能有很多人做過,把這些事兒擱一起還能起個好聽的名兒:那些年,我為TA做過的瘋(傻)狂(X)事兒。在伴侶對你提出要求時,不願意也不拒絕,隱藏自己真實的情緒,嘴上總是說「我可以」「我來」「好啊」,但心裡的潛臺詞卻是「我不想」,你假裝樂意的樣子讓人心疼。
美好的愛情應該是相互吸引和欣賞,單方面的討好、迎合和自我感動,只會讓一段關係越來越失衡,在「討好」Ta之前,不妨先想想這樣對自己好不好,從現在開始,真誠地釋放自己,「對」的人是互相治癒,共同成長的,彼此欣賞,珍惜對方的付出,才能讓感情親密持久。
03
為了得到愛,去討好別人值不值得?
在感情裡你首先要自己很清楚:怎麼樣保護自己。你燃燒自己到什麼地步覺得不行了,你就不要了。每一次討好的當下,都覺得那一刻只有那樣做,才是真正愛對方。但是,在戀愛中一直順從你的另一半,會讓自己懷疑對方是不是真的喜歡自己?自己是不是有些過分卑微,時間長了對方就變得習慣了自己對他的好,但由於自己不想一味的付出,所以感到痛苦。
也許看到這個時候,想想也沒什麼大不了的。沒有人天生就是戀愛高手,都是一路討好,一路揣摩成長過來的。說這些倒不是提倡大家不付出,等著別人來愛,不存在的。我們要在付出討好一個人的時,學會:
什麼時候說我愛你;
什麼時候我們該說再見。
有的人討好後,心甘情願是值得且被珍惜的。
但有些人,你該想想是不是真的能配得上你那份超越愛自己的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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