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縫章,顧名思義,就是在兩紙連接或訂合處的印。法律並沒有強制要求合同必須加蓋騎縫章,也就是說不蓋騎縫章合同也是有效的,但蓋騎縫章的作用是防範風險。因為加蓋了騎縫章,合同整體展開可以將騎縫章還原成原章,因此可以防止對方更換合同內容、防止對方否認合同內容,並避免因更換合同內容或否認合同內容而造成的不必要的麻煩、爭議和損失。
北京某大型國企決定與一家合作多次的產權評估機構終止業務關係。在最後一單評估業務中,評估機構送來的合同中收費報價是400 多萬,國企領導覺得過高,經協商,評估機構領導同意降到100 多萬。國企方面的工作人員將合同中有關收費的單頁撤下來,換上寫了新價格的單頁。但新單頁上沒有蓋騎縫章,撤下來的單頁又沒撕毀,被評估機構的人拿回去,說這頁你們反正留著也沒用。結果,評估機構將撤下頁又重新裝訂入合同中起訴至法院,要求國企支付400 多萬評估費。因為國企提供的合同中新加入的單頁與其他單頁紙張不同,沒有騎縫章;而評估機構提供的合同紙張相同且有騎縫章,評估機構成功勝訴,國企被迫白白多支付了 300多萬。
通過以上一個小案例我們可以看出,一個騎縫章雖小,但在合同風險的防範上有些時候卻可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騎縫章是蓋在兩紙之間的印;用於蓋騎縫印的印章,可以是公章,也可以是專門的騎縫章。
如需加蓋騎縫章的合同、文件是兩頁的,公章或騎縫章要均勻蓋壓在兩頁可摺疊紙的中縫上,一半留作存根,另一半持作憑證,驗證時,兩半相對,公章應完整、合一。
如需加蓋的合同、文件內容是多頁的,騎縫章應蓋在合同的正側面並且騎住所有縫,即蓋完騎縫章後合同的每一頁應該均有紅印,第一頁和最後一頁最好同時有字,而不僅僅是個紅圈(僅是紅圈容易作假),不應存在漏頁的情況,不論是中間漏還是前後漏。合同展開應該能夠將騎縫章還原成原章,只有這樣才是比較規範的騎縫章,才能發揮騎縫章的作用。
如文件是採用粘貼的方式裝訂,則無須加蓋騎縫章。
企業在經營當中大部分遇到的是民事風險,在經營過程中一定要有防範意識。防範風險要從細節入手,切不可抱有僥倖心理,切莫因為對方是熟人、長期的合作夥伴,或者是正規公司而放鬆防範意識。騎縫章的使用在商務活動中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在合同的籤訂過程中,請大家一定注意且正確的使用。
來源:訴訟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