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是我們國家必不可少的一項工程,國家也推出了建築法法規用來規定這一工程,其中清楚的規定了建築工程等方面的內容,比如建築面積計算規則。了解與此有關的法律知識,對我們來說是必不可少的,接下來,小編來為大家普及一下與建築面積計算規則最新標準有關的內容。
建築面積計算規則最新標準有什麼?
建築面積是以平方米為計量單位反映房屋建築規模的實物量指標,它廣泛應用於基本建設計劃、統計、設計、施工和工程概預算等各個方面,在建築工程造價管理方面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築計價的主要指標之一。為幫助大家學習和使用規範,我在這裡以自己的理解來解讀一下規範的內容,有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規範內容包括總則、術語、計算建築面積的規定三個部分以及規範條文說明。現綜合起來講解。
第一部分總則闡述了規範制定目的、適用範圍、建築面積計算應遵循的原則等。
第二部分例舉了25條術語,對建築面積計算規定中涉及的建築物有關部位的名詞作了解釋或定義。
第三部分計算建築面積的規定共有25條,包括建築面積計算範圍、計算方法和不計算建築面積的範圍。規範條文說明對建築面積計算規定中的具體內容、方法做了細部界定和說明,以便能準確地使用規定和方法。下面著重講一下規範中的計算建築面積的規定。
一、房屋建築的主體部分
1、單層建築物
單層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應按其外牆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單層建築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m者應計算1/2面積。勒腳是指建築物外牆與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觸部位牆體的加厚部分;高度是指室內地面至屋面(最低處)結構標高之間的垂直距離。
單層建築物設有局部樓層者,局部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m者應計算1/2面積。圍護結構是指圍合建築空間四周的牆體、門、窗等。
2、多層建築物
多層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應按不同的層高劃分界限分別計算。首層應按其外牆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及以上樓層應按其外牆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m者應計算1/2面積。這裡我將這種算法簡稱為「層高界限計算法」。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地面至樓面)結構標高之間的垂直距離;其中,最上一層的層高是其樓面至屋面(最低處)結構標高之間的垂直距離。
3、單(多)層建築物的坡屋頂內空間
單(多)層建築物的坡屋頂內空間,當設計加以利用時,其淨高超過2.1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淨高在1.2m至2.1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淨高不足1.2m的部位不應計算面積。設計不利用時不應計算面積。這裡我將這種算法簡稱為「淨高界限計算法」。淨高是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屋面板)底或吊頂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4、地下建築、架空層
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應的有永久性頂蓋的出入口)建築面積,應按其外牆上口(不包括採光井、外牆防潮層及其保護牆)外邊線所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m者應計算1/2面積。房間地平面低於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淨高的1/2者為地下室;房間地平面低於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淨高的1/3,且不超過1/2者為半地下室;永久性頂蓋是指經規劃批准設計的永久使用的頂蓋。
5、建築物的門廳、大廳、迴廊
建築物的門廳、大廳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門廳、大廳內設有迴廊時,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m者應計算1/2面積。迴廊是指在建築物門廳、大廳內設置在二層或二層以上的回形走廊。
6、高低聯跨的建築物、變形縫
高低聯跨的建築物應以高跨結構外邊線為界分別計算建築面積;其高低跨內部連通時,其變形縫應計算在低跨部分的面積內。建築物內的變形縫應按其自然層合併在建築物面積內計算。
7、室內樓梯、井道
建築物內的室內樓梯間、電梯井、觀光電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風排氣豎井、垃圾道、附牆煙囪應按建築物的自然層計算,併入建築物面積內。自然層是指按樓板、地板結構分層的樓層。如遇躍層建築,其共用的室內樓梯應按自然層計算面積;上下錯層戶室共用的室內樓梯,應選上一層的自然層計算面積。
8、建築物頂部
建築物頂部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間房等,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m者應計算1/2面積。無圍護結構的不計算面積。
