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初期,「三晉」強大起來,對渭河平原上的秦國形成了巨大威脅。「三晉」中的魏國在魏文侯執政後,率先啟用李悝進行變法,尊賢用能,國家發展更是一日千裡。此後,魏文侯任用吳起為將,不斷地向西擴張,在河西強勢的壓迫秦國生存空間,更是讓秦人如坐針氈。公元前362年,秦獻公去世,其子秦孝公繼位。為了重振秦國,反擊強大的「三晉」,秦孝公在國內發布了招賢令,決心變法圖強。人在魏國的商鞅聽說了秦孝公的招賢令,便來到了秦國,通過寵臣景監引薦得到了秦孝公的重用。公元前359年,在秦孝公強力支持下,商鞅開啟了長達十餘年的變法歷程。
商鞅變法,主要內容是廢井田、重農桑、實行法治、獎軍功、統一度量衡、郡縣制改革等等。商鞅變法是戰國列國變法最為徹底的一次,涉及到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民俗等等方方面面,其核心目的是為了發展秦國經濟、增加公室集權、增強軍事實力,以應對日趨激烈和殘酷的戰國時代外部競爭。單就這一目的而言,商鞅變法的效果無疑大大超越了秦孝公與商鞅本人的預期:秦國不但實現了變法圖強的基本目標,後世歷代秦人在商鞅變法的堅實基礎上,還逐漸徵服了東周其他列國,最終一統天下。秦統一天下,中國歷史第一次政區與行政兩方面的完全統一,其歷史意義十分巨大。
絕大多數人都認為,這是歷史的一次大進步。但也有很多人認為,商鞅變法在只顧增強公室集權,卻大大限制了普通人的人身自由,將每位秦人都變成了秦國戰車上的一個零部件,這是一次歷史的重大退步。其實,在談到任何改革舉措到底是進步還是退步之時,都離不開具體的歷史環境。很多改革,在歷史當時是合適的、是進步的;可在歷史發展到一定程度時,那些改革舉措可能反而阻礙了歷史進一步向前發展,成了歷史的退步。以商鞅變法中的舉措為例,郡縣制改革到底是歷史的進步還是退步?郡縣制,是針對分封制弊端而出現的改革,其目的是為了加強中央政權的集權。
郡縣制廢除了分封制下的官長世襲制,改為官長任命制。通過對地方官員的及時任免,中央政權就可對地方政權實現有效管轄,從而增加了中央集權,削弱了地方分權。郡縣制的原創者應該是楚武王,並非商鞅。可楚國在春秋時期的高速發展,讓列國都看清了郡縣制在發展上的巨大優勢,所以商鞅毫不猶豫地借鑑過來,在秦國推廣、以增強公室的集權。秦國能發展成高度集權的龐大帝國,改革分封制、推行郡縣制就是最為重要的基礎性改革。秦朝以後,分封制、郡縣制的優劣在歷朝歷代都存在一定爭議,但郡縣制的主動地位在中國歷史上已不可動搖。與古人不同,現代人對郡縣制爭議更多的往往是其集權特性。
很多人以為,郡縣制既然增加了集權、削弱了分權,就肯定是不好的——即便改革當時相對分封制是一歷史進步,但後世長期運行肯定大大阻礙了歷史的發展。然而,集權與分權是任何組織得以持續存在的兩面,彼此都無法割裂對方而單獨存在。集權與分權能達到一個相對穩定的平衡,這個組織才能穩定地向前發展。否則,任何組織都將陷入混亂。美國建國之初,採取了邦聯制而不是聯邦制。在邦聯體制下,邦聯政府權力極小,根本無法有效管轄加入邦聯的各大洲。因此,建國初期美國各州之間明爭暗鬥不斷,一度到了分崩離析的邊緣。種種內外部危機逼迫之下,美國政界精英達成了高度一致,需要增強中央政府的集權。
