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2月14日 00:06:13 中財網 |
原標題:
火星人: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之上市保薦書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
火星人廚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
之
上市保薦書
保薦機構
二〇二〇年
十
月
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聲明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項目保薦代表人周偉、趙小敏根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
《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誠實守信,
勤勉盡責,嚴格按照依法制訂的業務規則和行業自律規範出具上市保薦書,並保
證所出具文件真實、準確、完整。
目
錄
釋
義
................................
................................
................................
.............................
3
一、發行人基本情況
................................
................................
................................
...
4
二、發行人本次發行情況
................................
................................
.........................
14
三、本次證券發行上市的保薦代表人、協辦人及項目組其他成員情況
.............
15
四、關於保薦機構是否存在可能影響公正履行保薦職責情形的說明
.................
17
五、保薦機構對本次證券發行的內部審核程序和內核意見
................................
.
18
六、保薦機構按照有關規定應當承諾的事項
................................
.........................
20
七、本次發行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
................................
.............
21
八、持續督導期間的工作安排
................................
................................
.................
27
九、保薦機構關於本項目的推薦結論
................................
................................
.....
29
釋
義
在本上市保薦書中,除非另有說明,下列詞語具有如下特定含義:
火星人、公司、發行人
指
火星人廚具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
/
中信建投證券
指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會計師
指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海寧大宏
指
海寧大宏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海寧大有
指
海寧大有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本次公開發行、本次發行
指
公司向社會公眾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A
股)股
票
《公司章程》
指
《
火星人廚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營業執照》
指
《
火星人廚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營業執照》
《審計報告》
指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審計報告》
(天健審〔2020〕9738號)
《公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證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創業板首發管理辦法》
指
《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
報告期
指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
2019
年度
和
2
020
年
1
-
6
月
元、萬元
指
人民幣元、萬元
中國證監會、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深交所
指
深圳證券交易所
一、發行人基本情況
(一)發行人概況
公司名稱:
火星人廚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省海寧市尖山新區新城路366號
註冊資本:36,450萬元
成立日期:2010年4月8日
股份公司設立日期:2016年11月9日
法定代表人:黃衛斌
郵政編碼:314415
聯繫電話:0573-87019995
傳真號碼:0573-87610000
網際網路網址:www.marssenger.com
經營範圍:集成灶、集成水槽、集成櫥櫃、家用烤箱、蒸汽爐、消毒櫃、微
波爐、水處理設備、空氣淨化設備、洗碗機、其他家用廚房電器、其他家用電力
器具的技術開發、製造、加工、銷售;經營本企業自產產品的出口業務和本企業
生產所需的機械設備、零配件及原輔材料的進口業務(國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
涉及前置審批的除外)
(二)發行人主營業務、核心技術、研發水平
1
、主營業務
公司專業從事新型廚房電器產品的研發、設計、生產與銷售業務,主要產品
包括集成灶、集成水槽、集成洗碗機等系列產品,憑藉產品品質、整體性能、外
觀設計等多個方面的優勢,公司主要產品的銷量和市場認可度不斷提升,公司的
業務規模、盈利能力和市場競爭力也在不斷增強。公司自成立以來高度重視技術
研發,不斷對廚房吸油煙技術進行科技創新,擁有較強的技術研發能力與豐富的
技術研究成果,其中公司設計推出的「X7」集成灶產品榮獲了「IF設計金獎」、
「紅點設計獎」以及「中國設計紅星獎」等國內外知名獎項。
2
、核心技術
公司技術研發主要集中在集成灶產品的燃燒、吸油煙、消毒、蒸箱等方面以
及集成洗碗機的果蔬清洗、超聲波清洗等方面,相關技術均來自於原始創新,具
體如下:
序
號
技術名稱
取得
方式
技術簡介
產品應用
專利申請號及名稱或
所處階段
1
燃燒器技
術
原始
創新
有效提升了燃氣燃燒效率,取得了燃氣燃
燒器發明專利。
集成灶
已取得「燃氣燃燒器」
的發明專利,專利號為
ZL201310343820.6
,申
請日為
2013
年
8
月
8
日。
2
蒸汽爐技
術
原始
創新
採用食品級不鏽鋼材質,使消費者使用更
安全、健康,採用
ABB
全自動焊接
機器人進行內膽無縫焊接,內膽焊接一次完成,
密封性和工藝美觀度良好。成功研發「蒸
汽後排技術」,集成灶內膽產生的蒸汽經過
導氣管排到進氣箱內,然後在風機的作用
下進入導風箱,最後經排風管排到室外。
通過和集成灶風機系統融合,有效解決了
蒸汽前排造成的腐蝕廚櫃、燙傷等隱患。
集成灶產
品中的蒸
箱模塊
已取得「蒸爐內排氣的
集成灶結構」的實用新
型專利,專利號為
ZL201420851020.5
,申
請日為
2014
年
12
月
30
日。
3
風機技術
原始
創新
有效解決了風機風量大與噪音小的矛盾,
在大風量的情況下實現較低噪聲的水平,
技術水平處於行業領先。
集成灶
已取得「集成灶排煙結
構」的實用新型專利,
專利號為
ZL201520904936.7
,申
請日為
2015
年
11
月
12
日。
4
吸油煙技
術
原始
創新
「低空全吸」技術,避免油煙的擴散,油
煙吸淨率達到行業領先水平並取得相應發
明專利。
集成灶
已取得「一種負射流近
式側吸下排風抽油煙
裝置」的發明專利,專
利號為
ZL201010142020.4
,申
請日為
2010
年
4
月
1
日。
5
消毒櫃技
術
原始
創新
採用雙重滑軌設計,最高可承重
130kg
;同
時採用外置滑軌,有效避免紫外線分解潤
滑劑對餐具產生二次汙染;
60
度恆溫消毒,
適用於嬰幼兒奶瓶、奶嘴等塑料製品,應
用面廣;採用超大消毒空間設計,更好滿
足不同家庭的需求;技術水平達到二星級
消毒等級。
集成灶產
品中的消
毒櫃模塊
已取得「一種存取物品
方便的集成灶」的實用
新型專利,專利號為
ZL201520900488.3
,申
請日為
2015
年
11
月
12
日。
6
烤箱技術
原始
在集成灶集成烤箱功能;在烤箱運行過程
集成灶產
已取得「一種帶有烤箱
創新
中能夠保持箱體內氣壓穩定並通過排氣冷
卻系統防止烤箱外的零部件發熱;設有熱
