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歲的慈谿人老陳坐在記者面前,手上戴著手銬。可能由於緊張,腿不自然地抖動著。「我活了五十幾年從來沒做過壞事,沒想到現在出了這件事。」說這句話的時候,他的眼裡已經含著淚珠。昨天老陳因汙染環境罪,被判刑1年,罰款4000元。這是今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簡稱「兩高解釋」)實施以來,寧波首例因汙染環境行為入刑的案件。通訊員 賈陳騁 記者 潘慧敏 文/圖
非法
鍍鋅4個月 廢水中
六價鉻超標1300倍
老陳是慈谿新浦鎮的村民。今年3月底,有朋友送了他2條鍍鋅加工生產線,都是淘汰下來的設備。於是,閒在家的老陳找了四五個工人開始從事金屬件鍍鋅加工。這些加工的零件主要是汽車、摩託車和自行車的配件。
由於剛剛起步,生意並不是特別好,工人們都是幹一天付一天錢。老陳說,鎮上也有人在做電鍍,時間也比他早,他並不知道後果有那麼嚴重。對於電鍍加工,他也並未到環保部門審批。同時對於電鍍的汙水,他更沒有專門的防滲漏收集池。老陳只是在家庭作坊外面挖了一個一米深的小池,然後一根排汙的管子通到池子裡。做了近4個月的電鍍加工,老陳總共獲利約4萬元。
今年8月1日,慈谿市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在接到舉報後,找到了老陳的作坊,並對電鍍廢水進行現場採樣。經過對廢水的分析,發現該部分廢水呈黃色渾濁,六價鉻含量為260mg/L。根據《電鍍
汙染物排放標準》(GB21900-2008)新建企業水汙染物排放濃度限值中六價鉻限值為0.2 mg/L。也就是說,老陳排放的廢水裡,六價鉻含量超標高達近1300倍。六價鉻是重金屬,含有劇毒,是致癌物質。
判刑1年、罰款4000元 寧波首個汙染環境罪宣判
根據兩高解釋的規定:非法排放含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汙染物等嚴重危害環境、損害人體健康的汙染物超過國家汙染物排放標準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法律授權制定的汙染物排放標準三倍以上的,就能被認定為嚴重汙染環境。
老陳排放的廢水裡,六價鉻含量超標高達近1300倍,已構成汙染環境罪。因此,慈谿市環境保護局於2013年8月11日將案件移送至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因為汙染環境罪,他被慈谿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罰款4000元。這是今年6月兩高發布司法解釋以來,寧波首個汙染環境罪宣判。
據慈谿市環境監察大隊隊長鄒松孟介紹,今年以來慈谿市因為涉嫌汙染環境罪被移送公安機關的已經有3起。公訴人表示,該案件的處理,其警示和教育意義更大。「希望本案的處理能引起被告人老陳以及其他相關製造業者的自省和反思,引起他們的警戒。」
當事人面對面
「如果知道要坐牢,我肯定不會做」
老陳是土生土長的慈谿新浦人,祖祖輩輩都生活在這裡。花白的頭髮讓他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要大一些。因為患有糖尿病,他需要定期治療。
他說,自己只有小學文化,還是3個孩子的父親,最小的一個孩子今年才8歲。「我們文化知識不高,被生活和被債務所迫,今年上半年才會開辦這個家庭作坊。」他後悔莫及地說,當時也沒有想到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
「我現在很後悔。如果知道要坐牢,我肯定不會做。」對這個判決,老陳說自己不準備再上訴了。出來後,自己如果再做企業,一定會好好想想是否對環境有破壞。
寧波市環境保護局政策法規處處長說在「兩高解釋」出臺後,企業只要構成司法解釋中「嚴重汙染環境」情形,無論是否造成多少損失,都可以入罪。這對於強化環境保護,推動環境司法方面將起到重要的作用。接下來,類似的汙染刑案將增加。
延伸閱讀
今年6月19日兩高司法解釋的最大亮點就在於:首次界定了「嚴重汙染環境」的14項認定標準,從而為依法嚴打環境汙染犯罪編制法網。這14項認定標準分別是:
(一)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
(二)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的;
(三)非法排放含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汙染物等嚴重危害環境、損害人體健康的汙染物超過國家汙染物排放標準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法律授權制定的汙染物排放標準三倍以上的;
(四)私設暗管或者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
(五)兩年內曾因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又實施前列行為的;
(六)致使鄉鎮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取水中斷十二小時以上的;
(七)致使基本農田、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五畝以上,其他農用地十畝以上,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
(八)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九)致使公私財產損失三十萬元以上的;
(十)致使疏散、轉移群眾五千人以上的;
(十一)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
(十二)致使三人以上輕傷、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十三)致使一人以上重傷、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十四)其他嚴重汙染環境的情形。
本文來源:現代金報 責任編輯: 王曉易_NE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