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著被查獲的玳瑁的線索,江蘇警方很快查到了出售海龜的一家涉案公司。(來源 :資料圖片)
「那是2019年3月20日凌晨,我的一位同事發了一段視頻給我,視頻中,一隻碩大的『烏龜』在一個大魚缸裡遊動。我那位同事當時正在辦理一起涉黑案件,這段視頻是他們在一家涉案公司搜查物證時,在該公司的一辦公室裡拍攝的。」江蘇省邳州市公安局食藥環偵大隊大隊長魏曉峰對《方圓》記者說,視頻中那隻「烏龜」,疑似海龜,個頭比較大,顏色形狀都非常好看。辦案民警懷疑這隻疑似海龜可能屬於國家保護動物,於是拍下視頻發給了魏曉峰。
魏曉峰從2015年起就負責辦理野生動物相關案件,憑藉以往的經驗,他初步研判視頻中的動物就是一隻海龜,決定立即親自去看看。魏曉峰和同事來到那隻海龜所在的公司。在一間辦公室內設的佛堂中間擺設了一隻碩大的魚缸,當時魚缸的水還很清澈,水中的「烏龜」顏色鮮豔。
看到實物之後,魏曉峰進一步判斷這就是一隻海龜,但他也是頭一次在邳州這樣的內陸城市看到由個人私養的海龜。後經過農學院專家鑑定,這種龜叫作玳瑁,屬於海龜科。正是這隻玳瑁的發現掀開了本案的序幕。
找到經營玳瑁的上遊產業鏈
由於該案系邳州市公安局首次辦理的新類型案件,根據江蘇省環境資源案件管轄有關規定,以及徐州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辦理新型案件的有關工作機制,偵查機關邀請徐州鐵路運輸檢察院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徐州鐵路運輸檢察院檢察長沙錦瑞對於本案高度重視,派副檢察長鍾帥、員額檢察官範璞立即介入。
根據法律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只要一隻甚至是其一個鱗片就涉嫌構成犯罪。檢察官建議,不僅要查,而且要順著這一線索深挖,實現獵捕、銷售、運輸、購買全鏈條打擊。在檢察機關介入支持下,警方循著之前的辦案線索,迅速展開深入偵查,以獲取更多證據和線索。
邳州市是內陸城市,這隻生活在熱帶海域的玳瑁是怎麼來的?公安機關通過對該涉案公司相關人員調查得知,這隻海龜是「黑老大」賈某從徐州當地的一家水族店買來的。這家水族店不僅出售海龜,還供配海水、清理魚缸等一條龍服務,每年收取服務費兩萬多元。
辦案民警敏銳地感覺到,這條線索也許就是撕開更大內幕的口子。2019年3月27日,經過一系列的偵查工作,邳州警方將出售該玳瑁的徐州某水族館老闆王某抓獲。警察還在其水族店內查獲了大量交易帳本、支付憑證,以及玳瑁的鱗片。
嫌疑人王某長期經營水族館,據其交代,2009年,他以220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隻玳瑁,轉手就以4000元的價格給賣了出去,這一倒手,他便輕鬆獲利1800元。看到這個錢這麼好掙,王某覺得找到了一條生財之道,他開始找路子大量購入玳瑁,並進行銷售,獲取非法利益。
民警調查發現,王某從2009年至案發時,一直都有從事非法收購、銷售瀕危野生動物,一共販賣玳瑁17隻。為了攬到更多客戶,王某甚至對客戶承諾,他賣出的玳瑁龜如果在養殖過程中死了,他可以無償給客戶更換新玳瑁。
實際上,那些已經售賣後因死亡收回的玳瑁,也不會「浪費」,王某將這些回收的海龜做成標本,繼續售賣。有些玳瑁標本賣出的價錢,甚至是活體海龜的好幾倍。行動中,警方在徐州共抓獲9名犯罪嫌疑人,查扣了活體海龜8隻、標本3隻。
順著王某的這條線索,警方很快找到了給王某供貨的上遊商家,遠在海南省的兩家海洋生物經營公司:一木水產品有限公司、海口嘉禹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隨著調查的深入,警方很快摸清了這兩家公司的具體情況,這兩家公司主要經營範圍是觀賞魚類的生產銷售,以及相關設備的經營。按照法律的規定,這兩家公司並沒有野生動物交易的資質。
公安機關偵查發現,這兩家公司和當地的一家物流公司,叫作誠潤物流合作,運送野生動物。該物流公司運送海龜,要收取高額的物流費、安檢費,安檢費有時高達幾千元。對於海龜這樣的貨物,迅速運達目的地是最重要的因素,空運是他們的首選。誠潤物流公司負責人通過給航空公司工作人員送禮品、送購物卡等方式,買通機場安檢人員,混過安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21條規定,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持有繁殖許可證。必須辦理《水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證》《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而辦理這些證明都需要溯源合法的證明。海南省農村廳行政審批辦公室則證明,這幾家涉案生產、物流公司從未在該廳辦理過一起「經營利用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以及產品審批」和「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審批」許可事項。
循著一木公司的註冊地址,徐州市公安局食藥環偵支隊三大隊副大隊長趙鵬等人找到了該公司所在地——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逢考村5號,在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查扣了計算機及大量帳本,並現場查獲了大量海洋野生動物及珊瑚。警察還在院子裡找到了一個用於加熱養殖水的鍋爐,玳瑁生活於熱帶海水中,冬天水溫太低不利於玳瑁生存。