氣循環系統,能夠保持熱氣始終得到循環,
從而在燒烤過程中為食物提供一個相對穩
定的熱循環環境。
品中的烤
箱模塊
的集成灶」的實用新型
專利,專利號為
ZL201821030832.8
,申
請日為
2018
年
6
月
29
日。
7
餐具清潔
技術
原始
創新
通過移位機構調整烘乾清潔機構的位置,
對局部存放餐具的空間進行烘乾清潔作
用,避免對無餐具的空間作用而浪費資源;
通過持續勻速的往復移動烘乾清潔機構,
使得整體空間均得到均勻的烘乾清
潔作
用。
集成洗碗
機
已取得「一種集成水槽
的餐具清潔裝置」的實
用新型專利,專利號為
ZL201621074121.1
,申
請日為
2016
年
9
月
23
日。
8
果蔬清洗
技術
原始
創新
由葉輪轉動帶動水流直接撥水衝洗果蔬表
面以清除粘附在果蔬表面的汙垢,相比於
噴射式的果蔬清洗裝置避免了水流在噴射
管道中的能量損耗。葉輪中心位置形成負
壓區將果蔬吸附在負壓區上方的果蔬籃
中,限制了果蔬在清洗槽中的位移從而增
大水流對果蔬的衝洗力度,對果蔬進行更
加有效的清洗,同時也減少了由於果蔬在
清洗過程的碰撞而造成損傷,避免了果蔬
損傷後,清洗下來的汙垢及有毒有害物質
從傷處進入果蔬內部,進行二次汙染。
集成洗碗
機
已取得「改進的多功能
果蔬清洗裝置」的實用
新型專利,專利號為
ZL201720223861.5
,申
請日為
2017
年
3
月
8
日。
3
、研發水平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擁有專利權
235
項
,
其中發明專利
8
項。公
司
在加強新產品研發的基礎之上,還將新技術與現有廚電產品相結合,如公司通過
智能化增進消費者的廚房體驗、增強廚電產品的安全防控功能,公司集成灶產品
已實現煙灶聯動、智能預約、精準控溫等功能。公司通過不斷推出創新性產品,
同時積極推動家電智能化,在完善產品核心功能的基礎上普及應用智能化裝置,
進一步改善人機互動水平、優化廚房體驗。
(三)發行人主要經營和財務數據及指標
公司報告期內的財務報表已經天健會計師審計,並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
《審計報告》(天健審
〔
2020
〕
9738
號)
。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及財務指標如下:
項目
2020年1-6月
/2020年6月末
2019年度
(末)
2018年度
(末)
2017年度
(末)
流動比率(倍)
0
.97
0.91
0.83
0.91
速動比率(倍)
0
.74
0.69
0.54
0.70
資產負債率
4
8.61
%
49.70%
52.50%
56.70%
應收帳款周轉率(次)
1
2.50
44.61
181.02
741.17
存貨周轉率(次)
2
.08
5.14
4.43
5.64
項目
2020年1-6月
/2020年6月末
2019年度
(末)
2018年度
(末)
2017年度
(末)
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萬元)
9
,076.29
33,326.07
15,384.76
21,198.28
歸屬於發行人股東的淨利潤(萬
元)
5
,006.52
23,973.32
9,234.78
16,313.42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發
行人股東的淨利潤(萬元)
4
,411.96
22,114.11
17,454.44
15,201.41
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的比例
4
.70%
3.40%
4.16%
3.51%
每股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元/股)
0
.28
1.11
0.66
4.29
每股淨現金流量(元/股)
-
0.13
0.34
-0.09
1.74
每股淨資產(元/股)
1
.73
1.60
1.12
4.09
註:上述各項指標的計算公式如下: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
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
/
流動負債
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
/
資產總額
×100%
應收帳款周轉率(次)=營業收入
/
應收帳款平均帳面價值
存貨周轉率(次)=營業成本
/
存貨平均帳面價值
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淨利潤+利息支出+所得稅+固定資產折舊+長期待攤和無形資產
攤銷
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的比例
=
研發費用
/
營業收入
每股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期末總股本
每股淨現金流量=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增加額
/
期末總股本
每股淨資產
=
期末淨資產
/
期末總股本
(四)發行人存在的主要風險
1
、經營風險
(1)宏觀經濟波動風險
公司主要從事集成灶、集成水槽、集成洗碗機等新型廚房電器產品的研發、
設計、生產與銷售,公司產品的最終消費者是居民家庭,因此公司產品容易受到
宏觀經濟環境及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影響。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8年以來,
我國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速有所放緩。在宏觀經濟增速放緩的大環境下,消費者保
持謹慎的消費態度,從而對廚房電器產品的市場需求造成不利影響。
(2)房地產和家裝市場波動風險
廚房電器製造行業的需求主要由廚房裝修及改造拉動,與房地產和家裝市場
的發展密切相關,我國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城鎮化進程的推進對房地產和家
裝市場未來的持續發展起到了有效的支撐作用。近年來,為了防止房價過快增長,
改善房地產市場的整體運營環境,政府加強了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力度,相關調
控政策頻出,從而導致房地產市場波動性較大;同時宏觀經濟波動、房地產調控
等因素也將對居民進行裝修的時機和預期產生影響,從而導致家裝市場需求產生
波動性。房地產和家裝市場的波動風險將會對公司的產品銷售和經營業績產生一
定程度的影響。
(3)市場競爭加劇的風險
我國廚房電器製造行業發展迅速,行業內
中小企業數量眾多,市場競爭較為
激烈,各企業之間的競爭已經從低層次的價格競爭逐漸升級到品牌、網絡、質量、
服務、管理等的綜合能力競爭。市場競爭的加劇可能導致行業平均利潤率的下滑,
從而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帶來不利影響。此外,為了維持生存和發展,不排除部分
競爭力較弱的企業通過以次充好、甚至冒充名牌產品等惡性競爭手段進行銷售,
這些不規範行為在加劇行業內市場競爭的同時也會使消費者對集成灶、集成水
槽、集成洗碗機等廚電產品產生疑慮,進而對整個行業和公司的發展產生不利影
響。
(4)經銷網絡管理風險
經銷模式是公司主要的銷售模式之一,報告期內公司經銷收入佔主營業務收
入的比重在70%以上。報告期各期末,公司經銷門店家數分別為1,096家、1,383
家、1,611家和1,687家,呈逐年增加趨勢。隨著公司經銷門店的不斷增加和經
銷網絡的不斷拓展,未來如果公司無法持續改善經銷網絡規範化管理程序,無法
對經銷商執行有效管理,則可能會對公司整體品牌形象、營銷網絡的穩定性以及
持續盈利能力產生負面影響。
(5)電商銷售渠道風險
隨著網際網路運用的普及,網絡購物已經成為人們日常消費的一種普遍方式。
報告期內公司線上銷售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已由2017年的25.56%提高到
2020年1-6月的42.93%。
未來如果公司不能及時響應線上消費者的需求變化或公司與線上主要電商
平臺的合作關係在未來發生重大不利變動,則可能會對公司電商直營模式銷售收
入的穩定性帶來一定衝擊。此外,若電商平臺自身經營的穩定性、業務模式或經
營策略發生了重大變化,而公司不能及時對銷售渠道進行調整,則可能對公司的
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6)品牌宣傳和市場推廣不及預期的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為提高產品知名度和品牌影響力,廣告宣傳費和營銷推廣費
金額逐年增加,兩者合計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09%、11.24%、10.76%和
13.65%。公司通過傳統營銷媒介(央視電視廣告、戶外廣告、籤約知名藝人作為
公司的品牌代言人等)與
移動互聯網推廣(開設新浪微博企業官方帳號、開設微
信公眾號、創建公司品牌百度貼吧、在今日頭條、抖音短視頻等有較高人氣的應
用內推廣、與具有影響力的自媒體合作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品牌宣傳和市場
