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被罰透露出股東更迭可能造成影響,陝國投A連續增持股份掌握控制權。
11月,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安保險」)地方中心支公司接連收到罰單,據不完全統計,僅今年永安保險先後收到四張罰單,分別是因「未經監管部門批准撤銷分支機構」「虛假理賠騙保金」「車險理賠不及時」「虛構保險中介業務」被罰。
另一方面,今年陝西省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00563.SZ,以下簡稱「陝國投A」)連續增持永安保險股權,股權佔比從第十二位進階至第五。連續動作背後,陝國投A對永安保險股權加強集中度的意圖明確。
隨著公司控制權最終落定,永安保險還需解決業務增收問題。依賴與貸款機構合作,「信用保證保險」險種成為業績增長黑馬,但監管對此也愈加嚴控。據《中國科技投資》記者了解,今年永安保險對此險種發展尤為謹慎,不僅有外部來自監管的嚴控,還有內部自身風險把控能力的不足。
接連被罰與股東頻繁更迭
11月27日,中國銀保監會綿陽銀保監分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綿銀保監罰決字〔2020〕1號、2號)顯示,永安保險綿陽中心支公司未經監管部門批准撤銷分支機構,時任永安保險綿陽中支總經理向波對這一違法違規行為負直接責任。綿陽銀保監分局對永安保險綿陽中支罰款人民幣3萬元,對向波警告並罰款人民幣1萬元。
11月20日,武威銀保監分局發布罰單顯示,因存在工作人員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問題,永安保險武威中心支公司被罰5萬元,該公司總經理石慶忠被警告並罰款一萬元。
據不完全統計,永安保險各地中支公司因各種違規事項僅在今年下半年被監管開出四張罰單。另據《中國銀行保險報》,2019年1月-12月,永安保險以98.5萬元罰單數額位列37家被處罰財產險公司第14位。
連續被罰,或與該公司大股東更迭所造成影響有關。11月2日,永安保險發布公告稱,股東凱撒同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00796.SZ,以下簡稱「凱撒旅業」)將其所持有的公司2260萬股股份(佔總股份數0.75%)轉讓至公司股東陝國投A。轉讓後,凱撒旅業將不再持有永安保險股份,陝國投A將持有16724萬股股份,佔總股份數5.56%。
今年5月,平安銀行也出讓永安保險2.52%股份給陝國投A。經歷兩次股權轉讓,陝國投A從永安保險第十二大股東躍居至第五大股東,而永安保險實控人陝西省國資委股權佔比達52.5%。
永安保險成立於1996年,註冊地為陝西西安,目前公司有19家股東,其中復星集團通過旗下亞東杉控實業、復星工業、復星產業、翼航船舶四家企業共持有永安保險40.68%股份。2017年12月,「復星系」與其他股東就經營權方面的爭議被市場和輿論所關注。如今,隨著陝西國資委進一步拉大與「復星系」股東持股比例,永安保險內部調整也告一段落。
對於公司目前現狀,永安保險方面回應:根據11月27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關於2019年度保險公司法人機構經營評價結果的公告》,公司連續兩年取得A類評價。
據悉,本次參與評價的財險公司共79家,18家被評為A類。評價內容包括速度規模、效益質量、社會貢獻三個方面,財產險公司評價指標體系由保費增長率、綜合成本率、風險保障貢獻度等12項指標構成,獲得A類評價意味著在各方面經營狀況良好的公司。
但也有業內人士表示:「永安財險股東更迭,管理層治理會存隱憂,這些不穩定因素,也可能給永安財險經營管理及長期發展造成難題。」據最近官網顯示的高管履歷情況,2020年永安保險董事長為陶光強,總裁職位空缺,高管體系中「復星系」管理者身影不再。
保證保險業務存爭議
數年股東與管理層更迭對公司影響或許可以從經營業績窺見一斑,2016年-2018年,永安保險淨利潤分別為6.03億元、3.01億元、1.81億元,呈現連續下降態勢。2019年公司淨利潤有所回升,據其年報,公司營收達118.95億元,同比增長16%;實現淨利潤2.88億元,同比增長約60%。
