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得給這個男人點讚,他沒有屈服在女拳的腳上,用拒婚保住了自己的尊嚴,同時也打擊了一些有女兒的父親,他們以自己的女兒是金枝玉葉,用居高臨下的姿態,去對待準女婿,把親家一家耍得團團轉,在他們眼裡,他們說的話,就是聖旨,男方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因為他們本身沒什麼本事,外人沒人看得起,只有在親家那耍要威風,找到存在感,沒想到碰讓自己丟盡了臉。
不要說早上去買,結婚不是你只要呆在家裡啥事情不做就辦好的,結婚很多事情根本就不懂,也不要惡意去猜測別人的用心,現在像我們這種年紀到人,一般買東西都是去超市買,超市架子上內衣別人都會拿出來看看料子,或者有沒有不好的,有些人拿出來亂放,尺碼也就和架子上標註的不對,如果不注意,只注意架子上的拿了就走,那麼尺寸搞錯在所難免,我就曾經上當過,所以現在超市裡買內衣褲我必須看清楚再買,回過來說結婚事情很多,出錯也在所難免,衣服下午三點就拿過去了,新娘自己不怪自己不看,反倒在十二點過後打電話告知尺寸買小,人家婆婆特意出去買了,買不到,說給錢讓女方明天早上自己去買,態度夠誠懇了吧,女方不依不饒非要男方買,誰沒脾氣,在晚上,人家累了一天還沒休息女方還有作。
男方發點脾氣說了句,穿舊的不行嗎,這就大錯特錯了,人的火氣起來了,還有誰能想起結婚不能穿舊的,早上一早男方起來準備迎親的事宜,一早就要動身去迎親,試問,女方自己就沒有小姐妹,沒有親戚,不能讓女方去買嗎,畢竟女方時間充足,人家給錢了,自己忘記買內衣,非要男方買,如果按照你們的猜測,是不是可以說女方故意這樣,故意不買,故意給的尺碼小,故意要壓男方一頭,有些事情不是父母維護了就是為孩子好,反而是維護過當,害了孩子,不要把人心想的那麼複雜,有時候事情就是那麼巧,人與人相處,不是誰能壓過那頭,誰就贏了,婆婆能不能拿捏兒媳婦不是靠一件內衣或者其他東西就可以拿捏的,想要得到別人尊重的同時首先自己要懂得尊重人,要做出別人能夠尊重你的事情,自己都沒做出來讓人尊重的事情,讓別人如何來尊重你。
內衣其實不是事。 是雙方態度的問題! 先說男方。女方嫌內衣小了,想辦法給她換個大號就可以了。畢竟結婚是喜事,難道換個大號衣服很難嗎?如果誠心要娶媳婦要真誠對待一生,多跑一家店問一下不可以嗎?即使換不了也買不到合適的衣服。 為何不好言好語,哄女孩兩句呢? 如果換不了,誠心誠意給女孩說聲對不起,告訴以後可以多買幾件補償,相信女孩也不會再鬧吧,誰願意自己的婚禮鬧事呢?誰不想有個完美的婚禮呢?難道女方一家人都只是為了那一件衣服嗎?不是,是賭氣! (曾經看到一個網友定親的事,因男孩態度好一味給女方長輩們敬煙,而少給了幾萬彩禮,也沒影響正常訂婚結婚的) 再說女方。
男方都出了幾萬彩禮了,大操大辦。怎麼會故意買小的內衣給媳婦穿呢?結婚辦喜宴是大喜事,誰家父母不是超心費力,唯恐哪裡做不周到的。 不會故意沒事找事給自己添堵的。婆婆一時忙買錯了,其實也是可以諒解的。 只是怪男朋友不該告訴婆婆應該自己出去找合適的給新娘。女孩應該私下解決,,不該告訴父母,讓父母擔心,激化矛盾。事情鬧大了。他沒娶回媳婦不好看。自己沒按計劃出嫁也不是件很開心的事啊。 凡事不要衝動,衝動是魔鬼!