推廣。隨著公司銷售規模的不斷擴張,未來公司將進一步加強品牌宣傳和市場推
廣力度,若未來其效果不及預期,相關投入未能帶來新增利潤的貢獻,將會對公
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響。
(7)主要原材料價格波動的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直接材料佔主營業務成本的比重在80%左右,故原材料價格
波動對公司生產成本和盈利能力的影響較大。公司產品最為主要的原材料為各種
規格的板材(不鏽鋼板、冷軋板、鍍鋅板等),其採購價格與鐵礦石、煤炭等大
宗商品的價格波動密切相關。板材等主要原材料的價格未來若出現超出預期的波
動,將對公司生產成本和盈利能力的穩定性產生不利影響。
(8)供應商集中度較高的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向前五大供應商採購金額佔原材料採購總額的比重分別為
42.36%、42.56%、43.01%和43.49%,整體集中度較高。若發行人的現有供應商
因各種原因無法保障對發行人的原材料及
時供應,發行人短期內將面臨原材料供
應緊張、採購成本增加及需要重新建立採購渠道等問題,進而對發行人生產經營、
財務狀況及盈利水平產生較大不利影響。
(9)新冠疫情擴散導致的經營風險
自
2020
年初我國發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簡稱「新冠疫情」)
以來,按照各地政府部門出臺的防疫政策及相關要求,公司及主要經銷商、主要
供應商延長了春節假期,各自復工復產復業時間較原計劃有所推遲,公司一季度
生產經營情況因此受到一定影響。截止本上市保薦書籤署日,國內新冠疫情態勢
已得到有效控制,公司供、產、銷等各項工作均有序開展。新冠疫情的變化仍存
在不確定性,若未來新冠疫情在國內再次大規模擴散,將對公司未來生產經營產
生一定的負面影響。
2
、技術升級迭代的風險
我國家用廚房電器製造業的消費群體已經出現了明顯的更新換代趨勢,陸續
進入適婚年齡的「80後」、「90後」正日益成為購置廚房電器的主力消費群體。
隨著消費者群體的逐步變化、消費者需求的日益多元化及其對產品品質的要求不
斷提高,廚房電器生產商需要不斷加快產品更新換代頻率、縮短產品研發設計周
期,加大對新產品的研發和新渠道的開拓力度來迎合消費者更加多樣化的需求。
若未來公司研發水平不能完全滿足市場需求的可能性,未能及時推出符合市場需
求的新產品,行業技術革新和產品更新換代加快將對公司的市場份額和盈利水平
產生一定不利影響。
3
、內控風險
(1)管理經驗不足的風險
報告期內,公司資產及業務規模均快速擴張。其中,總資產由
2017
年初的
30,442.37萬元增加至2020年6月末的122,952.62萬元;營業收入由2017年的
70,018.38萬元增長到2019年的132,616.21萬元,年均複合增長率為37.62%。截
止報告期末,公司共有員工1,546人,其中,董事(不含外部董事和獨立董事)、
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核心人員組成的核心管理團隊共13人。本次發行後,
公司資產、業務、人員規模將繼續擴大,從而對公司市場開拓、生產管理、研發
管理、財務管理以及人力資源管理等經營管理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
能進一步完善現有的管理體制,持續提高公司管理團隊的管理水平,公司的經營
業績和整體競爭實力將可能受到管理經驗不足的不利影響。
(2)實際控制人不當控制的風險
本次發行前,公司實際控制人黃衛斌直接持有公司40.58%的股份,並通過
擔任海寧大有、海寧大宏執行事務合伙人分別間接控制公司14.81%、14.81%的
表決權,合計控制公司70.21%的表決權。本次發行後,黃衛斌仍能對公司實施
控制。實際控制人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過行使表決權或其他方式對公司經營
決策、財務管理、人事任免、發展戰略等重大事項施加不利影響,從而損害公司
及中小股東的利益。
4
、財務風險
(1)經營業績季節性波動風險
家用廚房電器製造業的銷售量與家庭裝修意願相關度較高,行業呈現出一定
的季節性特徵。受國人傳統消費習慣和節假日效應的影響,每年十一至春節是國
內家裝、婚嫁等的尖峰時段,也是消費者購置廚房電器的尖峰時段;另外,近年
受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影響,每年「6.18」、「雙十一」等電商購物節所在的月
份,公司在線上渠道開展的促銷力度和折扣幅度遠大於其他月份,使得6-7月和
11-12月銷售的產品數量和金額均處於全年的較高水平。整體而言,每年的三、
四季度是公司的銷售旺季,公司該期間實現的收入通常佔全年收入的60%以上。
公司收入及利潤存在季節性波動的特徵,進而導致經營業績存在一定的季節性波
動風險。
(2)存貨發生跌價的風險
報告期各期末
,公司存貨帳面價值分別為
7,758.61
萬元、
12,793.44
萬元、
12,077.18萬元和13,190.97萬元,存貨佔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23.69%、34.88%
、
23.88%和23.72%。若未來市場發生巨大不利變化,導致公司出現大量客戶無法
履行訂單、產品價格大幅下滑等情況,公司存貨將可能大幅計提存貨跌價損失,
從而對公司的盈利水平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3)電商平臺費用大幅上漲的風險
公司通過天貓、京東、
蘇寧易購等電商平臺開展線上銷售,此類電商平臺對
賣家在平臺上銷售商品會收取一定的平臺服務費用。隨著公司線上銷售收入的不
斷增長,平臺相關平臺費用也隨之增加。報告期內,公司電商費用各期發生額分
別為1,396.45萬元、3,693.94萬元、5,878.37萬元和2,308.46萬元,電商費用佔
當期線上銷售收入的比例分別為7.89%、9.83%、9.79%和10.58%。若未來電商
平臺所收取的費用標準發生大幅上漲,將可能對公司經營業績造成一定不利影
響。
(4)所得稅優惠政策變化的風險
公司於2014年10月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2017年11月,公司通過高新
技術企業覆審並取得編號為GR201733003351號《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在
2017-2019年享受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公司高新技
術企業證書將於2020年11月12日到期,截止本上市保薦書籤署日,公司已通
過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專家評審階段,待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
導小組辦公室審核。若未來國家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發生改變,或者公司不能通過
高新技術企業覆審,在未來期間不能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則公司存在無法享
受國家的有關稅收優惠政策進而影響到經營業績的風險。
假設報告期內公司不享有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公司各期淨利潤受影響
金額分別為1,959.78萬元、1,984.24萬元、2,593.35萬元和455.68萬元,對應佔
當期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為10.18%、16.25%、9.31%和8.01%。
(5)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
本次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總股本及淨資產規模將大幅增長,而募集資金投
資項目建設和實施需要一定的時間周期,在公司總股本和淨資產規模增加的情況
下,若公司盈利水平短期內未能產生相應幅度增長,則公司的即期回報(每股收
益、淨資產收益率等財務指標)存在被攤薄的風險。特此提醒投資者關注本次發
行可能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
5
、產品質量和安全控制風險
產品質量和安全控制對廚房電器製造企業至關重要,公司產品與消費者日常
生活息息相關,一旦爆發重大的產品質量糾紛甚至引發安全事故或法律訴訟,將
對公司品牌形象、產品銷售等造成重大打擊。未來隨著公司經營規模的持續擴大,
如果公司不能持續有效地對產品質量進行嚴格把控,一旦出現產品質量方面的重
大糾紛或安全事故,可能使公司面臨法律風險,並對公司的經營業績和市場聲譽
造成不利影響。
6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相關風險
(1)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風險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智能集成灶產業園項目」、「研發中心及信息化建
設技改項目」和「集成灶生產線升級擴產項目」已經過公司充分的分析和論證,
