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問你,你對自己的情緒負責嗎,你可能說:情緒怎麼能隨便控制呢?有高興事就樂,有傷心事就悲。這是人之常情嘛。
情緒ABC理論的創始者愛利斯認為:正是由於我們常有的一些不合理的信念才使我們產生情緒困擾。如果這些不合理的信念久而久之,還會引起情緒障礙呢。
情緒ABC理論中:A表示誘發性事件,B表示個體針對此誘發性事件產生的一些信念,即對這件事的一些看法、解釋。C表示自己產生的情緒和行為的結果。
通常人們會認為誘發事件A直接導致了人的情緒和行為結果C,發生了什麼事就引起了什麼情緒體驗。然而,你有沒有發現同樣一件事,對不同的人,會引起不同的情緒體驗。同樣是報考英語六級,結果兩個人都沒過。一個人無所謂,而另一個人卻傷心欲絕。
為什麼?就是誘發事件A與情緒、行為結果C之間還有個對誘發事件A的看法、解釋的B在作怪。一個人可能認為:這次考試只是試一試,考不過也沒關係,下次可以再來。另一個人可能說:我精心準備了那麼長時間,竟然沒過,是不是我太笨了,我還有什麼用啊,人家會怎麼評價我。於是不同的B帶來的C大相逕庭。
舉個大家最熟悉的例子來說吧:在沙漠裡迷路的兩個人只剩下半壺水,一個人想:沙漠這麼大,我只剩下半壺水,肯定要命喪沙漠了。另一個人則想:太好了,竟然還有半壺水。這樣一來,前者可能覺得絕望,甚至輕易地放棄了;而後者可能充滿了信心,最終走出了沙漠。從這個簡單的例子中可以看出,正是人們對事物的看法、想法決定了人的情緒及行為反應。在這些想法和看法背後,有著人們對一類事物的共同看法,這就是信念。這兩個人的信念,前者在ABC理論中稱之為不合理信念,而後者則被稱之為合理的信念。合理信念會引起人們對事物適當、適度的情緒和行為反應。當人們堅持某些不合理的信念,長期處於不良情緒狀態之中時,最終將導致情緒障礙的產生。
那麼,不合理的信念都有那些具體特徵呢?心理學家總結出了以下幾點:
1、絕對化的要求。是指人們以自己的意願為出發點,對某一事物懷有認為其必定發生或不會發生的信念,它通常是與「必須」,「應該」這類字眼連在一起。比如:「我必須在每件事上都獲得成功」、「別人必須很好地對待我」、「生活應該是很美好的」等等。這種絕對化的要求在現實生活中是行不通的,如果事情的發展不如他所願,那麼由失望而導致的情緒障礙就在所難免。
2、過分概括化。這是一種以偏概全、以一概十的不合理思維方式的表現。過分概括化是不合邏輯的,就好像以一本書的封面來判定其內容的好壞一樣。過分概括化的一個方面是人們對其自身的不合理的評價。如當遭遇到一次失敗時,就往往認為自己是「一無是處」、「一錢不值」、是「失敗者」等,從而導致自責自罪、自卑自棄的心理及焦慮和抑鬱情緒的產生。過分概括化的另一方面是對他人的不合理評價,即別人稍有差錯就認為他很壞、一無是處等,這會導致一味地責備他人,以致產生敵意和憤怒等情緒。
3、糟糕至極。這是一種將可能的不良後果無限嚴重化的思維定勢。即使發生的是一個小問題,也會認為是非常可怕、非常糟糕,甚至是一場災難。這將導致個體陷入極端不良的情緒體驗如恥辱、自責自罪、焦慮、悲觀、抑鬱的惡性循環中,難以自拔。如得了感冒就認為自己病情很嚴重,甚至會死,領導沒有和他打招呼就認為是自己做錯了什麼事,以致會影響到自己的前程等等。
常見的一些不合理的信念主要有:
1.人應該得到生活中所有對自己是重要的人的喜愛和讚許;
2.有價值的人應在各方面都比別人強;
3.任何事物都應按自己的意願發展,否則會很糟糕;
4.一個人應該擔心隨時可能發生災禍;
5.情緒由外界控制,自己無能為力;
6.已經定下的事是無法改變的;
7.一個人碰到的種種問題,總應該都有一個正確、完滿的答案,如果一個人無法找到它,便是不能容忍的事;
8.對不好的人應該給予嚴厲的懲罰和制裁;
9.逃避可能、挑戰與責任要比正視它們容易得多;
10.要有一個比自己強的人做後盾才行。
這些不合理的信念,你有過沒有呢?對自己的情緒負責了嗎?你給自己的理智打幾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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