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虎毒不食子,然而在貴州省銅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卻發生了一起母親險些殺死親生女兒的駭人事件,所幸女兒在經過醫護人員不懈努力地搶救下,最終脫離生命危險,2020年12月,這位母親也得到了法律應有的制裁。
據了解,這位年輕母親王麗(化名),事發年齡才22歲,是在貴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土生土長的土家族姑娘,因涉嫌犯故意殺人罪,2020年10月份的時候被法院依法執行取保候審。
經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了解到,案發當日,王麗在照顧年僅7個半月的女兒時,和家裡人因為瑣事產生了矛盾,隨後王麗越想越氣,情緒越來越激動,又想到自己本身還有病,當初婆婆家和丈夫都承諾婚後給她治病,現在女兒都這麼大了,還沒有給她治病,覺得生活沒有希望了,萬念俱灰之下,就想要把親生女兒殺死,然後再自殺。
王麗把孩子抱到客廳,然後取來「油立淨」,要強行給女兒灌到嘴裡的時候,被婆婆發現,得以及時阻止,然而王麗並未死心,又衝出去取來洗衣液,強行給可憐的女兒喝了下去,王麗看孩子哭了一會沒有死亡,就用手掐著孩子的脖子,一直到孩子沒氣了才鬆開。
萬幸的是,這名7個半月大的女嬰在醫生和護士的搶救下,硬是從死神手裡拽了回來,脫離了生命危險,案發後,王麗主動報案,家人對其行為表示諒解。
法院審理此案認為,王麗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王麗案發後主動報案,到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系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王麗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事後王麗獲得了家人的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法院一審判決,王麗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