項目具有良好的技術積累和市場基礎。但該可行性分析是基於當前市場環境、公
司現有業務狀況和未來發展戰略等因素作出的,若前述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本次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投資進度、建設過程和投資收益等將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如果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無法順利實施,將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2)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新增折舊攤銷影響公司業績的風險
公司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成後,將新增大量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研發
投入,年新增折舊攤銷等費用金額較大。如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按預期實現效
益,公司預計主營業務收入的增長可以消化本次募投項目新增的折舊攤銷等費用
支出。但如果行業或市場環境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募投項目無法實現預期收益,
則募投項目折舊攤銷等費用支出的增加可能導致公司利潤出現一定程度的下滑。
另外
,由於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成到實現預期收益需要一定時間,公司短期內存
在因折舊攤銷費用增加而導致利潤增速下降的風險。
7
、發行失敗風險
公司本次發行將受到證券市場整體情況、投資者對創業板註冊制的認可
程
度、公司經營業績情況等諸多內外部因素的影響。另外,投資者是否認購公司股
票主要基於對公司當前市場價值、未來發展前景等綜合因素的考慮和判斷。由於
不同投資者投資偏好不同、對廚電行業以及公司業務的理解不同,若公司的價值
及未來發展前景不能獲得投資者的認同,則可能存在本次發行認購不足,導致發
行中止甚至發行失敗的風險。
8
、整體變更設立股份公司時存在未彌補虧損的風險
公司以經立信會計師審計的
火星人有限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淨資產折股,
整體變更設立股份公司,
2016
年
11
月,公司就整體變更事項辦理完成工商變更
登記手續。
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
火星人有限經審計的淨資產為
8,344.15
萬元,
其中未分配利潤為
-
1,780.85
萬元,存在未分配利潤為負的情形。公司變更設立股
份公司以前形成累計虧損主要由於公司自
2010
年設立至
2013
年間處於創業起步
階段,前期投入較多,累計虧損較大所致。
公司整體變更設立股份公司的事項履行了必要的內部決策程序,並完成了工
商和稅務登記等程序,公司整體變更相關程序合法合規。
整體變更折合的實收股
本總額未高於公司淨資產額,整體變更符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公司整體變
更過程中不存在侵害債權人合法權益的情形,與債權人不存在糾紛。公司整體變
更距今已經超過36個月,整體變更後公司已形成較強的持續盈利能力。
提請投
資者關注公司整體變更設立股份公司時存在未彌補虧損的風險。
二、發行人本次發行情況
1、股票種類:人民幣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
3、發行股數:本次發行不超過4,050萬股,佔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為10.00%;
全部為發行新股,原股東不公開發售股份
4、每股發行價格:【】元(根據向網下投資者的詢價結果,由公司與主承
銷商協商確定發行價格)
5、發行市盈率:【】倍(按照本次發行價格除以本次發行後每股收益計算,
發行後每股收益按照本次發行前一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
低的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6、發行前每股淨資產:1.60元(按照本次發行前一會計年度末經審計的歸
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7、發行後每股淨資產:【】元(按照本次發行後淨資產除以本次發行後總
股本計算,其中本次發行後淨資產為本次發行前一會計年度末經審計的歸屬於母
公司所有者權益與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淨額之和)
8、發行市淨率:【】倍(按發行價格除以發行後每股淨資產值計算)
9、發行方式:採用網下向詢價對象詢價配售及網上資金申購定價發行相結
合的方式或證券監管部門認可的其他方式
10、發行對象:符合資格的詢價對象、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戶並開通創業板
市場交易帳戶的中國境內自然人、法人等投資者(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購買
者除外)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對象
11、承銷方式:餘額包銷
12、募集資金總額:【】萬元
13、募集資金淨額:【】萬元
14、發行費用:【】萬元
三、本次證券發行上市的保薦代表人、協辦人及項目組其他
成員情況
(一)本次證券發行的保薦代表人
中信建投證券指定周偉、趙小敏擔任本次
火星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
板上市項目的保薦代表人。
上述兩位保薦代表人的執業情況如下:
周偉先生:保薦代表人,碩士研究生,現任
中信建投證券投資銀行部總監,
曾主持或參與的項目有:
傑克股份IPO
、
金逸影視IPO
、
仙琚製藥IPO
、天宇藥
業
IPO
、
聖達生物IPO
、
通用股份IPO
、華旺股份
IPO
、
申昊科技I
PO
、
葛洲壩分離交易
可轉債、
葛洲壩配股、
外高橋非公開發行股票、
長海股份非公開發行股
票、
迪安診斷非公開發行股票、
至純科技重大資產重組、
巨星科技重大資產重組、
杭叉集團重大資產重組、華電集團
公司債、華電集團綠色
公司債、
外高橋公司債、
迪安診斷公司債、
廣匯汽車租賃資產證券化(
ABS
)、上海楊浦城投企業債等。
作為保薦代表人現在盡職推薦的項目有:浙江紹興瑞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首發並在主板上市。
趙小敏先生:保薦代表人,碩士研究生,現任
中信建投證券投資銀行部執行
總經理,曾主持或參與的項目有:
萬裡揚IPO
、寶鼎重工
IPO
、桐
昆股份
IPO
、
新澳股份IPO
、
水星家紡IPO
、春光橡塑
IPO
、
迪普科技I
PO
、
申昊科技I
PO
、
中恆電氣非公開、
杉杉股份非公開、
金信諾非公開、
新和成非公開、
龍元建設非
公開、
至純科技重大資產重組、
巨星科技重大資產重組、
杭叉集團重大資產重組
等。作為保薦代表人現在盡職推薦的項目有:杭州華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發並在主板上市(在會項目)
、螞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發並在科創板上
市(在會項目)。
(二)本次證券發行項目協辦人
本次證券發行項目的協辦人為馮曉松,其保薦業務執行情況如下:
馮曉松先生:準保薦代表人,現任
中信建投證券投資銀行部副總裁,曾參與
的項目包括
金逸影視IPO
、
西子停車IPO
(在會項目)、
燦星文化IPO
(在會項目)
等項目。
(三)本次證券發行項目組其他成員
本次證券發行項目組其他成員包括邵寅翀、邵憲寶、樓黎航、林煜東、李強、
葉仕、萬曉佳、胡錦浩。
邵寅翀先生:碩士研究生,現任
中信建投證券投資銀行部高級副總裁,曾主
持或參與的項目有:
螞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發並在科創板上市(在會項
目)、
至純科技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
配套資金、
巨星科技重大資產重組、杭
叉集團重大資產重組、
金信諾非公開發行、
中恆電氣非公開發行、
龍元建設非公
開發行、杭州商旅
公司債項目、
景格科技新三板掛牌、玉成精機新三板掛牌、天
湧影視新三板掛牌、捷瑪信息新三板掛牌等。
邵憲寶先生:保薦代表人,註冊會計師,碩士研究生,現任
中信建投證券投
資銀行部高級副總裁,曾主持或參與的項目有:
永和智控IPO
、
顧家家居IPO
、
康隆達IPO
、
祥和實業IPO
、東音股份
可轉債、
模塑科技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巨
星科技重大資產重組、
杭叉集團重大資產重組等。
樓黎航先生:保薦代表人,註冊會計師,
碩士研究生,現任
中信建投證券投
資銀行部副總裁,曾主持或參與的項目有:
