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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一姐的朋友圈被抵制人販子的圖片和文字刷屏了,不知道你有沒有同感?
滿屏的都是「我在...我堅持建議國家改變販賣兒童的法律條款……」
當然,也有另類的,如圖:
那麼,我國法律關於拐賣兒童的刑罰究竟是怎樣的呢?
海一姐諮詢了偉大的度娘。
罪輕罪重,刑罰必須有所區別,否則無論犯什麼罪,只要你覺得傷害了我們大家的感情,不能接受,就全判死刑,社會還怎麼安定?
如果輕罪重罪刑罰一樣重,那犯下輕罪的人會為了掩蓋自己的輕罪而不惜犯下更可怕的罪行。有了輕重,才能讓罪犯會有一個趨利避害的考量,至少不至於為了掩蓋輕罪而犯下重罪。
一個人拐了一個小孩正在運去賣的路上,警察大規模追捕,逃跑很不方便的情況下,他該如何處理這個孩子。
目前的刑罰來看,在人販不是法盲的基礎上,科學的方法是扔下孩子獨自逃走。警察救到孩子之後一般不會再拼命追,而獨自逃走的行動力也更強,容易逃脫。
如果拐賣兒童一律死刑的基礎上,科學的方法一定是殺掉孩子獨自逃跑,因為如果扔下孩子難保不被孩子識別相貌,而一旦被抓就是個死罪,殺人與否沒有區別,那何不賭上一把,殺人滅口。
有人認為,一律死刑對罪犯有震懾作用,使他們一開始就不會去拐賣兒童。這也是不可能的。販毒也是死罪,大數額的貪汙也是死罪,殺人更是死罪,古往今來,有杜絕過這些犯罪麼?只要利益足夠大,市場足夠大,提著腦袋做生意的也大有人在。何況拐賣兒童這種一本萬利的生意。
按照目前《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的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
而這些被拐兒童的購買者通常都是家裡沒有孩子的農村家庭,對被買兒童不僅沒有虐待行為,反而當自己親生骨肉一樣對待,都符合這一條不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
於是購買兒童的一方完全不承擔法律責任,市場需求又長期存在,這門生意如何杜絕得了?
購買兒童的大多是農村沒有孩子的家庭,或者沒有男孩的家庭。他們對法律並不是很了解,而人販子又恰恰滿足了他們對「養兒防老」的剛性需求。
然而,在警察解救被拐兒童時,經常遇到村民的激烈反抗,大多需要趁夜實行解救。
原因就是村民對孩子也是一片真心,更是對養育後代的一種執著,村民共同體心知肚明,同仇敵愾。
所以,法制宣傳教育要從村幹部抓起,責任到人,讓普通村民真正意識到法律的嚴肅性。
如果所有人都知道一個合法、正規、透明、方便的途徑能夠領養一個孩子,誰還會冒著被判刑的危險去買一個來歷不明的孩子呢?
根據《收養法》,領養程序倒是不複雜,複雜的是去哪兒能找到合適的孩子領養。撫養孩子真正有困難的家庭,可不可以有一個方便的途徑將孩子交給需要的家庭領養,政府如何疏通這個渠道。我想這是比懲治人販子更緊迫更重要的問題。
從需求源頭入手,利用市場的方法杜絕一種交易,遠比高壓方法來得有效率。
接下來海一姐要說的是,下面這條信息請各位小夥伴不要再轉了!
全國各地都有一個小區叫做錦綉花園,這也就算了,可是為什麼每年都會有一個朋友的朋友的孩子在錦綉花園門口被拐走,每年這個孩子都是三歲多!?
讓我們來看下度娘是怎麼說的!
這是虛假信息!
吸費電話!
請不要讓騙局綁架我們的愛心!
從今天起,
不要再為了一些悲慘的照片而衝動疾呼,
不要再被一些假數據和謠言搞得惶惶不可終日。
如果有餘力,
做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人,
請大家多關注街上乞討的兒童,
隨手拍個照片放到網上!
說不定他們是被拐的孩子,
他們的父母正在尋找著他們,
你的善心說不定能幫他們脫離苦海,
讓這些苦難的孩子不再流淚,
讓那些丟失孩子的母親不再在夜裡獨自守望。
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
更是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的小心肝,
在他們的眼裡,
這個世界上的一切本應該都是美好的。
希望,天下無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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