9、以幕牆作為圍護結構的建築物,應按幕牆外邊線計算建築面積。建築物外牆外側有保溫隔熱層的建築物,應按保溫隔熱層外邊線計算建築面積。
10、外牆(圍護結構)向外傾斜的建築物
設有圍護結構不垂直於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築物,應按其底板面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二、層高在2.2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m者應計算1/2面積。
1、挑廊、走廊、簷廊
建築物外有圍護結構的挑廊、走廊、簷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m者應計算1/2面積。有永久性頂蓋但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1/2計算。
走廊是指建築物的水平交通空間;挑廊是指挑出建築物外牆的水平交通空間;簷廊是指設置在建築物底層出簷下的水平交通空間。
2、架空走廊
建築物之間有圍護結構的架空走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m者應計算1/2面積。有永久性頂蓋但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1/2計算。無永久性頂蓋的架空走廊不計算面積。架空走廊是指建築物與建築物之間,在二層或二層以上專門為水平交通設置的走廊。
3、門鬥、櫥窗
建築物外有圍護結構的門鬥、落地櫥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m者應計算1/2面積。有永久性頂蓋但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1/2計算。門鬥是指在建築物出入口設置的建築過渡空間,起分隔、擋風、禦寒等作用;落地櫥窗是指突出外牆面根基落地的櫥窗。
4、陽臺、雨篷
建築物陽臺,不論是凹陽臺、挑陽臺、封閉陽臺、敞開式陽臺,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陽臺是供使用者進行活動和晾曬衣物的建築空間。
雨篷,不論是無柱雨篷、有柱雨篷、獨立柱雨篷,其結構的外邊線至外牆結構外邊線的寬度超過2.1m者,應按其雨篷結構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寬度在2.1m及以內的不計算面積。雨篷是指設置在建築物進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陽篷。
5、室外樓梯
有永久性頂蓋的室外樓梯,應按建築物自然層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無永久性頂蓋,或不能完全遮蓋樓梯的雨篷,則上層樓梯不計算面積,但上層樓梯可視作下層樓梯的永久性頂蓋,下層樓梯應計算面積(即少算一層)。
6、舞檯燈光控制室
有圍護結構的舞檯燈光控制室,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m者應計算1/2面積。
三、特殊的房屋建築
1、立體庫房
立體書庫、立體倉庫、立體車庫,無結構層的應按一層計算,有結構層的應按結構層面積分別計算。層高在2.2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m者應計算1/2面積。
2、場館看臺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場館看臺,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場館看臺下空間,當設計加以利用時,其淨高超過2.1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淨高在1.2m至2.1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淨高不足1.2m的部位不應計算面積。設計不利用時不應計算面積。
3、站臺、車(貨)棚、加油站、收費站
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站臺、車棚、貨棚、加油站、收費站等,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在站臺、車棚、貨棚、加油站、收費站內設有有圍護結構的管理室、休息室等,另按相關條文計算面積。
四、不計算建築面積的範圍
其他不計算建築面積的範圍(除上述已提到的除外):
1、建築物通道,包括騎樓、過街樓的底層。建築物通道是指為道路穿過建築物而設置的建築空間;騎樓是指樓層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臨街樓房;過街樓是指有道路穿過建築空間的樓房。
2、建築物內的設備管道夾層。
3、建築物內分隔的單層房間,舞臺及後臺懸掛的幕布、布景的天橋、挑臺等。
4、建築物內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安裝箱或罐體的平臺。
5、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
6、屋頂水箱、花架、涼棚、露臺、露天遊泳池。
7、勒腳、附牆柱、垛、臺階、牆面抹灰、裝飾面、鑲貼塊料面層、設置在建築物牆體外起裝飾作用的裝飾性幕牆、空調室外機擱板(箱)、飄窗、構件、配件、與建築物內不相連通的裝飾性陽臺、挑廊。
8、用於檢修、消防等的室外鋼樓梯、爬梯。
9、獨立煙囪、煙道、地溝、油(水)罐、氣櫃、水塔、貯油(水)池、貯倉、棧橋、地下人防通道、地鐵隧道
上述的建築面積計算規則最新標準是最近幾年剛剛推出的,主要用來滿足工程造價等方面的需要,是根據我們國家的行政機關——建築部辦法的相關條例而制定出來的。主要體現出了建築結構等方面對計算規則的影響,並且結合了國際上的計算規則來進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