威派格IPO
、
沃爾德IPO
、
巨星科技重大資產重組、
杭叉集團重大資產重組等。
林煜東先生:準保薦代表人,碩士研究生,現任
中信建投證券投資銀行部副
總裁,曾主持或參與的項目有:
顧家家居IPO
、
中恆電氣非公開發行股票、金信
諾非公開發行股票、杭商旅
公司債、
新和成可交換債、
新和成非公開發行股票等。
萬曉佳先生:碩士研究生,現任
中信建投證券投資銀行部高級經理,曾主持
或參與的項目有:
申昊科技IPO、賀祥機電新三板掛牌、銀江孵化新三板掛牌、
中泰集團
公司債等。
李強先生:碩士研究生,現任
中信建投證券投資銀行部高級經理,曾參與的
項目有:
金信諾非公開發行股票、
龍元建設非公開發行股票、杭商旅
公司債等。
葉仕先生:碩士研究生,現任
中信建投證券投資銀行部經理,曾參與的項目
有:
巨星科技重大資產重組、
杭叉集團重大資產重組
、
申昊科技I
PO
等。
胡錦浩先生:碩士研究生,現任
中信建投證券投資銀行部經理,曾參與的項
目有:
申昊科技IPO、螞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發並在科創板上市(在會項
目)等。
四、關於保薦機構是否存在可能影響公正履行保薦職責情形
的說明
保薦機構針對可能影響公正履行保薦職責情形進行了核查,核查結論如下
:
(一)截至本上市保薦書出具日,不存在保薦機構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
人、重要關聯方持有或者通過參與本次發行戰略配售持有發行人或其控股股東、
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股份的情況;
保薦機構是否安排子公司參與本次發行戰略配售將按照深交所的相關規定
執行。保薦機構及其相關子公司後續將按要求進一步明確參與本次發行戰略配售
的具體方案,並按規定向深交所提交相關文件。
(二)不存在發行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持有保薦機構
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股份的情況;
(三)不存在保薦機構的保薦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
、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持有發行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重要關聯方股份,以及在發行人或其控
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重要關聯方任職的情況;
(四)不存在保薦機構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與發行人控股
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相互提供擔保或者融資等情況;
(五)保薦機構與發行人之間不存在其他關聯關係。
基於上述事實,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不存在對其公正履行保薦職責可能
產生影響的事項。
五、保薦機構對本次證券發行的內部審核程序和內核意見
(一)保薦機構內部審核程序
本保薦機構在向中國證監會推薦本項目前,通過項目立項審批、投行委質控
部審核及內核部門審核等內部核查程序對項目進行質量管理和風險控制,履行了
審慎核查職責。
1
、項目的立項審批
本保薦機構按照《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類業務立項規則》的
規定,對本項目執行立項的審批程序。
本項目的立項於
2018
年
10
月
15
日得到本保薦機構保薦及併購重組立項委員
會審批同意。
2
、投行委質控部的審核
本保薦機構在投資銀行業務委員會(簡稱「投行委」)下設立質控部,對投
資銀行類業務風險實施過程管理和控制,及時發現、制止和糾正項目執行過程中
的問題,實現項目風險管控與業務部門的項目盡職調查工作同步完成的目標。
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於
2019
年
10
月
10
日向投行委質控部提出底稿驗收申
請;
2019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7
日,投行委質控部對本項目進行了現
場核查,並於
2019
年
10
月
29
日對本項目出具項目質量控制報告。
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於
2020
年
6
月
8
日向質控部提出第二次底稿驗收申請;
2020
年
5
月
24
日至
2020
年
5
月
25
日,質控部對本項目進行了第二次現場核查,
並於
2020
年
6
月
9
日對本項目出具第二次項目質量控制報告。
投行委質控部針對各類投資銀行類業務建立有問核制度,明確問核人員、目
的、內容和程序等要求。問核情況形成的書面或者電子文件記錄,在提交內核申
請時與內核申請文件一併提交。
3
、內核部門的審核
本保薦機構投資銀行類業務的內核部門包括內核委員會與內核部,其中內核
委員會為非常設內核機構,內核部為常設內核機構。內核部負責內核委員會的日
常運營及事務性管
理工作。
內核部在收到本項目的內核申請後,於
2019
年
11
月
1
日發出本項目內核會
議通知,內核委員會於
2019
年
11
月
8
日召開內核會議對本項目進行了審議和表
決。參加本次內核會議的內核委員共
7
人。內核委員在聽取項目負責人和保薦代
表人回復相關問題後,以記名投票的方式對本項目進行了表決。根據表決結果,
內核會議審議通過本項目並同意向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推薦。
內核部在收到本項目的第二次內核申請後,於
2020
年
6
月
11
日發出本項目
第二次內核會議通知,內核委員會於
2020
年
6
月
13
日召開第二次內核會議對本
項目進行了
審議和表決。參加本次內核會議的內核委員共
7
人。內核委員在聽取
項目負責人和保薦代表人回復相關問題後,以記名投票的方式對本項目進行了表
決。根據表決結果,內核會議審議通過本項目並同意向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
推薦。
項目組按照內核意見的要求對本次發行申請文件進行了修改、補充和完善,
並經全體內核委員審核無異議後,本保薦機構為本項目出具了發行保薦書。
(二)保薦機構關於本項目的內核意見
保薦機構內核委員會對本次發行進行審議後認為,本次發行申請符合《證券
法》及中國證監會相關法規、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等規定的發行條件,同意
作為保薦機構向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推薦。
六、保薦機構按照有關規定應當承諾的事項
保薦機構已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相關規定,對發行人及其控
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進行了盡職調查、審慎核查,充分了解發行人經營狀況及其
面臨的風險和問題,履行了相應的內部審核程序。通過盡職調查和對申請文件的
審慎核查,
中信建投證券作出以下承諾:
(一)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符合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有關證券發行上市
的相關規定;
(二)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不存在虛假記載、誤
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三)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中表達意
見的依據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
理由確信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與證券服務機構發表的意見
不存在實質性差異;
(五)保證所指定的保薦代表人及本保薦機構的相關人員已勤勉盡責,對發
行人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了盡職調查、審慎核查;
(六)保證保薦書、與履行保薦職責有關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
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七)保證對發行人提供的專業服務和出具的專業意見符合法律、行政法規、
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行業規範;
(八)自願接受中國證監會依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採取的
監管措施;
(九)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七、本次發行符合相關
法律規定