偵查民警看到,在整個廠區內的養殖池多達數十個,按照不同的類別,鯊魚、玳瑁、綠海龜等野生動物被分別圈養在不同的養殖池中,整個現場查獲的野生動物,數量之大、種類之多,令人震驚。據該公司犯罪嫌疑人交代,他們以科研、海洋館觀賞的名義,從當地漁民手中大量收購,然後集中運到這裡餵養後,轉賣盈利。
隨後,警方人員又迅速找到另一家涉案公司,嘉禹公司所在地,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並查獲大量海洋野生動物及製品,其中,包含兩隻玳瑁。至此,這兩家販賣海洋野生動物的公司被打掉。很快,辦案警察便捋清楚了這個涉嫌非法捕獵、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製品產業鏈的各個環節。
涉案海龜300餘只
江蘇警方此次查獲、解救涉案瀕危野生保護動物海龜 300 餘只。(攝/方圓記者 張哲)
「此案涉及全國14個省20多個城市20多家海洋館以及100餘名個人,海龜300餘只。人員之廣、海龜數量之多、情況之複雜,在國內實屬罕見。該起公安部督辦案件的成功偵破,揭開了海洋生物經營行業內的部分潛規則,為海洋生態安全敲響了警鐘,從法律層面促進了海洋生態的健康發展。」邳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楊磊說。
經過近一年時間的偵查與戰鬥,邳州市公安局成功摧毀了這個涉嫌非法捕獵、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製品的犯罪網絡,全鏈條打擊了涵蓋源頭層漁民、匯集層海洋生物經營公司、運輸層物流公司及安檢部門、消費層海洋館及個人的犯罪體系,共解救涉案瀕危野生保護動物海龜達300餘只。
2019年8月起,系列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海龜案件分批移送徐州鐵路運輸檢察院審查批捕和審查起訴。這是徐州鐵檢院首次辦理此類案件,同時,也是江蘇省檢察系統首例涉及野生海洋動物的案件。
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研討後統一了證據標準:一是實物認定和書證認定、嫌疑人供述相結合。由於受害對象特殊,有的可能死亡或難以查清去向,查扣的實物一般少於電腦記錄,如果按查扣的實物計,可能對犯罪打擊不力,甚至可能不利於海龜的存活。對有實物的均要求鑑定種屬;對無實物但有微信聊天記錄視頻和照片的,鑑定照片中海龜的種屬;對既無實物又無交易圖片和視頻的,要有發貨單、交易支付的證據、嫌疑人的供述等來綜合認定。
二是通過嫌疑人的職業身份來確定,如部分嫌疑人為經營海龜觀賞魚業務的,只要上遊發貨單上有指向是其購買、出售海龜,那麼一般認定其購買的是海龜。
三是通過終端的購買者家裡海水魚缸、維護、保養記錄和購買價格來確定。海龜對飲食、水溫、鹹度等要求非常挑剔,飼養不當很容易導致生病甚至死亡,個人購買者往往會聘請專業技術人員調養海龜;另外,購買的價值高達數千元乃至數萬元,這種高價指向的也是珍貴瀕危野生海龜。
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精準的證據工作,不僅完善了證據鏈、有效打擊了此類犯罪,也拯救了一批海龜。多名購買者在公安機關與他們聯繫、確認情況後,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將海龜送到了當地漁政部門。
據悉,截至2020年9月18日,該系列案件,檢察院共批捕4件11人;起訴32件60人12單位,其中16件案件已判決,被告人分別被判處6個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的罰金。
啟動保護海龜公益訴訟
徐州鐵檢院將此案向江蘇省檢察院作了匯報。江蘇省檢察院檢察長劉華、副檢察長汪莉指示:在辦好刑事案件的同時,公益訴訟工作要跟上。徐州鐵檢院立即召開檢察長辦公會,指令成立公益訴訟辦案組,由副檢察長鍾帥任組長、檢察官範璞、周慶永和檢察官助理鄭小佩組成。
辦案組立即開展工作,先後諮詢了辦理過類似案件的江蘇省灌南縣檢察院、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和江蘇省海洋水產研究所研究員仲霞銘、南京師範大學生命科學學院教授計翔等專家學者,查閱了近年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公益訴訟案件部分判決書,初步確定本案公益訴訟工作主要圍繞以下幾個問題展開:
一是海龜價值認定;二是訴訟請求事項;三是民事責任分擔等方面。隨後,辦案組將公益訴訟工作的每一項工作細化,完成了公告程序,委託專家進行了生態損害評估,完成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審查起訴報告和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書,完成了公益訴訟的全部訴前工作。
2020年8月9日,第一批涉案海龜在海南省陵水縣分界洲島水域被放歸大海。9月21日,徐州鐵檢院對海口一木海洋之家水產品有限公司、歐玉葉等9人3單位非法交易海龜破壞海洋生態環境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索賠海洋生態損害賠償計4000餘萬元。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八檢察廳二級高級檢察官時磊表示,公益訴訟的首要任務是維護涉案海龜背後的生態利益,也就是儘快把海龜送回大海。「如果在追查過程中,海龜都死了,生態損失無法挽回,辦案的意義就會大打折扣。」
《方圓》記者丨張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