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無錫新吳區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大案,案件的與眾不同在於與巧克力有關。
更讓人目瞪口呆的是,這些假巧克力是在橡膠塑料廠車間生產的!
假到什麼程度?拿真假兩粒放一起比較,試試你的眼力
左假右真?左真右假?上真下假?上假下真?你還記得答案麼?當時現場查到了30餘萬粒假巧克力,而據嫌犯交代2年多裡他們已經生產了1萬餘箱!
張某、王某、徐某某都是安徽蕪湖村民,嗜賭成性,欠下了一屁股高利貸。為了早日還債,原先開農用車的張某將歪腦筋動到了名牌巧克力上。他找來當水電工包工頭的王某、當瓦工的徐某某,籌款出資50萬元,招兵買馬在蕪湖一民房改造的車間內生產假冒「德芙」牌巧克力。
假冒巧克力採用「訂單式」服務,銷往安徽、江蘇、浙江、江西、湖北、福建等地,而下一級的批發商大多是婚慶喜鋪。
隨著業務量增大,利益分配不均,王某跟張某產生了矛盾,索性聯手胡某另立門戶,找了黃某印製「費列羅」巧克力包裝,照舊將假冒「費列羅」巧克力賣給了洪某、錢某等糖果銷售商。
16日,新吳區法院經審理,對這一公安部督辦特大製售假冒名牌巧克力案判決如下:
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分別處以185萬至1萬元不等的罰金。
本案涉及三宗罪:
一宗罪 假冒註冊商標罪,張某、王某、徐某某、胡某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二宗罪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糖果銷售商徐某、洪某、錢某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仍予以銷售;
三宗罪 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黃某印刷費列羅巧克力的塑料包裝紙等100萬餘枚,賣出了10萬餘元,不僅偽造、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而且進行銷售。
根據公訴機關的前期介紹,這些巧克力僅是假冒了他人註冊商標,本質上可以食用,不會對已經食用的消費者健康造成影響。
另外,考慮到消費者鑑別真偽能力低,法官建議消費者在大型超市等正規渠道購買。遇到可疑情況及時向權利人、市場監督機關、司法機關舉報。
來源:南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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