(一)保薦機構關於發行人是否已就本次證券發行上市履行了
《公司法》《證券法》和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決策程
序的說明
1
、董事會、股東大會的決策程序
2018
年
3
月
10
日,
火星人第一屆董事會
2018
年第二次臨時會議決議,審
議並通過了《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方案的議案》等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
票並上市的相關議案;
2018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開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臨時股
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方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
2019
年
3
月
4
日,
火星人第一屆董事會
2019
年第一次臨時會議決議並通過
了《關於延長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方案有效期並調整方案的議案》等相
關議案;
2019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開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通過了《關於延長公司申請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方案有效期並調整方案的議案》
等相關議案。
2019
年
8
月
28
日,
火星人第一屆董事會
2019
年第三次臨時會議決議並通
過了《關於調整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
議案》等相關議案;
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開公司
2019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
於調整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等相關決議。
2019
年
10
月
12
日,
火星人第二屆董事會
2019
年第一次臨時會議決議並通
過了《關於調整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方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
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開公司
2019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
調整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方案的議案》等相關決議。
2020
年
6
月
15
日,
火星人第二屆董事會
2020
年第二次臨時會議決議並通
過了《關於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申請材料的議案》等
相關議案。
2
020
年
1
0
月
1
0
日,
火星人第二屆董事會
2
020
年第五次臨時會議決議並通
過了《關於延長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方案有效期的議案》《關於延長
<
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與本次股票發行並上市相關的具體事項的議
案
>
有效期的議案》等議案
。
根據上述相關決議,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方案的主要內容如下:
(
1
)發行股票種類及每股面值:人民幣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
1
元。
(
2
)發行股數、佔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本次發行僅限於新股發行,不進
行老股發售,發行股數不超過
4,050
萬股,佔發行後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
10%
。
(
3
)發行對象及上市地點:符合資格的詢價對象、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戶
並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帳戶的中國境內自然人、法人等投資者(國家法律、
行政
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對象。公司將在本次股票發行後,
申請公司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
(
4
)發行方式:採用網下向詢價對象詢價配售及網上資金申購定價發行相
結合的方式或證券監管部門認可的其他方式。
(
5
)定價方式:通過公司和主承銷商根據詢價結果確定。
(
6
)決議有效期:
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發行人
2020
年第
二
次臨時股東大
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
2
、核查結論
經保薦機構核查,發行人第一屆董事會
2018
年第二次臨時會議、第一屆董
事會
2019
年第一次臨時會議、第一屆董事會
2019
年第三次臨時會議、第二屆董
事會
2019
年第一次臨時會議、第二屆董事會
2020
年第二次臨時會議
、
第二屆董
事會
2020
年第
五
次臨時會議
、
2018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2019
年第一次臨時
股東大會、
2019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
、
2019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
和
2
020
年第
二
次臨時股東大會
的召集、召開方式、與會人員資格、表決方式及決議內容,
符合《證券法》《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規
定。發行人第一屆董事會
2018
年第二次臨時會議、第一屆董事會
2019
年第
一次
臨時會議、第一屆董事會
2019
年第三次臨時會議、第二屆董事會
2019
年第一次
臨時會議、第二屆董事會
2020
年第二次臨時會議、
第二屆董事會
2020
年第
五
次
臨時會議
、
2018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2019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2019
年
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
、
2019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
和
2
020
年第
二
次臨時股東大
會
已依法定程序做出批准公司本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的決議。
經保薦機構核查,發行人第一屆董事會
2018
年第二次臨時會議、第一屆董
事會
2019
年第一次臨時會議、第二屆董事會
2019
年第一次臨時會議、
第二屆董
事會
2020
年第五次臨時會議
、
2018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2019
年第一次臨時
股東大會
、
2019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
和
2
020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授權董事
會辦理有關發行上市事宜的授權程序合法、內容明確具體,合法有效。
經核查,
火星人已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證
券法》《
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
》和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
所規定的決策程序。
(二)保薦機構關於本次證券上市是否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
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條件的說明
1
、發行人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創業板發行條件
(
1
