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婚姻法新規,離婚時這兩項財產都歸男方,你還敢結婚嗎

2020-12-11 騰訊網

十幾年以前的農村人,在他們的人生字典裡就沒有離婚這個字眼,只要結婚了,就要攜手到老,並且那時候人們思想封建,如果誰家離婚了,就會被人看不起,說閒話。可是,現在隨著時代的發展,大家受教育文化程度高了,對婚姻的態度也發生很大轉變,因為感情不和,因為不將就,要追求不一樣的生活都紛紛離婚,所以,最近幾年,農村的離婚率是節節攀升。說到離婚,夫妻間最大的矛盾點就是孩子的撫養權,財產分割問題,還有人為此大打出手,最後鬧上法庭。對此2020年婚姻法也有新規定,離婚時這兩項財產都歸男方,女方等於「淨身出戶」,看完這個,你還敢結婚嗎?

1、男方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子,車子。現在結婚,幾乎都要求男方有車有房,因此很多男方會在婚前自己買房買車,過去婚姻法是是根據房產證上的名字來判定房子的歸屬權,可是新的婚姻法規定就大不一樣了,如果男方婚前全款買車買房這是屬於男方個人財產,即使兩人一起生活多年,也不會變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離婚時,女方不得要求分割的。

2、男方父母婚前全款購買的車子,房子。結婚女方要有房有車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很多父母為了滿足女方要求,為了孩子生活輕鬆一些,就給購買車房,且登記在自己孩子名下。根據2020婚姻法新規定,這屬於父母贈與男方的個人財產,所以離婚時女方不能平分。以上兩點說的就是不管男方還是男方父母全款購買的車房,都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女方都沒有資格要求平分。

看到這一點估計很多女性朋友都感覺很不公平,為了孩子,為了這個家,使自己變成家庭主婦,失去了創造財富的機會,最後離婚,竟一點保障都沒有,那誰敢結婚呢?說實話,這個婚姻法在很大程度上的確保護了那些老實人的利益,也有效地防止騙婚的發生。既然婚姻法有更改,就說明有他一定的道理,女性朋友還是多創造自己的價值,以免離婚了,將一無所有,生活都沒有辦法保證。

對於這個新婚姻法,你有什麼看法,感覺對女性是公平還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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