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生命危險開玩笑的還有接下來這條新聞的當事人,他們是一群孩子。7月28日,在百色市區出現了危險一幕,5名兒童一起騎1輛共享電動車招搖過市,嚇壞了不少路人。
視頻中,5個孩子騎著一輛共享電動車,神情自若,氣定神閒。當天下午,百色交警發現該視頻後高度重視,立即部署展開調查,當天下午就將這5名涉事兒童及其家長全部找到了。
經查,這5個孩子家住百色市右江區蓮塘社區林屋屯,年齡在8歲至11歲之間。當天上午9點左右,其中一名孩子小軍與同屯的小朋友小如,無意中發現村裡有一輛共享電動車沒有上鎖,於是兩人騎上該車外出買早餐,隨後將該車放回原處。12點左右,小軍、小如與同屯另外3名玩伴發現了這輛電動車仍在原地未鎖,於是5人輪流駕駛,共同乘坐電動車前往夢之島遊玩。期間偶遇小軍的媽媽,小軍被責令回家後,一行5人返回屯裡並將共享電動車放回原處。
百色市某小學三年級學生 小林:有5個人坐。我是坐後面。
民警:那你怕不怕?
小林:怕。
民警:以後不要接觸電動車,不要去開更不要去碰,也不要碰那些摩託車。
小林父親 林先生:今後我會嚴加管教我的孩子,不再發生類似的事。
警方同時還約談了共享單車負責人趙先生。趙先生表示,發生這個小學生騎乘共享電動車的事件,是因為一個用戶騎乘時超出停放區域,在未關鎖的情況下離開,被小學生發現後擅自騎行,且違法搭載。希望廣大用戶在使用共享電動車的時候,要關注自己的權益,在規定的區域內停放,騎行結束後要及時上鎖還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大隊長 陸報:希望廣大家長在假期期間,加強對孩子的監管,杜絕類似事件發生 。
記者 | 百色臺 黃騰 通訊員 馬振山 吳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