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季雨)網傳為了逃避酒駕查處,可以當著交警的面喝酒,這樣交警就無法認定你什麼時候喝的酒。你沒看錯,這種「神操作」在南京江寧真實地發生了。不過,「防酒駕查處」秘籍並不靠譜,目前男子因為涉嫌醉酒後駕駛,被傳喚至江寧交警大隊湖熟中隊接受調查。
2019年12月16日,江寧交警在瑞澤路開展酒駕違法行為查處工作,執勤人員發現一輛白色轎車慢悠悠地向路邊停靠,於是上前準備檢查。該車司機立即下車並開始在路邊晃悠,執勤人員上前詢問並要求其進行呼氣檢測時,他表示自己沒開車,是在路邊散步。
執勤人員見當事人不肯配合,便呼叫了周邊警力增援。該司機見執勤人員不僅沒有離開反而變多了,立即走進路邊一家餐館並拿起了餐館內的一瓶白酒。執勤人員見狀立即進行阻攔,並告知其現在不可以喝酒,應當配合執勤人員接受酒精含量檢測。該司機不聽勸阻,反而打開酒瓶蓋喝了起來。而後告知執勤人員,「我剛剛喝酒了,但是我沒開車。」
執勤人員再次要求該司機進行酒精含量檢測,經呼氣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63mg/100ml。由於其對此結果有異議,執勤人員又將其帶至醫院抽血備檢,經血液檢測,其血液內酒精含量為152.2mg/100ml。
最終,該司機因為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被傳喚至江寧交警大隊湖熟中隊接受調查,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江寧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網傳「防酒駕查處」秘籍不靠譜。酒後駕駛嚴重威脅自身及他人的出行安全,即使耳聞了一些所謂的「神操作」還是應當以安全為重,杜絕酒後駕駛,確保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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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防酒駕查處」秘籍問答
「秘籍」一:「遇到交警查酒駕,馬上當面打開喝下去,就無法認定什麼時候喝的酒了。」那麼,當著交警面喝酒,就無法認定當事人是否酒駕了?
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準的,應當認定為醉酒。
「秘籍」二:在交警檢測前拼命喝水,能降低檢測值。
答:進入體內的酒精,代謝需要較長的一段時間,短時間內喝水、喝飲料根本起不到稀釋血液酒精含量的作用。
「秘籍」三:少量飲酒,不構成酒駕。
答:交警部門在檢查駕駛人是否酒駕時,不是檢查喝的什麼酒,喝完酒多久開的車。交警部門判定酒駕的標準和依據是在檢查時,當事人體內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多少,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20毫克、小於80毫克構成酒後駕駛,大於等於80毫克,則構成醉酒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