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記者 徐遠官) 2020年8月24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公布2019年度電動晾衣機(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
本次共對15家企業生產的20款電動晾衣機(架)產品質量開展了監督抽查,涉及廣東省廣州、佛山、中山等3個地市。經檢驗,發現3款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主要有「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等。
(一)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本次抽查判定1款產品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項目不合格。該項目主要考核產品對觸電危險是否有足夠的防護能力,對帶電部件以及僅由基本絕緣與帶電部件隔開的部件是否有足夠的防止意外接觸的保護。該項目不合格,在正常使用中使用者可能觸及帶電部件而造成觸電事故。
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二)輸入功率和電流:本次抽查判定1款產品輸入功率和電流項目不合格。該項目要求產品的實測輸入功率與其標稱額定值的偏差不應超出標準規定的範圍。該項目如果正偏差過大,存在造成供電線路過載,從而出現消防安全隱患。
輸入功率和電流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三)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本次抽查判定1款產品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項目不合格。該項目要求電源軟線的規格、橫截面積等應與其重量、額定電流相匹配。與標準要求不符合的產品,可能因防護能力不足導致電源軟線漏電或損壞,從而引起觸電危險。
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四)接地措施:本次抽查判定3款產品接地措施項目不合格。該項目主要考核產品的接地措施是否永久可靠,是否合理設置了電源線導線的長度及各個接線端子的位置。該項目不合格,產品可能會喪失接地保護能力,導致觸電風險增高。
接地措施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對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生產者以及銷售者,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責成相關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監督抽查的相關規定做好後處理工作。一是責令生產者停止生產、銷售同一監督總體產品,對庫存產品進行全面清理,對已售出產品予以限期改正並主動公布相關信息;二是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同型號產品;三是整改後擬重新上市銷售的產品,需更換產品包裝或者作出產品合格承諾標示;四是市場監管部門對承諾整改合格的產品實施定期跟蹤抽查;五是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者、銷售者記入質量監管信用檔案,實施信用分類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