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未單位聚餐,男子一高興一斤白酒下了肚,而讓他沒想到的是,第二天中午他開車上路仍被查處是酒駕。1月1日中午,十堰公安交管局四大隊民警在西城路葉家灣路段查獲了這名酒駕男子。
1月1日中午,四大隊民警在張灣區西城路葉家灣路段開展酒駕查處專項行動。13時23分許,一輛車號牌為鄂C892XX的小型普通客車在經過檢查點時,民警對司機李某進行例行檢查,發現李某有酒後駕車嫌疑,遂讓李某下車接受檢查。
經過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52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我中午沒喝酒,怎麼可能是酒駕呢?」面對結果,李某一臉愕然。李某稱,當天早上,他沒有喝酒,中午在西溝口吃了一碗麵,然後駕車走到這裡就被交警攔下了。
「那你是不是昨天晚上喝了酒啊?」民警問道。
「是的,昨天晚上是喝了不少酒。」47歲的李某告訴民警,前一天晚上是2020年的最後一天,單位同事在一起小聚,他一高興,就多喝了幾杯白酒,大約有1斤。喝完酒就回家睡覺去了,沒想到第二天中午還能測出是酒駕。李某將面臨一次記12分、罰款2000元處罰。(十堰晚報秦楚網全媒體文、圖/記者 楊建波 特約記者 陳 霞 通訊員 李 莎 編輯:木子)
【來源:秦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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