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自己養殖場內飼養的41隻鸚鵡通過網絡出售給他人,購買者再繼續轉賣。經有關部門鑑定,其中涉及的41隻綠頰錐尾鸚鵡(又稱鳳梨小太陽鸚鵡)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每隻價值1萬元……飼養者胥家忠一審因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購買42隻鸚鵡後進行轉賣的李延增犯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另一人畢建光因將一隻和尚鸚鵡(又稱灰胸鸚哥)出售給李延增,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北京青年報記者從鸚鵡飼養者胥家忠家屬和代理律師處獲悉,目前該案已被提起上訴,二審開庭日期尚未公布。
事發丨出售41隻鸚鵡 養殖場老闆「獲利」1萬餘元
祖上喜歡飼養,已經去世的老父親遺留下一些鸚鵡,天津市津南區的胥家忠接手後開始飼養和繁殖。2018年12月,他的養殖場獲得了有關部門出具的「人工繁育」許可,養殖場共飼養並繁育2000多隻鸚鵡。每天的飼養需要大量的飼料,有一部分鳥甚至已經被餓死。無奈之下,他開始在網絡上發布售賣信息。
2019年2月18日,有一個名叫李延增的買家看到了胥家忠的信息,經過聯繫之後,兩人商量好了價格,李延增花費7000元購買了20隻綠頰錐尾鸚鵡。4月4日,李延增再次聯繫到胥家忠,花費4300元購買了20隻綠頰錐尾鸚鵡和1隻藍化綠頰鸚鵡。
賣出這41隻鸚鵡,胥家忠獲得了1萬餘元的收入。
另外一個和本案有關的人是畢建光,他和李延增也是通過網絡聯繫到一起,於是將自己不願繼續飼養的一隻藍色和尚鸚鵡出售給李延增,售價800元。畢建光事後稱,這隻和尚鸚鵡是之前從河北保定一家花鳥市場內以1200元的價格購買的。
而後,李延增對自己購買的共42隻鸚鵡進行了轉賣,其中4隻鸚鵡被賣出。
一審丨涉案鸚鵡均為人工養殖 法院對三人從輕處罰
2019年5月,養殖場老闆胥家忠和購買人李延增,以及將自己家不願再繼續飼養的鸚鵡進行轉賣的畢建光,分別被警方抓獲。
根據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所載,2019年6月26日,警方委託張家口鼎盛林業司法鑑定中心進行鑑定後認為,綠頰錐尾鸚鵡每隻價值1萬元,和尚鸚鵡每隻價值1萬元,兩種鸚鵡均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同時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2019年10月9日,該鑑定中心根據保定徐水區警方提供的涉案鸚鵡照片,經過對比,認為該案中涉及的所謂藍化綠頰鸚鵡、藍化小太陽鸚鵡、鳳梨小太陽鸚鵡等的外觀特徵與鑑定意見書中的綠頰錐尾鸚鵡無明顯差異,均屬於綠頰錐尾鸚鵡。
法院認為,李延增違反國家有關野生動物保護法規,購買國家二級保護動物42隻,後銷售4隻,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侵犯了國家對野生動物資源的管理制度,已構成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胥家忠違反國家有關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銷售國家二級保護動物41隻,畢建光銷售1隻,均已構成非法銷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關於三被告人提出的不知道收購或者銷售的鸚鵡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的辯解,未獲法院認可。由於涉案鸚鵡均屬於人工養殖得來,故法院酌情對三人予以從輕處罰。
2019年11月20日,徐水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飼養者胥家忠因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購買後轉賣鸚鵡的李延增犯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另一名被告人畢建光因將一隻和尚鸚鵡(又稱灰胸鸚哥)出售給李延增,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上訴丨律師:鑑定不科學 人工養殖未破壞野生動物資源
胥家忠的辯護人北京乾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鄭曉靜認為,一審法院模糊認定「胥家忠違反國家有關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卻未列明胥家忠違反哪條哪款,更未查明出售人工繁育野生動物有無社會危害性,就認定胥家忠「銷售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銷售41隻,情節特別嚴重」,構成非法銷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鄭曉靜律師認為,涉案鸚鵡為人工繁育變異種,張家口鼎盛林業司法鑑定中心的鑑定說明不具專業性。天津市人工繁育行政許可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書、胥家忠和妻子萬忠花的證言涉案鸚鵡為祖傳,共同證明涉案鸚鵡皆為人工繁育,非野外野生,未侵犯國家對野外野生動物的所有權,未破壞野外野生動物資源。
原審查明的「2019年2月18日以7000元的價格將20隻鳳梨小太陽鸚鵡出售給李延增,同年4月4日,胥家忠以4300元的價格將20隻鳳梨小太陽鸚鵡(200元一隻)和1隻藍化綠頰鸚鵡(300元一隻)出售給李延增」,證明涉案鸚鵡為人工繁育價格,並非鑑定意見認為的野外物種每隻價值1萬元,兩者之間價格相差50倍至28倍。鑑定方法採用「抽檢法」及「照片比對法」,未全部鑑定,未採用DNA技術鑑定,不具有科學性。
鄭律師還認為,《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應當以人工繁育種群為主,有利於野外種群養護,符合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尊重社會公德,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國家鼓勵人工繁育野生動物,既滿足人民群眾對野生動物產品的需求,又促進經濟發展,如虎骨酒、鹿鞭、鹿茸、貂皮大衣,皆源於人工繁育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
目前,該案已被提起上訴,二審開庭時間尚未公布。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董振傑
攝影/北京青年報記者 董振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