)本次證券發行符合《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中信建投證券對發行人本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是否符合《證
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進行了逐項核查,核查結果如下:
1
)發行人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2
)發行人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3
)發行人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4
)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貪汙、賄賂、侵佔財
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5
)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
2
)本次發行符合《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規
定的發行條件
中信建投證券對發行人本次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是否符合《創
業板首發管理辦法》規定的發行條件進行了逐項核查,核查結果如下:
1)發行人的設立及持續經營時間
本保薦機構調閱了發行人的工商檔案、相關審計報告、納稅資料並經合理查
驗,確認發行人為成立於
201
0
年
4
月
8
日的有限公司,並於
2016
年
11
月
9
日
按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經審計的帳面淨資產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發
行人自
2010
年
4
月
8
日有限公司成立以來持續經營併合法存續。發行人系依法
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創業板首發管理辦法》第十條
的規定。
2)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情況
經核查,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範,財務報表的編制和披露符合企業會計準
則和相關信息披露規則的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
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由天健會計師出具了「
天健審〔2020
〕
9738
號
」
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發行人符合《創業板首發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
3)發行人內部控制情況
根據天健會計師出具的「
天健審〔2020
〕
9739
號」《內部控制鑑證報告》,
火星人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相關規定於
2
020
年
6
月
30
日在
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與財務報表相關的有效的內部控制
。
經核查,發行人遵循內部控制的基本原則,並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建立了較
為健全且被有效執行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能夠合理保證公司運行效率、合法合
規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要求。
發行人符合《創業板首發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
4)發行人業務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場獨立持續經營的能力
經查閱發行人主要生產經營設備等主要財產的權屬憑證、相關合同等資料並
實地考察,公司具備與生產經營相關且獨立於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
方的設備以及商標、專利等資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公司具有開展業務所需的資
質、設備、設施,公司全部資產均由公司獨立擁有和使用,公司不存在資產被實
際控制人佔用的情形。
公司持有現行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核准可以經營營業執照上所
載明的經營範圍內的業務。公司設立了各職能部門,業務獨立於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公司擁有經營所需的獨立、完整的產、供、銷系統,
能夠獨立開展業務。
經核查《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等資料中有關董事、監事、高
級管理人員任免的內容,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嚴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和規定選舉產生,不存在違規兼職情況。公司董事、監
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均通過合法程序產生,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幹預公司
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已經做出的人事任免決定的情況。
經與高級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訪談,查閱發行人財務會計制度、銀行開戶資
料、納稅資料,發行人設立了獨立的財務部門,配備了專職財務人員,發行人實
行獨立核算,獨立進行財務決策,建立了規範的財務管理制度及各項內部控制制
度。發行人設立了獨立銀行帳戶,不存在與股東單位及其他任何單位或人士共用
銀行帳戶的情形。公司作為獨立納稅人,依法獨立進行納稅申報和履行繳納義務,
不存在與股東單位混合納稅的情況。
經核查發行人的三會記錄,發行人根據相關法律,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法人治
理結構,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嚴格按照《公司章程》規範運作,股東大會
為權力機構,董事會為常設的決策與管理機構,監事會為監督機構,總經理負責
日常事務,並在公司內部建立了相應的職能部門,制定了較為完備的內部管理制
度,具有獨立的生產經營和辦公機構,獨立行使經營管理職權,不存在受各股東、
實際控制人幹預公司機構設置的情形。
經查閱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業的工商檔案、了解主營業
務運行情況,並根據公司實際控制人出具的相關承諾,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
人控制的其他企業與公司不存在同業競爭的情形。
發行人資產完整,業務及人員、財務、機構獨立,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對發行人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同業競爭,不存在嚴
重影響獨立性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
經核查發行人《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等資料中有關董事、監
事、高級管理人員任免的內容,通過相關人員出具的承諾函,了解所持發行人股
份的質押、凍結和其它限制權利的情況,並與發行人管理層進行多次訪談。發行
人主營業務、控制權和管理團隊穩定,最近2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
員均沒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所
持發行人的股份權屬清晰,最近2年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不存在導致控制
權可能變更的重大權屬糾紛。
經核查發行人商標、專利等無形資產以及主要生產經營設備等主要財產的權
屬憑證、相關合同等資料,調查了商標權、專利權的權利期限情況。發行人不存
在主要資產、核心技術、商標等的重大權屬糾紛,重大償債風險,重大擔保、訴
訟、仲裁等或有事項,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要發生重大變化等對持續經營有重大
