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制新冠病毒傳播,11月13日開始,在韓國一些公共場合如果不戴口罩,將被處以罰款。
韓聯社4日援引韓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消息報導,乘坐公共運輸工具、參加集會或在醫療看護機構的人如果不戴口罩,將面臨最高10萬韓元(約合582元人民幣)罰款。如果口罩只遮住嘴而沒有遮住鼻子,或者以頭巾或其他不能防止病毒傳播的物品遮蓋口鼻,同樣將面臨罰款。
不過,強制戴口罩的規定不適用於小於14歲的人或因健康原因不能戴口罩的人。
截至4日零時,韓國過去24小時新增新冠病例64例,累計病例達到24091例。
來源:新華社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趙小滿
【來源:廣州日報】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