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是能引導行人安全過馬路的交通標線,然而由於個別駕駛員不禮讓斑馬線 ,導致長久以來被冠之的「生命線」,卻成為多個事故的發生地。人行橫道線前赫然寫著「車讓人 車讓人」。作為駕駛員的你是否又做到了「車讓人」呢?
多倫交警提示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
駕駛員斑馬線前未按規定禮讓行人
將被依法處以罰款200元、記3分。
那麼,
不禮讓斑馬線行為的判斷標準是什麼呢?
怎樣才能不扣分呢?
請看交警蜀黍的權威解答
禮讓斑馬線正在變成一種習慣而且全國各地都增加了專用電子攝像,但是,仍然有不少司機面對斑馬線就懵圈,到底怎麼算是「禮讓」?什麼時候能走?什麼時候不能走呢?
究竟應該如何禮讓行人,就讓我們用下面7張圖讀懂如何禮讓。
1、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
行人步入斑馬線,第③車道車輛必須讓行,行人開始通過斑馬線,所在車道車輛和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行人到達中央綠化隔離帶或雙黃線,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
2、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道路中央有雙黃線或隔離欄,無綠化隔離帶,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必須讓行。
3、機動車、非機動車混行
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必須讓行。
4、無交通信號或斑馬線
無交通信號或斑馬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5、道路中央有綠化隔離帶
道路中央有綠化隔離帶,當行人未跨越圖中綠化帶虛擬延長線,②車道上的機動車需要停車讓行,當行人跨越圖中綠化帶虛擬延長線,①、②車道上的機動車應當停車讓行。
6、交叉路口右轉車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遇到有行人通行時,應當停車讓行。在有多相位信號燈的路段,紅燈亮時,右轉彎車輛也不得通行。
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行經交叉路口轉彎時,右轉車輛必須讓行。
7、交叉路口左轉車輛
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行經交叉路口轉彎時,左轉車輛必須讓行。
8、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內蒙古自治區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五十六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交警小貼示
遇行人闖紅燈、不走斑馬線時,駕駛員也應當以人為本,做到禮讓行人。
在日常的交通出行中,行人、非機動車具有很大的隨意性,並經常因此而導致自身受到傷害。以下這些行為,行人、非機動車也應該避免:
①闖紅燈,鑽越或翻越綠化帶、隔離護欄,橫穿馬路;
②低頭族、戴耳機聽音樂;
③在道路上追逐猛跑、坐臥、打鬧;
④在人車混流的路段,隨意與機動車搶行。
與機動車相比,行人處於天然的弱勢,當交通事故發生時,行人受到的傷害程度要遠遠高於機動車內司乘人員。
禮讓「斑馬線」,看似簡單的一件事,不僅反映了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的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意識,也是一個城市文明交通的重要標誌,目前,多倫縣已經有多個路口安裝了不禮讓斑馬線抓拍設備。請司機朋友們一定要謹記以上交通規則,注意禮讓斑馬線。
原標題:《交警告訴您:不禮讓行人的判斷標準是什麼》
閱讀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