不利影響的事項。
綜上,發行人業務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場獨立持續經營的能力。發行人符
合《創業板首發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
5)發行人生產經營的合法合規性
公司專業從事新型廚房電器產品的研發、設計、生產與銷售業務,主要產品
包括集成灶、集成水槽、集成洗碗機等系列產品。發行人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法律、
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
經核查發行人控股股東
的工商檔案、實際控制人提供的個人簡歷、出具的相
關承諾及公開信息查詢,最近
3
年內,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
貪汙、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
不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
全、生產安全、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
經核查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提供的個人簡歷及其分別出具的相
關承諾、公開資料檢索,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最近
3
年內
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
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等情形。
綜上所述,發行人符合《創業板首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
2
、發行後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
3,000
萬元
經核查,發行人本次發行前股本總額為
36,450
萬元,本次擬發行股份不超
過
4,050
萬元,發行後股本總額不超過
40,500
萬元,不低於
3,000
萬元。
3
、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
25%
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
幣
4
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
10%
以上
本次發行公開發行新股
4,050
萬股,不進行老股轉讓,本次公開發行的股份
佔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為
10%
以上。
4
、市值及財務指標符合本規則規定的標準
發行人最近兩年淨利潤分別為
9,234.78
萬元和
22,114.11
萬元(以扣除非經
常性損益前後的孰低者為準),均為正;且累計淨利潤為
31,348.89
萬元,不低於
5,000
萬元,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
「最
近兩年淨利潤均為正,且累計淨利潤不低於
5,000
萬元」。
5
、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經核查,發行人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上市條件。
八、持續督導
期間的工作安排
發行人股票上市後,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將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
管理辦法》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等的相關規定,盡責完
成持續督導工作。持續督導期為發行上市當年以及其後三年。
事項
安排
(一)持續督導事項
在本次發行結束當年的剩餘時間及以後
3
個完整會
計年度內對發行人進行持續督導。
1
、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完善防止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關聯
方違規佔用發行人資源的制度
強化發行人嚴格執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意識,
協助發行人制訂、執行有關制度;與發行人建立經
常性信息溝通機制,確保保薦機構對發行人關聯交
易事項的知情權,持續關注發行人相關制度的執行
情況及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情況。
2、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完善防止
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利用
職務之便損害發行人利益的內控制
度
協助和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
制度;與發行人建立經常性信息溝通機制,持續關
注發行人相關制度的執行情況及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的情況。
3
、督導發行人有效執行並完善保障
關聯交易公允性和合規性的制度,
並對關聯交易發表意見
督導發行人儘可能避免和減少關聯交易,若關聯交
易為發行人日常經營所必須或者無法避免,督導發
行人按照《公司章程》等規定執行,對重大的關聯
交易本保薦機構將按照公平、獨立的原則發表意見。
4、督導發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義
務,審閱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國證
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與發行人建立經常性信息溝通機制,督促發行人負
責信息披露的人員學習有關信息披露的規定,適時
審閱發行人信息披露文件。
5、持續關注發行人募集資金的專戶
存儲、投資項目的實施等承諾事項
建立與發行人信息溝通渠道、根據募集資金專用帳
戶的管理協議落實監管措施、定期對項目進展情況
進行跟蹤和督促。
6、持續關注發行人為他人提供擔保
等事項,並發表意見
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有關文件的要求規範發行人擔
保行為的決策程序,要求發行人對所有擔保行為與
保薦機構進行事前溝通。
(二)保薦協議對保薦人的權利、
履行持續督導職責的其他主要約定
通過日常溝通、定期回訪、現場檢查、盡職調查等
方式開展持續督導工作;有充分理由確信發行人或
相關當事人可能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以及其他不當行
為的,應督促發行人或相關當事人做出說明並限期
糾正,情節嚴重的,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深交所報
告;可要求發行人或相關當事人按照法律、行政法
規、規章、深交所規則以及協議約定方式,及時通
報信息;可列席發行人或相關當事人股東大會、董
事會、監事會等有關會議;按照中國證監會、深交
所信息披露規定,對發行人違法違規的事項發表公
開聲明。
(三)發行人和其他中介機構配合
保薦人履行保薦職責的相關約定
發行人協調相關當事人配合保薦機構的保薦工作,
並督促其聘請的其他證券服務機構協助保薦機構做
好保薦工作。
(四)其他安排
無
九、保薦機構關於本項目的推薦結論
本次發行申請符合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保
薦機構已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相關規定,對發行人及其控股股
東、實際控制人進行了盡職調查、審慎核查,充分了解發行人經營狀況及其面臨
的風險和問題,履行了相應的內部審核程序並具備相應的保薦工作底稿支持。
保薦機構認為:本次發行人申請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
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規定;
中信建投證券同意作為發行人
本次發行上市的保薦機構,並承擔相關保薦責任。
請予批准。
(本
頁無正文,為《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火星人廚具股份有限公司
首
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之上市保薦書》之籤字蓋章頁)
項目協辦人籤名:
馮曉松
保薦代表人籤名:
周
偉
趙小敏
內核負責人籤名:
林
煊
保薦業務負責人籤名:
劉乃生
保薦機構法定代表人籤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