在七大業務板塊中,車險板塊仍為永安保險第一大核心業務,收入77.87億元,同比增長7.5%;意外傷害險收入16億元,同比增長3.8%;保證保險和責任保險分別收入10.5億元、5.48億元,其中保證保險同比大增199%。而企業財產保險和農業保險較去年均有所下降。
*數據來源:永安保險2019年年報
據以上數據分析,永安保險核心業務「機動車輛及第三者責任險」增長放緩,保證保險扛起增收大旗。但記者發現相關業務展業多存爭議。據第三方投訴平臺21CN聚投訴顯示,不少用戶投訴永安保險與貸款平臺合作,強制用戶貸款時以增信方式強制搭售保險。據不完全統計,永安保險與馬上消費金融、國美金融、維信金科、惠花花等貸款平臺合作,搭售高價保險,疑推高了借款人綜合融資成本。
近年來,為了規避監管部門對借款利率紅線的要求,部分平臺強制借款人高價購買意外險等保險來抬高實際借款利率。保險公司之所以選擇與網貸平臺合作,是出於大量獲客的需求。有了網貸平臺的引流,保險可進一步提升產品銷售和業績。
然而,在未能充分保證用戶自主權和知情權的情況下,永安保險與網貸平臺聯合向用戶搭售保險。周先生告訴《中國科技投資》記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其在永安保險公司有19份保單,他表示:「沒有看到保險合同詳情,投保人是誰,受益人是誰不清楚。沒有簡訊通知也沒有電話告知,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給本人投保高達19份保單。」
周先生在馬上消費金融、國美金融、惠花花三家平臺均有借款,根據他在永安保險官網查詢到的保單詳情顯示,有效時間均在2018年-2019年3月,投保險種均為「如意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記者注意到,上述19份保險主要出自兩大銷售方,其一是「永安保險山東營業部專代團隊1」,另一個則是其「上海分公司業務發展部創新事業部」。
以其中一張保單來看,保險有效期為2019年3月7日至2019年3月20日,僅13天保險費用高達270元,保險金額75萬元。永安保險客服人士回覆:與網貸平臺為正常合作,不存在搭售保險行為。此外,由於保險均已過有效期,因此不予退款。
對此,永安保險回應:「公司曾與惠花花、維信金科、國美金融等平臺合作『借款人意外險』,截至2019年7月全面停售。」
5月9日,《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首次出臺,其中儘管要求助貸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費的規定,但也提出「保險公司和有擔保資質的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向借款人收取合理費用,以及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除外」。此外,監管去年發文《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收緊保險公司與網貸平臺、銀行合作的融資性信保業務,並對險企自身風控能力作了要求。
永安保險廣東某辦事處非車險銷售經理向記者表示:「今年公司開展信用保證保險的態度愈加謹慎,主要還是考慮風險的把控。」該名經理還稱,由於貸款平臺推介的標的質量不高,沒有抵押物風險較大,因此大多需要人工審核,然而核保人員不足也是制約永安保險開展信用保證保險的因素之一。
永安保險負責人對《中國科技投資》表示:「信保業務為總公司直管業務,截至目前總公司信保業務收入水平均為正常、合理範圍之內,整體賠付率穩定。」
據2019年永安保險財報,公司保證保險賠付支出被劃入「其他」項中,該項賠付支出達8.34億,較2018年4.49億同比上漲85.7%。儘管保證保險收入陡增,但賠付支出也隨之大幅上漲。
今年第四次車險綜合費改使得險企車險收入將受到影響,然而新晉黑馬「信用保證保險」業務仍存較大爭議,尤其對於險企風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永安保險將如何精細化經營穩步前進?《中國科技投資》將會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