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在抗擊疫情期間,還積極開展公益訴訟工作,保護國家和公共利益,真讓我們老百姓感動!」陝西省旬陽縣城關居民王世民老人在電話中,對該縣檢察院讚不絕口。
1月29日,旬陽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幹警接到群眾的舉報和反映後,積極排查防疫中危害公共利益的案件線索,前往相關店鋪進行調查,發現本縣某商貿有限公司正在銷售的綠健牌PM2.5口罩和霾立淨PM2.5一次性防護口罩,宣傳中誇大虛構了該商品具有防止病毒的傳播與感染的功能,且無產品質量檢驗的合格證明,產品外包裝也未標明生產廠家、廠址、生產日期及安全使用等標識,屬不合格的「三無」產品。
該院遂依法向縣市場監管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口罩、消毒殺菌用品質量及價格監管,全面清查防疫用品銷售市場,確保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在旬陽縣檢察院積極履職下,相關部門迅速作出決定,責令違法商家立即停止銷售和整改,並對已銷售的6773隻不合格口罩,要求其採取補救措施以消除不良影響。
一份檢察建議叫停「三無」口罩的消息傳開後,廣大市民紛紛稱讚檢察機關案子辦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