最終,美國共和派於1787年推動制憲會議通過了建立聯邦制的議案。邦聯制改聯邦制,其核心就是增強聯邦政府的集權。在聯邦議案通過後,最終在重重的危機邊緣挽救了美國,並讓美國在兩次世界大戰後發展成世界上最為強大的國家之一。由美國邦聯制改聯邦制的過程可見,增強集權,未必是歷史的退步。郡縣制能在中國運行兩年多年,也未必就是歷史的退步。再來看商鞅所推行的另一項重大改革:廢井田。井田制是一種集體化農業生產模式;雖然學術界目前還存在爭議,但在集體生產這一模式上與藉田制是一樣的。古代生產力水平低下,為克服惡劣的自然條件,古人農業生產時不得不採取集體生產的方式,以讓更多人贏得生存的機會。
在商代,商人強迫大量的奴隸免費為自己進行勞動生產。在周代,周人創造出了藉田公社的生產模式:農民共耕公田,以付出勞役租為代價,獲得私田。在藉田公社內,農民人人平等,享有人身自由,共同勞動、共同生活、共同克服來自內外部的種種困難。在商、周轉換的大時代,藉田制是一次改變歷史的重大變革。可長期實行後,也暴露出內部競爭不足、土地生產效率低下的弊病。因此,從西周晚期到春秋期間,為提高土地生產效率,從周王室到各諸侯國都推行了土地私有化的改革。但戰國之前的土地私有化,由於當時鐵器技術還未能普及,無法私有化到個體農戶,只能私有化到卿大夫階層。
因此,戰國之前列國農業生產模式還沿襲著舊有的集體生產模式。進入戰國後,鐵器的發展大大提升了個體農戶的生產效率,個體農戶從事農業生產已成為可能。商鞅的「廢井田」改革,就是在農業生產技術在提高到一定水平後,中國歷史上第一次真正的「土地私有化」改革——私有化對象中包括了普通的農戶。土地私有化改革後,秦國政府為鼓勵農耕生產,還進一步給出了獎勵措施:生產糧食和布帛足夠多的,可免除本人的勞役和賦稅。此外,土地私有化後,秦國政府還將土地買賣合法化了。商鞅的廢井田改革,一般都認為這是適應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重大變革,是歷史發展的一大進步。
然而,到了漢代以後,儒士們就發現了土地私有化的嚴重弊端:「(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買賣,富者田連阡陌,貧者亡立錐之地。」這是說,土地私有化後,土地能夠自由買賣,以致土地兼併嚴重,讓整個社會貧富差距急劇拉大;富貴者田地連片望不到邊,貧困者卻連立足之地都沒有。回顧中國數千年歷史,因為土地分配不均而引發的貧民暴亂,幾乎成了歷朝歷代都難以逃脫的催命符。根源上,這就是商鞅「廢井田」後引發的土地兼併而導致。在兩千多年的中國歷史上,土地私有化的這一弊端長期都沒能得到有效解決,這到底是歷史的進步還是退步?從上述兩項改革舉措可知,任何改革都有其局限性,也有其適應範圍,很難用單純的進步或是退步而加以評價。
這一點,從秦國另一變法舉措能得到更直接地說明。秦國獎勵軍功、禁止私鬥;秦國軍法規定,在戰場上以獲得敵人頭顱多少作為獎勵依據。在此激勵之下,秦軍士卒在戰場上奮勇爭先,以斬首敵人為榮。這極大地提高了秦軍戰鬥力,讓秦國軍隊橫行於天下。可到後來,秦軍中就出現了沒追到敵人、不惜砍下戰友頭顱當戰功的現象。廢除世卿世祿、獎勵戰功,原本是一項打破社會階層固化的重大改革,可發展到軍隊士卒自相殘殺以邀功的地步,這又算是進步還是退步?任何改革措施,都必然是有利有弊。改革實施後利大於弊,就是進步的;實施後如果是弊大於利,就是退步的。
歷史上很多的改革舉措,短期實施是利大於弊,可長期不變後卻是弊大於利。因此,簡單地批評商鞅變法是歷史的進步還是退步,恐怕大多是譁眾取寵,難以服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