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國(浙江)公布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吳市監處〔2020〕162號)顯示,浙江素麗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素麗網絡」)因組織策劃傳銷案,被湖州市吳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200萬元,上繳國庫,處罰依據為拉人頭傳銷。
素店玩主可建立三層層級關係並獲得推廣獎勵
企查查信息顯示,素麗網絡成立於2018年9月20日,註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由王珏全資持股。2020年4月9日,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林傑變更為胡恆,胡恆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
素麗網絡委託浙江妮素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術團隊開發「素店」APP,湖州妮威貿易有限公司等數百家供應商入駐「素店」APP,以向「素店」APP上的廣大用戶提供商品。
資料顯示,「素店」APP開發商為素麗網絡,是一款致力於品質好物分享的社交電商APP,提供美妝、個護、食品、保健、母嬰、國際輕奢等商品。
2018年11月,「素店」平臺開始運營,玩主模式分為玩客、玩主、金牌玩主、鑽石玩主,其中,玩主、金牌玩主、鑽石玩主之間的關係為等級關係,非層級關係。玩客通過購買398元、498元、598元的禮品包可以升級為玩主,禮品包為組合商品,種類多樣,玩客可自行選擇,禮品包價格與其市場價格基本相符。
除禮品包外,「素店」平臺上也有大量種類豐富的大眾商品,供平臺上廣大用戶自行挑選購買,經了解,大眾商品價格與市場上同類或者相同商品的價格基本保持一致,並無虛高的情形。每個玩客僅可購買一份禮品包,除購買禮品包外,玩客通過積攢禮包兌換額度也可以免費兌換禮包成為玩主。
升級為玩主後,玩主可通過推薦他人購買禮品包升級為玩主建立三層層級關係並獲得推廣獎勵,可通過推薦他人購買禮品包升級為玩主建立團隊並獲得團隊獎勵,同時玩主還可獲得大眾商品消費獎勵,玩主之間推廣大眾商品可建立三層層級關係並獲得大眾商品推廣獎勵。
玩主獲得的收益可以在平臺進行消費,也可以提現,玩主提交提現申請,經素麗網絡確認後,根據服務協議,對湖州素錦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簡稱:「素錦網絡」)進行服務費用結算,再由素錦網絡將錢款打到玩主的個人銀行帳戶,實現平臺提現,提現服務針對全平臺用戶,不限於玩主模式。
根據雙方籤訂的服務協議,素錦網絡不可以單獨開展關於素麗網絡的相關業務,素錦網絡不參與「素店」平臺的具體運營和決策。
玩客超60萬總營業額1.2億 開發商卻仍處虧損狀態
截止2019年8月13日,「素店」平臺有超過60萬玩客,有22萬玩主,平臺總營業額1.2億人民幣,其中包括禮品包營業額以及大眾商品營業額,「素店」平臺所有商品均可進行7天無理由退貨,商品最終的成交是基於消費者的真實意願,並不存在欺詐或者誘導購買等情況。
2019年8月,素麗網絡針對玩主模式進行第一次整改,完善新用戶消費和分享權益,取消間接獎勵。2019年12月進行第二次整改,進一步完善新用戶消費和分享權益,拓寬玩客升級為玩主的渠道,取消團隊獎勵。
素麗網絡僅經營「素店」APP一個項目,因技術服務、推廣運營等成本投入,經審計,素麗網絡經營狀況仍處於虧損狀態。
素麗網絡玩主模式中禮品包為供貨商所提供的普通商品,「素店」平臺以及其他電商平臺均有在售,由素麗網絡設定為平臺禮品包用於開展玩主模式的運營,將禮品包及普通商品的貨款一起打給供貨商進行結算,不進行區分記錄和統計,無法獲得禮品包銷售情況,禮品包的售價共有398元、498元、598元三種,禮品包的種類共有兩百多種,每個禮品包的成本不相同,玩客成為玩主的方式不唯一,其中部分玩客是為獲得大眾商品消費獎勵而升級成玩主,未建立團隊,無法根據玩主數量以及禮品包價格計算禮品包的銷售總額和銷售利潤,且素麗網絡違法所得計算存在爭議,經商討,認定素麗網絡違法所得無法計算。
因拉人頭傳銷遭吳興區市監局罰款200萬元
近日,素麗網絡本次被湖州市吳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款200萬元,上繳國庫,處罰依據為拉人頭傳銷。
有業內人士表示,從《禁止傳銷條例》中對傳銷行為認定標準來看,凡是「團隊計酬」「入門費」「拉人頭」的商業模式均屬於傳銷。對於團隊計酬所代表的多層級計酬方式是傳銷活動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核心要件,拉人頭行為和收取入門費而是以傳銷為名所實施的詐騙行為。
而據中國網財經報導,「素店」APP各層級的升級條件及可享受的業績提成等如下:
所有玩主全部享受推薦一代100元,二代50元推廣收益;
玩客:購買一份禮包(或者推薦4個人購買禮包可免費獲得玩主身份);
玩主:直推10人,目前有限額度8888人,可享受公司禮包營業額的的3%分紅+x%的大眾區消費分紅;
金牌玩主:直接推薦20人,消費圈累計分享玩主100人,享受消費圈業績20%提成;
鑽石玩主:直接分享20人,消費圈累計分享玩主2000人,其中直屬金牌玩主5位,享受消費圈業績30%提成;
合伙人玩主:直接分享20人,消費券累計分享玩主萬人,直屬鑽石玩主5位(受邀加入頭號玩家俱樂部)。
此外,中國網財經還提供了一份素店平臺攻略。
(責任編輯:解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