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臨沂公安嚴厲打擊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深入田間地頭,多輪次、地毯式踏查,全面覆蓋,不留死角,讓罪惡之花無處綻放。
4月17日,羅莊分局雙月湖派出所抓獲一名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違法人員伍某某。伍某某在羅莊區盛莊街道皓明園小區24號樓東側空地內,非法種植罌粟95株被公安機關查獲。
5月5日,河東分局八湖派出所民警在巡邏時發現一處大棚外種植600餘株罌粟,當場剷除,並將種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王某傳喚至所接受調查。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
當天河東分局太平派出所民警在巡邏中過程中發現鬱某在自家門的菜園內種植罌粟80株。目前,違法行為人鬱某已被行政拘留。
4月17日至21日,龍家圈街道楊某和、田某芹、劉某美、張某強、武某桂因種植罌粟,先後被沂水縣公安局龍家圈派出所行政拘留。陳某合、劉某業因種植罌粟,被罰款伍佰元。
4月30日,平邑縣公安局豐陽派出所接民警在轄區朱家村進行走訪時,發現一住戶家中的花盆內種植著一片開花的罌粟,民警立即展開調查,並剷除這些罪惡之花。經現場清點,共有罌粟原植物21棵,經走訪調查,該罌粟系該住戶高某所種植,遂將高某傳喚至派出所詢問調查。
經查,違法嫌疑人高某,女,現年56歲,平邑縣豐陽鎮朱家村人。平時喜歡養花,聽說「大煙花」十分豔麗,為了賞花竟找來罌粟種子種植在花盆內,不料卻觸犯了法律。
目前,違法嫌疑人高某因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被行政拘留。
5月11日,平邑縣公安局鄭城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巡邏中發現,鄭城鎮寧安莊村一菜園內種有大量毒品原植物罌粟。民警經現場清點,共有罌粟991株。經走訪周邊農戶,該罌粟系該村村民陳某所種植,遂將陳某傳喚至派出所詢問調查。
經查,犯罪嫌疑人陳某,女,現年65歲,鄭城鎮寧安莊村人。因陳某餵養的雞經常得病死亡,聽別人說給雞吃罌粟苗就不容易得病,因此在自家菜園內種植了罌粟來餵雞,沒想到卻觸犯了法律。
目前,犯罪嫌疑人陳某因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4月29日,莒南縣公安局坊前派出所在開展禁種鏟毒行動中,在轄區村民張某花(女,52歲)自家菜園內查獲其非法種植的罌粟411株,當日張某花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4月29日,莒南縣公安局洙邊、相溝派出所也分別查處葛某娟、王某芳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兩名違法人員亦皆被莒南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非法種植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
有前款第一項行為,在成熟前自行剷除的,不予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
(三)抗拒剷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大眾報業·齊魯壹點記者 張國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