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8月17日訊 去年以來,越來越多的菜鳥驛站「紮根」冰城小區,菜鳥驛站的出現可謂「幾家歡喜幾家憂。雙職工家庭白天上班,認為快遞放在菜鳥驛站非常方便,但也有不少居民認為,網購就是圖送貨上門的便捷。近期,有讀者反映,未經收件人同意,快遞直接被放在菜鳥驛站「託管」,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包裹放在菜鳥驛站,工作人員態度蠻橫、不送貨上門該怎麼投訴?15日至16日,生活報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快遞被菜鳥驛站「強制籤收」
不久前,劉女士搬到哈爾濱市南崗區徵儀花園小區F區,她發現快遞不像之前的小區一樣送上門,而是被放到小區的菜鳥驛站「強制籤收」,需要下班以後自己取件。劉女士認為,快遞放在菜鳥驛站應該經過她的同意,「最起碼快遞員應該打個電話或者發條微信,我知道很多快遞公司跟菜鳥驛站有合作,物流信息上沒有快遞員的手機號碼,只有菜鳥驛站的聯繫方式。」她說,菜鳥驛站每天固定時間營業,「我下班晚,來取件時已經關門了,非常不方便。」
松北區上院小區的李女士反映,雖然小區菜鳥驛站態度非常好,但這半年多,她也常遇到快遞被菜鳥驛站「強制籤收」的事兒。松北區恆大綠洲的付先生也表示,自己的快遞經常被菜鳥驛站「強制籤收」,「菜鳥驛站還不送貨,需要居民自提。」
取快遞來回走1公裡投訴後才送上門
家住哈市松北區的宋先生告訴記者,他家平均每個月得有二三十件快遞,但小區有了菜鳥驛站後,便享受不到送貨上門的福利。「我在手機軟體上設置了不要菜鳥驛站暫存,但是快遞還是被放在菜鳥驛站,給我發信息讓自己取件。我給菜鳥驛站工作人員打電話,對方態度不錯,但一直說『件太多,送不過來』。」宋先生說,自己家幾乎24小時都有人,他工作比較忙,母親有滑膜炎,不能走太多路,「從家到菜鳥驛站來回走1公裡取快遞,非常不方便。」
「菜鳥驛站本來是解決配送最後一公裡的問題的,沒想到現在對我這樣的人來說更不方便了。」宋先生說,他將問題投訴到菜鳥驛站總部,從那以後,小區菜鳥驛站工作人員開始送貨上門。今年春季以後,受疫情影響,這項「福利」被迫中斷。
《快遞暫行條例》:收件人有權當面驗收
記者了解到,根據2018年5月1日起實施的《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實行快件寄遞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聯繫方式,保證與用戶的聯絡暢通,向用戶提供業務諮詢、快件查詢等服務。
如果您的快遞曾被菜鳥驛站「強制籤收」;如果打電話要求快遞員送貨上門,對方拒不答應且態度蠻橫;如果快遞被第三方籤收丟失,拒不賠償……您在收快遞過程中有哪些不愉快的經歷,可撥打本報記者電話15636058809投訴,或在生活報官微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