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用歷史講故事
前些年我們經常會看到一些新聞,裡面的一些女孩子,十七八歲都開始當媽了,甚至一些還在念高中的學生,也會時不時傳出一些要回家結婚的新聞。每當看到這裡都會覺得非常驚訝,為什麼他們這麼早就能結婚生子,難道不怕對身體造成不良的影響嗎?但是如果你對比一下古代的習俗,你會發現他們這個年紀結婚生子其實根本不算「晚」,大部分十三四歲的女孩子都開始嫁人結婚生子了。
那麼古代的小女孩還未發育成熟,為何十三四歲就要嫁人?其實這個原因很現實。當時的人們平均壽命並不高,而且醫療水平落後,並且經常發生戰爭,無論是人口還是糧食的消耗量都是非常大的。而且古代戰爭打的都是人口戰,因為沒有先進的武器,所以他們拼的往往都是人數,這麼一場仗下來,生還的人寥寥無幾,於是當時的皇帝為了快速繁衍人口,就有了一項規定:西周時期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可嫁。如果超過年級未嫁人就會交收五倍的稅,當時的人是很難承擔的,所以都選擇早早讓姑娘出嫁。
在古代時期,重男輕女的習俗十分嚴重,只要是女孩,在那時期是很難遭受到平等待遇。那個年代純手工種糧,土地有限,上交上去的糧食以外,真正能得到豐收的糧食是非常少,家家戶戶都很難有囤糧,所以分給女孩子的飯菜也會少很多,大部分都是會營養不良,再加上年紀小就要生育,很多時候都會非常不順利。
直到建國之後這種事情才終於得到了改善,國家規定20歲以上才能結婚,加上現在生活環境好了,戰爭也少了,家家戶戶都能過上好日子了,大家也都能享受自由戀愛,這個才是最重要的。希望每個人都能認真對待自己的婚姻,珍惜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