如果說我是那個女生,我會自己買好一套衣服備用,男方哪怕是買小了我不穿不就上不了道了嗎?!自己都知道當地的風俗習慣了,還不聰明點,小倆口感情肯定有的,何必為了小事浪費情感呢!見招拆招不行嗎!再來,不是幫男方說話,我自己每次買內衣都要試試圍尺碼,生怕弄錯了,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都有差異的。
時間當時深夜男方出去買內衣買不到,然後和女方協商轉錢給對方買對方不同意,意思是男方家不尊重女方家,然後還罵了女方家母親,第二天當然來還得及買,但要女方能接受才去買,女方不接受買來有球用。不接受只能退彩禮合情合理。
在古代,男尊女卑,這個你從三從四德這句話中就可以找到答案,女孩從娘家嫁到婆家以後,沒有家庭地位,如果你不能給婆家誕下一兒半子(還不是女),你的老公死了你也是沒有繼承權的,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就算你夫家家財萬貫,繼承你夫家遺產的,是你夫家的族人(你老公哥哥弟弟的兒子),跟你沒關係,而且在女孩犯下七出之條的時候,男方也不會對你做出賠償,但是你娘家的嫁妝是你的私人財產,可以帶回,所以娘家人在結婚之前會要求夫家給予彩禮,並把這彩禮用嫁妝的形式帶到夫家,這樣就能把彩禮作為女孩的私人財產。最後再免費給你上一課,古代的時候,明媒正娶的正妻叫聘禮,納妾才叫彩禮,所以我們這裡沒有彩禮一說,統一叫下聘或者落聘。
家庭是不是底層,談戀愛那會兒肯定要考察考察的啊。難道從不去對方家裡嗎?去對方家裡,是給對方父母看看自己,但也是自己看看對方父母,看看他們老兩口的為人處世和夫妻關係,還要看看他們對自己的態度。 嫁娶選對象不是看對方有多少錢,人品和責任心最主要,接下來看學識和健康,最後才是錢和相貌。 我選對象不在意對方有多少錢買不買房,我在意:1.善良,2.有責任心,3.對我好,4.學歷,5.踏實工作努力,6.有主見。這樣的人就算年輕時窮點,以後也能把日子過好的。 但有些人就是本末倒置,他/她挑人不挑人品,也不考慮對方對自己感情深淺,就看對方經濟條件,婚後過得亂七八糟。
婚姻如果像你說的那樣,只要門當戶對就不會有一地雞毛那麼簡單的話,就不會有那麼高的離婚率了,你看看離婚的是農村的女人多,還是城裡的女人多?接親的兩家,不管是貧是富三觀,最起碼要掙家庭氛圍,最起碼要好男方家庭教育,男的要有擔當,要有責任,回家不要當大老爺,啥事都不做,女方家教育自己的孩子,勤儉持家,勤勞而不懶惰,雙方各頂半邊天哪方力量弱一點,適當的幫一幫,婆家和娘家更是這樣,適當的幫一幫這個新建立的小家,讓他們這個小家能和和美美,健康發展,而不是胡攪蠻纏,弄得他們身心疲憊,一地雞毛,貧窮也好,富貴也罷,婚姻需要的是兩家人齊心協力,而不是東風壓西風,如果大家都能明白這個道理,離婚率會低的很多。
當別人跟你講道德的時候,你講風俗,別人講風俗的時候,你講態度,別人講態度的時候,你講脾氣,如果在一個頻道也不會丟人現眼,看你誇誇其談了半天,避重就輕,插科打諢,看著很有道理,但經不起推敲,你講彩禮是風俗,那三從四德是不是風俗?你講得不為彩禮,為啥六萬八,變成八萬八,你說的動物還搭窩求偶不嫁,但求來的偶是說不嫁就不嫁的?
養大的姑娘是買斷到婆家成了男人的附屬品不能回來孝敬父母了嗎?如果是,就得算清楚從小到大花了多少錢連本帶利還有未來幾十年可預見的收益都算上,作價多少錢,男方出的起買回家,洗衣做飯伺候公婆丈夫。如果只是和喜歡的男人組成新的家庭,有絕對的自由和家庭財政權,隨時可以去看望父母,就不要說養大了花了多少錢。
城裡嫁女和農村不同,農村嫁女就是嫁出去了,去了夫家,父母含辛茹苦養育成人花了無數代價,嫁出去後掙錢幹活都是夫家的,你說你除了付出得到什麼,這個十萬彩禮很多嗎,而且別人父母又陪嫁回去了,女方父母比男方父母強多了,不嫁這家人就對了。
時代不同了,重男輕女思想要不得,男女真正實現平等,觀念要改變,男婚女嫁無非搭伴過人生,相互幫扶,就應該摒棄彩禮舊習,什麼養這些年如何,出嫁了就好象出賣了一樣,本身這種認識態度就不端正,相互選擇認可作為終生搭檔那就應互敬互愛彼此包容,而非斤斤計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