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志怪文化的傳承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妖怪與妖怪的混淆,像讀音相似的「罔良」與「魍魎」,特徵類似的「飛龍」與「應龍」均為是其中典型。而「姑獲鳥」與「鬼車」也同樣存在兩者混為一談的情況。可「姑獲鳥」與「鬼車」無論是讀音還是特徵都沒有相似之處,為何也常被人誤以為是同物呢?
姑獲鳥即為鬼車的說法,源於晉代郭璞的《玄中記》。郭璞在《玄中記》中載:「姑獲鳥夜飛晝藏,蓋鬼神類。衣毛為飛鳥,脫毛為女人。一名天帝少女,一名夜行遊女,一名鉤星,一名隱飛。鳥無子,喜取人子養之,以為子。今時小兒之衣不欲夜露者,為此物愛以血點其衣為志,即取小兒也。故世人名為鬼鳥,荊州為多。昔豫章男子,見田中有六七女人,不知是鳥,匍匐往,先得其毛衣,取藏之,即往就諸鳥。諸鳥各去就毛衣,衣之飛去。一鳥獨不得去,男子取以為婦。生三女。其母后使女問父,知衣在積稻下,得之,衣而飛去。後以衣迎三女,三女兒得衣亦飛去。今謂之鬼車。」
郭璞在前文詳細的介紹了姑獲鳥的特徵和習性,而在結尾卻用一句「今謂之鬼車」含糊論之。這有點補充味道的結尾,反倒更像是合撰者或後人補記。
那麼為什麼堅持說「姑獲鳥」與「鬼車」不是同類?首先就是外部特徵不同。
[唐]段成式在《酉陽雜俎》中載:「夜行遊女(即姑獲鳥別稱),一曰天帝女,一名釣星,夜飛晝隱,如鬼神。衣毛為飛鳥,脫毛為婦人,無子,喜取人子,胸前有乳。凡人飴小兒,不可露。小兒衣亦不可露曬,毛落衣中,當為鳥祟,或以血點其衣為志,或言產死者所化。」
即以點明指出姑獲鳥衣毛為飛鳥,脫毛為女人,胸前有兩乳的特徵。
而同是[唐]段成式的《酉陽雜俎》記載的「鬼車」則為:「鬼車鳥,相傳此鳥昔有十首,能收人魂,一首為犬所噬。秦中天陰,有時有聲,聲如力車鳴,或言是水雞過也。《白澤圖》謂之蒼虞,《帝嚳書》謂之逆,夫子、子夏所見。寶曆中,國子四門助教史迥語成式,嘗見裴瑜所注《爾雅》,言糜鴰是九頭鳥也。」
即也指出鬼車鳥最為突出的特徵是有九頭,且以前曾有過十個頭,因被犬吃掉了一個,所以生性畏犬。而且[南宋]周密在《齊東野語》中還描寫鬼車鳥除頭多之外,翅也多:「在每脰各生兩翅。當飛時十八翼,霍霍競進,不相為用,至有爭拗折傷者。」
另外,《玄中記》中提到姑獲鳥「為此物愛以血點其衣為志」,而[南宋]周密在《齊東野語》中提到鬼車亦有「至今血滴人家為災咎」,此習性也是造成後世將二者混談的原因之一。
然而事實上,兩者雖都以滴血為標誌但目的卻完全不同。姑獲鳥滴血標誌是為了「即取小兒」,而鬼車的目的則是「入人家爍人魂氣」。[唐]劉恂在《嶺表錄異》中也清楚的記載了鬼車這一習性:鬼車,春夏之間,稍遇陰晦,則飛鳴而過。嶺外尤多。愛入人家爍人魂氣。或雲九首,曾為犬齧其一,常滴血。血滴之家,則有兇咎。
一個是為了取人子為己養,一個則是為了吸食魂氣,故此鬼車鳥故以「鬼」字為前綴。
當然,最重要的一點也如《玄中記》所言,姑獲鳥是穿衣為鳥,脫衣為人,而記載鬼車的所有文獻都無相關記載,畢竟前人大多也都發現了此兩者並非一物,自然也在有意區分。不然,一個九頭十八翅的怪鳥要褪去羽毛化作人,光翅膀的數量就夠它忙上一陣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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